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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模式有哪些?

作者:普超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专业人士就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模式做了一一剖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扶贫工作经历了五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从农村体制改革扶贫(1978到1985年)、国家开发扶贫(1986到1993年)、国家扶贫攻坚计划(1994到2000年)、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计划(2000到2010年),到2013年施行至今的“精准扶贫”。所谓“精准扶贫”,是相对于“粗放式扶贫”而言的,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采取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式,运用科学有效的手段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土壤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做出了实施“精准扶贫” 的重要指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方略中对新时期扶贫工作的积极应对和正确指引,是新时期中共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

2014年初,中共中央和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

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就加大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阐述。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施策、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2015年12月,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必须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现行扶贫思路和方式,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变“输血”为“造血”、变“重经济增长速度”为“重脱贫成效”。“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是“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是指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整体来讲,是要锁定目前七千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分类施策,不留锅底。

“精准扶贫”工作的核心要点及实施路径

“精准扶贫”工作的核心要点在于“两个精准、一个精细”。首先要精准分析贫困根源。要做到精准分析一个地区、一个群体甚至每个贫困人口的致贫根源,不能大而化之,而是通过深入的考察,准确掌握到底有哪些因素导致了当地人群的贫困。通俗地说就是“张家长、李家短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要防止两种误区,一种是将“精准扶贫”仅仅理解为扶贫干部和对口扶贫单位针对一家一户进行支持,给钱给物,促其快速脱贫;另一种是在深入分析贫困根源、做好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时出现的“形式主义”,以防对扶贫干部以及贫困人群造成过于繁冗的工作量或产生过高的调查成本。真正的“精准扶贫”,不仅要找到数据,更要精准分析数据背后的致贫根源,看看哪些原因是普遍性的、面上的、共性的;哪些原因是个体性的、特殊性的、点上的。对于共性的因素,要在整个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而对于特殊性的因素,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通过民政、社会各股力量有效解决。

二要精准施策。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扶贫工作时强调,“要增加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乡因族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瞄准度,不要大而化之、撒胡椒面,更不能搞不符合当地实际的面子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因地制宜,不要一 刀切,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举例而言,有劳动能力的,可以通过生产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可以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实现兜底扶贫;因病致贫的,则需要通过医疗救助帮扶脱贫。

三是对扶贫对象的精细化管理。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针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化管理,做到对各种资源的使用准确到位。以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为例,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贫困民族地区群众更期盼的是雪中送炭。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体、特困家庭,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庭,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实现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和困难群众稳定脱贫。”要做好精准化管理,需要做好各种人、财、物的配置、各种制度措施的落实,从而达到扶贫的精确性、有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将其总结为“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求各个地区都要在这几个“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

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模式分析

据统计,2013至2017年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46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787亿元,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825亿元。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测算,到2020年,脱贫攻坚融资需求高达四万亿元。可以看出,扶贫工作尚具有较大的资金缺口,单单依靠政府财政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精准扶贫”的需求,需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通过投融资模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资金有效、有序支持“精准扶贫”。

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传统金融“输血型”模式

所谓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传统金融“输血型”模式,指在政府的引导下,以传统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向贫困地区、产业、贫困户提供资金的扶贫模式。这种模式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商业银行增加其在贫困地区的金融网点,降低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二是货币当局定向降低涉农贷款利率或通过降低商业银行、信用社、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涉农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使金融机构资金成本降低,从而使农户获得较低利率的贷款;三是政府通过财政进行贴息或风险代偿,以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这种模式在中国不同时期的扶贫工作中运用最为普遍和广泛,包括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大规模针对性扶贫和重点攻坚扶贫,以及后来基于发展能力提升、发展差距缩小为目标的扶贫,在当时特定的经济环境下,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扶贫工作进入“精准扶贫”时期,这种传统的“输血式”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一是商业性金融运行的基本原则是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与扶贫工作的目标存在差异。

商业银行提供给扶贫对象的信贷资金往往会面临风险大、收益低、资金周转慢等不利因素,这与金融机构所追求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背道而驰。从成本收益角度来看,由于商业银行面对大小客户的贷前调查、贷款评审、和贷款发放时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是一样的,在以利润为目标的考核机制下,其倾向于更具有“性价比”的业务,即选择与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央企、国企或是其他大企业进行合作。因为扶贫对象的贷款笔数多、单笔贷款金额较小等特征,导致商业银行可从中获取的利润回报与大客户存在着较大差异,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扶贫的成本收益出现倒挂,使得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主动性不断降低。

二是贫困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落后。

从贫困地区贷款申请者的角度来看,贫困人群大都受教育程度不高,“等、靠、要”的观念严重,尽管商业银行的业务申请流程已经趋向人性化的方面改进,但审批周期过长、需落实担保等复杂而繁琐的步骤仍然会让许多民众望而却步;而贫困人群相较于有稳定收入,有资产担保的群体来讲,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相对较低。

