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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互联网+”做好中国电影

作者:■ 施建祥/文

■ 施建祥/文

作为一场全新的科技革命,互联网自20世纪诞生以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产生了剧烈影响。“互联网+”与各类产业的结合日益紧密,并成为产业转型升级一大重要元素。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电影的制作、发行、营销在互联网思维影响下也正发生着系统性变革。

2014年6月,阿里巴巴宣布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文化中国60%的股权,并在8月正式更名为阿里影业;乐视、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相继成立自己的电影公司;腾讯宣布成立腾讯影业和企鹅影业。互联网资本大军纷纷进入电影市场,正将中国电影带入全新的发展业态。

“互联网+”影响电影产业发展的三大渠道

拍出一部脍炙人口、出类拔萃的电影,往往对电影内容、故事情节、场景选取、导演、演员、影视技术、后期剪辑等都有高标准和严要求。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至少在内容生产、资金筹募、营销发行等层面为制作优秀的影视剧提供了便利条件。

第一,在内容层面,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沟通渠道和工具,为创作者与受众搭建起了一座互动的桥梁。“内容为王”这一传统媒体和传统电影人坚守的原则在互联网创造的“粉丝”经济时代不应被抛弃,而应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使信息更加对称,使电影所要传播的内容更“接地气”、更符合时代精神。通过虚拟社区、大数据、网络对主流观影人群的价值偏好、当前的流行趋势等进行分析,从而使创作的电影更符合观众“口味”,贴近时代潮流。

例如,2009年豆瓣网名“大丽花”的网友在豆瓣小组上发起了一个直播贴“小说或是指南”,以日记的方式记录自己失恋后的日子。因其优美的文笔和动人剧情,受到众多豆友热捧。随后还出版成小说,并被改编成电影《失恋33天》,一举荣获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那个网名“大丽花”的编剧鲍鲸鲸也一跃成为中国最年轻的获奖编剧,电影上映仅四天票房便成功突破亿元大关。

在互联网时代,形式固然重要,但如果过于重视形式而忽视内容本身的价值,往往容易使所拍摄的电影丧失对艺术水准和思想深度的追求。这样的电影或许可以一时满足观众感官上的刺激,但却无法满足文化再造的要求。《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影卷》如此描述电影功能的拓展:“电影问世之初,是以新奇的技术满足、吸引群众的娱乐需求。然而,只具备纯娱乐功能的电影‘杂耍’、‘游戏’时期很快就结束了,电影开始对现实生活进行能动的反应,逐渐具备教育、认识、审美诸多功能,并努力将其寓于娱乐功能之中。”

电影的功能本该如此,特别是在信息大爆炸时代,电影制作方更应利用互联网这一技术平台与观众进行零距离接触与沟通,依据观众的需求创作优秀的电影,同时通过电影创作这一娱乐方式教育、引导观众形成积极向上的理念和价值观。

第二,在融资层面,互联网为电影制作提供了全新的资金供给渠道,“互联网+电影+金融”将成为一种整合电影全产业链的新模式。当前,有越来越多中小微企业利用“众筹”这一新兴的融资模式,通过在网站上展示自己的科技产品、设计方案、影视游戏等来获取感兴趣人群的资金支持。显然,互联网为投资者与生产者、赞助者与提案者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这一平台,双方最终可以达成合作共识。

例如,2013年美剧《美眉校探》(电影版)的创作者们因苦于融资无门,在互联网上发起了众筹,10小时之后募集的资金就达到了拍摄电影版所需的额度。正是通过众筹这一新的融资渠道,《美眉校探》(电影版)最终被搬上了大银幕,成功与观众见面。

除利用互联网渠道为电影制作筹募资金外,一些公司也在尝试将互联网、金融、电影三者相融合,打造新的理财产品。例如,金鹿财行的“百元玩电影”产品,其运作模式为:预先发售包含电影票的理财产品进行试水,让电影投资人可以预估影片未来上映后的市场情况,理财产品和电影紧密结合,发售情况良好,电影的市场收益就可以得到保障。通过该金融理财产品,不仅可降低电影投资者的风险,且能使用户比其他购票观众更深入地了解电影,同时用户还能获取相应收益,如获得相应折扣或礼品等。

