安图县党政领导重视,民族部门牵头加强管理服务,民贸民品政策总体得到了有效落实和较好体现;把扶持政策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了民族贸易和民品企业健康发展,带动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吸纳少数民族就业和承担社会责任,带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为全县“两个共同”事业作出了贡献。
坚持深化认识,牢牢把握为民服务的原则
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政策,有效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衣食住用行等特殊生产生活需要,深得人心,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提升民贸民品工作水平,推进民贸民品事业发展,要顺应国家改革的趋势和依法规范管理要求,始终秉持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原则,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保障民生作为开展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要持续把民贸民品工作做成解民忧、得民心,惠民生、促发展的品牌工作,打造成为民族政策标志性的工作。
强化政策导向,完善扶持民贸民品发展制度措施
扶持民贸民品生产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导向、激励作用。要主动作为,研究健全“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的民贸民品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财政部门以贯彻执行《预算法》为核心,进一步配合强化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健全执行政策规章,形成制度化和约束机制,便于基层操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研究完善民贸民品生产贷款利率政策和贴息办法,充分考虑小微企业需求。指导和督促承贷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有关规定,协调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管好用好网点建设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因规模太小不能获得银行贷款而享受不到扶持政策的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研究制定有关激励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民贸和民品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推行基准利率的利差补贴落实政策积极性,真正做到“应贴尽贴”。指导地方政府在遵循全国统一市场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地方鼓励金融机构一年期流动资金到期转贷的政策和措施。
坚持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和责任意识
要督促指导基层建章立制,强化基础工作和主体责任,以制度保障民贸民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对民族贸易县民贸企业认定的指导工作,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和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直接服务的原则,完善专家评审、建档管理、随机抽检、动态调整等制度。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地调查,督查解决,严禁弄虚作假和“搭车”享受优惠政策,严肃财经纪律,实行问责制。
坚持转变作风,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的形式和内容
要坚持指导、协调、建议和促进的原则,探索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为民贸民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服务环境,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大企业做强,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活力。要坚持搞好政策辅导和企业能力建设培训,重视和加大对基层民贸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培训,鼓励民贸民品企业机制、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探索建立机制平台,帮助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围绕企业开展民贸民品质量改进和品牌提升活动。鼓励企业对外开放,支持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采购供应、技术交流等经贸活动。
坚持共同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民贸政策落实工作中
在帮助民贸民品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同时,要注重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参与公益事业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调研组组长:经济发展司副司长张彗星;成员:经济发展司叶青、刘宾;执笔人:刘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