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前者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后者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两者都意义重大。
我国的电子商务持续多年保持高速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越发凸显,比如大数据杀熟、搭售默认勾选……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急需一部综合性和基础性的法律来规范行业的发展。《电子商务法》针对上述矛盾和问题也均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不得进行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炒信”、“刷单”失信行为;不得利用大数据“诱导消费”;不得推荐购买商品排行,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不得无限期延长收货时间等。可以说,《电子商务法》在我国电子商务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意义同样重要。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均匀性、难可逆性、艰巨性等特点,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不仅短时间内难以修复,而且还会影响农作物的安全性,最终影响食品安全,镉大米事件的爆发就是最好的证明。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厘清了土壤污染责任主体各自应该负的责任,规定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要求,制定了针对违法行为的详细处罚措施。业内评价: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保护土壤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二字经常出现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文章中,可见总书记对“落实”的重视。任何规章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最后都会变成一纸空文。下一步,我们还需把《电子商务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到位,尽早肃清电子商务领域的不良现象、实现土壤的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