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成立以副省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工作组,在具体工作中将通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指导、对重点线索进行抽查核实、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对履职尽责不力的地方实施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大棚房”发现、查处、整改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认真排查,高标准落实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共同拒绝和抵制“大棚房”违法行为。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特别是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有案不报的地方和人员,要严肃处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