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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螃蟹死亡之谜

作者:《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陈栋栋|北京、江苏报道

据泗洪县有关负责人介绍,污染已造成当地2.5万人受灾,水产受灾面积9.2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4亿元。

“因为污染,我去年买下的两个蟹塘的蟹几乎全部死光了。”9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临淮镇蟹农史友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是他从事养殖业20多年来遭受损失最惨重的一次。

53岁的史友山怎么也不会想到,丰收在望的40亩蟹塘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让他损失惨重的是此前来自上游的一次污水过境。

在泗洪县,史友山的遭遇并非个案。泗洪县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污染已造成当地2.5万人受灾,水产受灾面积9.2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4亿元,而对国家级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安全的影响还有待观察。

截至9月18日,尽管江苏、安徽两地环保部门都发布了相关通报,但污染原因仍然没有查清,蟹农们期待的补偿方案也没有明晰。位于安徽宿州的团结闸蓄水区域

江苏泗洪县临淮镇胜利村是此次污染的重灾区,本该热闹繁忙的蟹塘一片寂静。图片由受访者提供突如其来的污水

据泗洪县志记载,临淮镇陆地面积仅19平方公里,而辖洪泽湖水面达184.8平方公里。

临淮镇地处洪泽湖西岸,江苏省泗洪县城东南,呈半岛状伸入洪泽湖。该镇螃蟹养殖面积最高时达6万亩,其中外湖网围养殖面积5万亩,内塘养殖面积1万亩,年产螃蟹3000余吨,被称为“中国螃蟹之乡”。

临淮镇特别是二河村等几个村的多数村民几十年来都靠养殖为生。

“临淮镇村民‘靠水吃水’,养螃蟹、卖螃蟹是主要收入来源。”当地养殖户陈立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去年开始,螃蟹等水产品行情一路走高,很多渔民今年通过贷款等方式加大投入,希望今年有个好收成。

“我今年把原先租的一个蟹塘也买了下来,总共有两个合计40余亩的蟹塘,在蟹苗投放数量以及饲养力度方面都加大了。”史友山告诉记者。

按照惯例,每年9、10月份开始,洪泽湖的螃蟹陆续上市,不少蟹农原本认为,参考去年的行情以及今年螃蟹的长势,今年本是蟹农们的丰收年。

然而,突然到来的污水让临淮镇几个村庄的数百名蟹农损失惨重。

7岁的儿子假期补课结束后,史友山和妻子8月15日从临淮镇上搬到了洪泽湖蟹塘,专心饲养螃蟹。8月24日傍晚时分,史友山发现蟹塘水的颜色变黑,第二天上午就发现大量螃蟹死亡。

比史友山所在的二河村更接近上游的胜利村位于洪泽湖中的一处小岛上,约有300户村民,超过一半的村民是螃蟹养殖户,突如其来的污水让胜利村蟹农首当其冲。

胜利村蟹农段先生说,他前年和去年的养殖纯利润均达到三四十万元,行情一年比一年好,今年加大投入,投资了70多万元,其中40多万元是银行贷款,“现在都打了水漂。”

为了解此次污染的具体情况,9月14日—16日,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主任方应君一行4人深入江苏泗洪、安徽宿州等地进行调查。

有胜利村蟹农介绍说,“今年的螃蟹长得特别肥,如果没有发生污染的话,现在到处都可以看到捕蟹的人,你看看湖里还看得见人吗?蟹塘里还有草吗?”如今,蟹塘空无一人,曾经捕鱼捞蟹的繁忙景象不复存在,遭受污染的养殖湖面显得异常寂静。

污水来源成谜?

污染事故发生后,宿迁环保局8月29日发布通报称,现场调查发现洪泽湖入湖河流中,新濉河、新汴河大量污水过境,水流湍急,水体呈黑色,明显恶化,监测结果为劣Ⅴ类。

那么,两条河流中的过境污水从何而来?

第二天(8月30日),宿迁环保局发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调查人员分两组沿新濉河、新汴河向上游调查,两河均自安徽方向流进泗洪,汇入溧河洼后进入洪泽湖。“调查人员现场还发现新濉河浍塘沟闸、新汴河团结闸上游仍有大量污水等待下泄。”

8月30日发布的初步调查结果中还披露,8月29日下午,江苏和安徽两省相关地区和部门在泗洪县就事件调查处置召开第一次会商会。

值得注意的是,新濉河浍塘沟闸、新汴河团结闸均位于安徽省宿州市。那么,是否就意味着污水一定来自宿州?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9月6日发布的信息,新濉河、新汴河均源自宿州,但新濉河主要支流奎河和运料河源自江苏徐州,新汴河上游亦有安徽淮北沱河和萧濉新河来水。

安徽省环保厅称,经排查,新濉河流域宿州市境内工业污染源只有埇桥经济开发区,园区建有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埇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无超标现象,无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放废水行为。新汴河宿州市境内没有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以及城市生活污水排入。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发布的信息,是否意味着污水也可能来自两条河的支流、上游?

