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范围: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广东、云南等11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2018年第2批
抽查概况:对产品的总活性物、pH(25℃,1%水溶液)、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专家选购建议
国家洗涤用品质检中心(重庆)常务副主任 李沿飞
选择保质期内、标识齐全的产品,质量好的洗涤用品,包装袋(桶)上的印刷清晰;
洗衣液应为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的均匀液体,并且无异味,有标识明示的香气;
使用前要先看产品的包装,分清产品的类型,并根据包装袋上的说明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