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警服越狱
辽宁省凌源市位于辽宁、河北、内蒙古三省(区)交会处,2018年10月4日,均被判无期正在凌源第三监狱服刑的王磊和张贵林从这里脱逃。
随后狱方发布消息称,脱逃罪犯王磊,男,身高180cm,偏瘦体态,光头,脱逃时上身穿深色长袖;张贵林,男,身高170cm,偏瘦,左肩膀有一女人头像文身,短发,会流利的普通话,脱逃时穿着春秋制式警服,警号2183243,臂章上印有“司法”字样。并悬赏每抓获一名罪犯10万元。
当天11时许,王磊和张贵林一高一矮的形象出现在凌源市宋杖子镇一间小卖部的监控里。据宋杖子镇那家小卖部老板回忆,是高个子男子先进店,买了火腿肠、面包和矿泉水,花了50多元,用现金结了账。随后矮个子男子进来,拿了一瓶水喝。
当天傍晚不到7时,王磊和张贵林现身河北,出现在平泉市榆树林子镇一间名叫“小凤”的商店,走出商店后,便再无消息。
2名辅警殉职
在紧急调兵抓捕的过程中,灾祸突然降临。
10月5日上午,平泉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的4名辅警王强、刘磊、王东禹和许跃龙,前往平泉市台头山镇,执行紧急抓捕任务。
他们驾驶着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行驶到台头山镇三家村陈台子路段时,道路凹洼,车速不慢,车辆突然颠起,失控侧翻,撞上路旁行道树,车身飞起半棵树高,重重摔落下来。
当日晚间,平泉市人民政府通报称,在这次交通事故中,4名辅警受伤被送至医院,26岁的辅警王东禹和25岁的辅警许跃龙最终不治殉职,另外两名辅警王强和刘磊还在接受救治。
事后,凌源当地政府提醒村民,面对亡命徒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在紧急通知中写道,“提供线索奖10万元,亲自抓到奖20万元。”
跑丢一只鞋
6日13时许,河北平泉台头山镇的一个山坡上,张贵林从山上下来,找一位农民问路,这位农民没太听懂张贵林说的话,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是刑警,这时有警察往这边走,他就往山上跑去。
警察和警犬在后面追赶时,张贵林跑丢了一只鞋。
另有三位村民在半山腰的大棚附近发现了王磊。其中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看到一个留寸头的高个儿男人,脚步匆匆地从田野对面的坡地往下走,感觉很像逃犯。
“不确定他手里有没有刀,我就捡了石头和砖头,一手拿一个(用来防身)。”王磊在前面跑,三位村民在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警察。王磊跑下山坡,穿过玉米地,跑进了靠近路边的树林,这时警察们从路上追进树林,将王磊抓获。
13时20分许,王磊在平泉市台头山镇被捕,十多分钟后,张贵林落网。
罪恶累累
穿着警服越狱的张贵林,1979年9月出生于安徽阜阳的一个村庄,张贵林从22岁开始,就只在越狱的时候短暂地离开过监狱。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01年7月11日张贵林因抢劫入狱,后刑满释放。但他随后又再次抢劫,被判无期;脱逃,再判无期;再脱逃,再判无期……
2014年1月26日,在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服刑期间,张贵林因拒绝归还同监罪犯王某某存放的衣服,与之发生争吵,在监区生产车间内,张贵林用拳头击打王某某头面部数下,导致他鼻骨骨折,同年6月被转入凌源第三监狱。而此次,已经是他第三次越狱脱逃。
和张贵林一起越狱的王磊,在2014年因犯绑架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17年12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于2016年12月2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
相关刑事裁定书显示,2013年12月26日,王磊的朋友屈登奎因琐事对邻居心存不满,便纠集王磊,将对方11岁的儿子绑架,并勒索50万元赎金,为防止罪行败露,俩人将男童杀死后,用稻草掩盖尸体并点燃后驾车逃离。
□10月8日《新京报》李永明 王露晓 孙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