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校园环保安全的焦虑大多来自两个方面: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验收使用的环保测评是否具备权威性。
如何从校舍规划施工、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提出更严格要求?校园环保安全如何保证?
新校舍里可能有哪些污染性气体
邵忆楠(科普作者)
新校舍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氨等。VOCs是一类重要的室内空气污染物,目前已鉴定出500多种,教室内主要的VOCs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
这些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大多为新校舍的建筑装饰材料、油漆涂料和新换的课桌椅、书包柜等家具。许多学校假期翻修的校舍根本无法实现充分通风,有的甚至还可能存在施工方将建筑材料偷梁换柱的现象,这更增加了一些学校室内空气有害物质的含量。
这些污染物质到底有多大害处呢?
甲醛为人类确定致癌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及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可引起过敏性哮喘等变态反应。不过,要澄清一个事实是:网传“90%的白血病孩子家里都在半年内做过装修”,其实并无任何严肃的科学统计证明这个数据。
苯也是一种致癌物,作为有机溶剂被大规模应用到了装修材料当中。而装修材料除了释放微量挥发性苯以外,还有甲苯、二甲苯等碳氢化合物。
与前两者不同,单纯的氨并不是致癌物。但这种物质一旦挥发成为氨气,就会刺激人的黏膜,造成眼睛、鼻子以及呼吸道的不适。
一般来说,新装修校舍如果没有得到充分通风,建筑材料释放出的污染物质会让学生产生一定的刺激症状,其中呼吸道症状尤为明显,还有可能诱发皮肤过敏或者过敏性哮喘。而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可能造成脏器功能的损伤。尤其对于幼儿来说,他们的防疫系统需要在成长过程中慢慢建立,因此抵御污染气体的能力远远不及成年人。
对于学校校舍,降低装修污染有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开窗通风。只要留出足够的通风时间,就能最大幅度地降低室内有害物质含量。
三个具体问题待解
李耀琦(资深室内设计师)
几起校园疑似“甲醛超标事件”存在共性:都是学校新校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新装修);家长都认为是由于教室空气质量问题造成学生身体不适。
作为室内设计师,我很关心三个具体问题:
第一,空气质量检测是否在新校舍课桌椅等家具入场后进行?
利用暑期长假进行环境翻新、装修一直是幼儿园和各类学校的常态,虽然新校舍在竣工验收阶段会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但该阶段检测及评价结果往往无法代表正常投入使用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情况。
通常在竣工验收时,课桌椅、书包柜等教室家具并没有入场,而这些家具恰恰是教室内甲醛、苯、氨等污染性气体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目前中国尚无法律法规对新校舍教学家具入场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作出明确要求。
第二,有没有重视日常监测?
目前学校卫生法律法规中,缺乏对校园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氨等污染性气体的日常监督监测要求。尽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教室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但其仅涉及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指标,并未提到甲醛、苯、氨等污染性气体。而适用于日常监管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对于教室环境卫生的要求则局限于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噪声等项目,同样缺乏对污染性气体检测的要求。
第二,校舍装修及室内空气质量情况有没有让家长充分知情?
与普通家庭和办公室装修不同,学校装修主要以刷墙和更换桌椅板凳为主,使用材料包括人造板材、油漆和黏合剂等,所生产的污染性气体来源是甲醛、苯、氨等。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新校舍装修过程中的装修材料、教室家具等也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开展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和检测,但由于缺乏对外的信息公示和必要的宣传告知,使得公众对此知之甚少,经常只要学校一装修,家长就会发生焦虑和误解。
立法与管理有断层
落志伟(法学教授)
近期,媒体曝光数起校园“甲醛疑云”,让我们必须思索这些事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
我们缺乏全面的法律保障体系来应对室内空气污染带来的侵害,因此学校事先预防不到位,事后家长和学生维权困难。
目前国家立法中与室内装修污染相关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室内空气污染的法律条款不够明确。国家立法中没有专门关于室内装修污染的规定,这就需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规范。然而,由于校园室内空气污染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同时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许多地区都缺乏这样的地方性规范。目前仅上海、北京、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对室内装修污染问题进行了规制,而且这些规制也比较粗糙,缺乏指导实践的细则。
目前,我国对室内装修的检测大多是通过环境标准制度进行。环境标准仅仅能判别装修是否产生污染,却并没有对如何处理污染进行规定。
简单说,就是进行装修行为时没有明确规则可以遵守,比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虽然较为明确地设置了对室内环境质量、装修材料标准等方面的规范,但是该办法本身效力等级较低,再加之宣传、执行都没有到位,社会及行业监督力度不够,因此无法达到对室内装修污染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并威慑侵权发生的效果。
总之,面对频繁出现的校园甲醛超标事件,尽快解决当前室内环境污染立法与管理的断层是当务之急。
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张谦(教育学者)
给孩子一个空气清洁的学习环境,真的就那么难吗?说难也不难。
学校是保障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教育主管部门必须督促校方加强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这就要求必须把环保标准写进学校翻修验收标准中去。教育主管部门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如质监、卫生等)配合制定新校舍装修、翻新工程的竣工验收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校园装修项目应在教学工具、课桌椅、书包柜等入住后,具备教学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方可投入使用。
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学校校舍的装修信息,建立健全装修工程备案制度。对于装修工程的基本情况,装修过程中的材质、家具的质量控制和装修后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消除社会和家长的误解和矛盾。
更重要的是,需要从教育和学校的现代治理角度进行深刻反思。比如,完善学校的治理结构,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和评价的作用。校园环保安全光靠自查自纠是不够的,还应引入外部监管,由家长委员会和学校聘请第三方专业的空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对于已经造成的校园污染事件,不能仅由教育部门和学校自行组织调查,而应该由司法机关或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如此,主管部门才会更用心地选择有资质的建设单位,采购更环保的装修材料,更严格地控制施工环节,装修污染的治理时间才会被学校计入工期。
这当然会影响施工进度,但不是无法应对,比如大工程可分批分期进行,有些材料可以提前采购以利于有害物质的挥发,不影响正常教学也没有污染的小工程也可以安排在开学后的周末进行。
万宏蕾 /采访整理 刘章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