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马昭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也还在跟徐州联合排查徐州境内的污染源。”

不难看出,尽管苏皖两地均认可是“上游污水”汇入洪泽湖导致大量鱼蟹死亡,但污水的确切来源——究竟是源自安徽省境内的污染,还是源自江苏省境内新濉河支流的污染等问题仍不清晰。

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该厅已申请生态环境部参与协调此次污染事件,尚未得到回复。

新濉河、新汴河、洪泽湖流域示意图 插图:《中国经济周刊》见习美编 刘屹钫污水中是否有工业废水引质疑

如前文所述,安徽省环保厅9月6日的通报中称,并未发现宿州境内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放废水行为。

对于污水如何形成的问题,安徽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初步分析是台风影响下,皖苏豫区域出现超百年一遇特大暴雨自然洪灾导致。暴雨区域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积水现象,地表、农田、沟渠内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经洪水冲刷,随支流汇入湖体,导致洪泽湖水体溶解氧过低。其次,由于强降雨后各河道水位快速上涨,超过历史上最高水位,因防洪需要提闸泄洪,洪水冲刷河道中含耗氧有机腐殖质的淤泥,加剧了水体溶解氧下降。

但泗洪县水产局副局长王永曾在此之前公开表示,根据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病害测报室专家初步断定,造成此次鱼蟹大量死亡,可能还因为污水包含工业废水。

有蟹农亦质疑称,就算是泄洪,但暴雨几乎年年都有,为什么今年螃蟹遭遇灭顶之灾?暴雨会把地表污染物冲入河道,但仅仅是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污水,就能让万亩鱼蟹绝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疑问。在他看来,安徽环保厅否定工业排放,称生活污水致害,支持证据不足。其认定生活垃圾、农田秸秆、河道淤泥集聚入湖,欠缺组分、数量、来源的检验分析。其断言暴雨冲刷、浸泡形成面源污染,也与初期径流、降雨强度的规律和状况不相符。通常而言,强降雨造成地表径流污染,来势很快降解也快,为什么此次污染出现在暴雨一周之后,且持续数日不消退?

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主任方应君也持类似的观点。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其在现场没有发现明显排污口向新濉河和新汴河直接排放污水,但此次现场调研发现,新汴河两岸的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汇集到周边河道,连同其中的黑臭水体会间接通过沿岸闸口向新汴河泄洪排放。

值得注意的是,9月18日,生态环境部的一则通报指出,安徽宿州的城东污水处理厂处于空转状态,清水进、清水出,严重影响了受纳水体的水质,安徽此前给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报的情况“严重失实”。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污水来源排查进展、污水中是否包含工业废水等问题采访安徽省环保厅。但截至发稿,对方未回复记者的采访问题。跨境污染赔偿待解

本次污染事件引起了江苏省领导的重视。据泗洪县一位官员介绍,江苏省省长吴政隆9月10日前往该县查看受污染河段,“吴省长特别提到要建立一个机制,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洪泽湖流域也应建立长效机制来明晰上下游的责任,这样也可以增强上游治污的动力。比如通过委员会的形式不定期举行碰面会商,“国外很多国家也是这样的机制”。马军坦言,因为上游涉及的污染状况较为复杂,水环境整治也很难一蹴而就。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早在2012年7月,安徽的宿州、淮北以及江苏的宿迁、徐州等8个地市的政府就签署了《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其中提到,上游开闸放水要提前20小时通报,汛期应急提闸也要提前6小时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水质、水量、水文等情况,上游还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但泗洪县水利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问题恰恰出在安徽方面泄洪没有提前预警告知我们,夜里提闸泄洪,污水随之下泄,这是他们的过错。”

那么,下游能否通过水文监测提前做好防御措施,以减少一些损失?马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这与当前的水文监测制度有关。与空气监测发布的高频次不同,水质监测在很多地方是每周甚至每月一次,发布上更加滞后,很难做到提前防御。他建议,水质监测也应提高频次,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用数据说话就可以避免推诿扯皮。”

不过对于蟹农史友山而言,他现在最大的希望是能得到赔偿,维持一家人的生计。“目前,我们的一些螃蟹以及鳜鱼订单包括出口到韩国的订单已被取消。”

在我国,跨境污染获赔的先例并不少见。

2015年6月,安徽宿州市泗县开闸放水,大量下泄的污水团让下游的安徽蚌埠市五河县遭受严重污染,9.2万亩水域被污染,涉及渔民907户,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事故发生后,安徽两县上下游政府各执一词,互推责任。安徽省环保厅2015年7月24日一锤定音:已针对这起污染事件启动问责机制,并对渔民进行补助。上游的宿州市政府承诺于2015年7月25日前给予蚌埠市1600万元资金援助。

在更早的2013年,河南惠济河东孙营闸开闸排水,大量污水下泄导致安徽涡河亳州境内水质污染加重,大批网箱养鱼死亡。污染事件发生后,河南省相关负责人迅速到安徽进行处置,首批赔偿金很快就拨给了亳州市。

“流域上下游协同配合较好的案例当数新安江、千岛湖的治理。”马军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2011年,安徽、浙江在新安江流域开展了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央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安徽、浙江各拿1亿元,两省以水质“约法”:只要安徽出境水质达标,下游浙江每年补偿安徽1亿元,否则反之。经过两轮试点,新安江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千岛湖湖体水质总体稳定保持为Ⅰ类。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蓝虹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赔偿是肯定的”,上游还需要承担对辖区环境监管不力责任。根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本次赔偿权利人即受灾地区所属的省市人民政府应尽快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并主动与赔偿义务人磋商。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责编:陈惟杉 [email protected]美编:孟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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