第三,在营销层面,互联网的影响最早也最为深远。从传统电影的海报手绘到利用网络进行即时传播,电影的营销手段正变得日益多元。特别是新媒体的诞生和发展,微博、微信、社交网站等都在对电影的营销模式产生深刻影响。与传统的电影营销模式不同,当下的电影发行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布影视资讯、拍摄花絮等,以吸引观众的广泛关注,借此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传播效果,观众群体还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深度参与。如2012年《饥饿的游戏》营销方根据影片中的城市景象建起网站,用户可以注册成为城市居民,与剧情一脉相承,调动了观众的观影热情。

口碑效应也是扩大影片影响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方式。传统上,口碑效应在信息传播方面速度较慢、影响范围也相对有限。在网络和新媒体影响下,口碑效应的信息传播速度及范围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为票房收入的迅速提升产生了极大的作用。特别是电影爱好者利用微信、微博、社交平台等进行互动交流,事实上是在以民众的力量为电影做广告,这比电影营销方的广告投入或许更具说服力。

如2013年的影片《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上映后票房不高,三天内有40位拥有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对它进行传播,累计粉丝超过4亿,之后票房一度冲高到7.26亿元,一举挤入内地影史观影人次前十。

当然,利用互联网加强对电影的传播力必须有赖于电影过硬的内容,电影本身必须符合观众口味,否则可能会产生相反效果。正如好的口碑可利用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一样,在互联网时代,影视差评也能得到迅速传播。基于互联网本身这种逻辑和特性,信息化时代的电影制作更应有严格的内容和质量把关,使优秀的电影利用互联网催生更佳的票房和更好的口碑。

互联网时代中国电影的价值追求

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交汇平台具有诸多优势,很多产业、行业也在挖掘互联网的优势以促进自身发展,但对互联网的利用不应以放弃对内容和价值的追求为代价。也就是说,在思考如何利用“互联网+”做好中国电影时,应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加以运用,而不应本末倒置,让电影创作本身去一味迎合互联网。

黄式宪教授在《互联网“新业态”下中国电影产业文化滑坡的反思》一文中提出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难解之题:“互联网自其诞生之日开始,就是与国际同步启动的,这场‘基于互联网的电影美学革命’,为何并未在西方工业文明发达的国家率先引爆?”

如果将国内网络上的电影佼佼者与美国好莱坞大片对比,更能看出中国电影的国际化之路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例如,在北美电影市场,《人在囧途之泰囧》、《小时代1》、《小时代2》、《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北京遇上西雅图》这五部影片的北美票房总计14.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尚不足100万元。然而,在中国电影市场,仅2015年上半年就创造了203亿元的票房收入。而在这200多亿票房里,好莱坞的《速度与激情7》、《复仇者联盟2:奥创纪元》与《侏罗纪世界》三部大片,就轻松赢得50多亿元,占到总量的四分之一。

在经济发展全球化时代,中国电影理应承担起文化软实力国际传播的责任,提高中国文化在国际文化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这就要求中国的电影创作应始终坚持对思想性、艺术性等核心美学价值的追求,互联网的引入不但不应抛弃这种美学追求,更应寻求创新和突破,打造出更多优秀的中国电影,以增强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例如,以弘扬中华武术精神为内核的《卧虎藏龙》、《叶问》系列影视作品,即将于2016年6月上映的以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为主题的3D史诗巨制《大轰炸》,所追求的都是通过电影传播一种精神、一种情怀。这种价值追求不仅提升了电影本身的精神底蕴,而且打造了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的特殊品牌。

总之,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所提供的优势平台制作和传播中国好电影,同时也要深刻理解,任何高科技皆为“末”,它必然要附丽于影片的“本”——即故事和人物的塑造,方才具有审美的意义。互联网时代的电影创作,需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本身的优势和局限,在谋求经济收益的同时,也要对文化意识、文化自觉给予足够的关切,唯有如此才能提高中国电影在全球影视文化产业格局中的地位,让中国电影成为讲好中国故事的载体和重要窗口,成为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依托。

(作者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电影制片人)

(责任编辑: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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