从金融机构的层面看,由于贫困地区人口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淡薄,违约成本过低,导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钱不敢投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还出现了本地吸储、外面放贷的现象。站在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角度而言,扶贫对象大都处于老、少、边、穷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贷款者相比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扶贫地区的小微企业自身实力不强,能为银行提供的信用结构较为薄弱,大多无法提供有效的抵、质押物,导致金融机构在贷前评审、贷后管理等环节难以审查评价借款主体的真实资产情况、收入情况和盈利能力等。这种金融机构和贷款对象两者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成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易发点。从借款者的还款能力来看,金融“精准扶贫”的重点是农村贫困地区,相较于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自然资源较为匮乏、地理位置较为偏远、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基础设施薄弱、文化教育发展滞后、配套设施缺失,而且贫困户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受气候等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加之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具有整体效益低下、盈利空间有限、农产品价格波动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等特点,导致贫困农村地区借款人还款能力较弱。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金融机构规模头寸趋紧的情况下,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贫困人群在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时的违约率高等现实情况成为了金融机构涉足“精准扶贫”领域的重要制约因素。

对于“输血型”模式而言,由于扶贫业务的利润较为微薄,商业银行在扶贫领域的信贷产品开发上积极性不高,从激励的源头上缺乏创新意识。一旦出现坏账,向政府申请扶贫贴息时存在一定的时间成本,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并且还存在个人绩效挂钩、坏账问责机制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现有的金融产品在金额、期限、利率、贷款用途等方面的匹配上无法满足金融扶贫所需。

开发性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模式

所谓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宗旨,以国家信用为依托,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在实现政府发展目标、弥补市场缺失、提供公共产品、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开发性金融是传统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作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创新确立的一种重要金融生态,开发性金融通过“融制、融智、融资”的扶贫策略和“易地扶贫搬迁到省、基础设施到县、产业发展到村(户)、教育资助到户(人)”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稳妥处理好业务发展、风险防控和扶贫效益的关系,真正做到金融的可持续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上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一是奔赴最基层,向贫困地区派驻扶贫金融专员。扶贫金融专员指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特定需要,派驻到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所在地市,专职从事金融扶贫工作的干部。这些干部作为金融政策的宣传员、扶贫开发的规划员、银证合作的联络员,深入贫困地区一线开展工作,以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仅2016年,就有183名来自国家开发银行的扶贫金融专员肩负脱贫攻坚的光荣使命奔赴全国174个贫困地、市、州。这些专员经过精挑细选,都是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作风能力过硬的业务骨干。他们从规划编制、信息服务和融资模式设计等方面为贫困地区提供咨询服务,深入乡村、农户、农(牧)民了解情况,记录当地群众实际问题和需求诉求,建立政府、银行和扶贫开发项目间的桥梁纽带,担当起“宣传员、规划员和联络员”的职责。

二是采取“省负总责”的融资模式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让百姓安居乐业。开发性金融创立以省级投融资主体为贷款对象,协助22个省建立省级扶贫开发融资主体,系统研究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的运作机制,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提供及时、足额的信贷资金,将安置房金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搬迁目的地产业发展以及搬迁群众职业发展统筹考虑,努力让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由省级借款主体“统一贷款、统一采购、统一还款”。这一模式的提出,不仅能够融资支持扶贫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能促进整个市场和制度建设,对实现脱贫攻坚,特别是推进“精准扶贫”能产生更大的推动力和发挥长期效应。

三是创新“四台一会”融资模式支持产业扶贫。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精准扶贫”,共同参与项目筛选、贷款发放、贷款监督、风险防控的环节。“四台一会”是指管理平台、统贷平台、公示平台、担保平台和信用(行业)协会这五类机构一起为扶贫贷款发挥作用。这一模式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输血型扶贫模式的不足,其通过信用建设协作,精准补足信用建设短板,丰富了“精准扶贫”的支持手段。这种模式依托当地政府的组织优势,开发性金融协助政府规划主要产业和优势产业,采取批量的贷款申请、管理、发放模式,用批发方式解决零售问题,大幅提高融资效率,以体制机制建设防范风险,整合群众参与民主监督,以系统合力建设市场,形成基层社会化的风险防范组织体系,打通“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此外,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战略、大举措、大布局,支持产业发展协作也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将东部地区的优势与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和贫困地区资源禀赋相结合,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抓手,促进产业发展对接。

四是以教育扶贫实现金融对“精准扶贫”的长期效应。桃李不言,下自成蹊。2005年,开发性金融为中国能够实现“人人享受平等融资权”和“教育公平”的社会目标,在无商业性金融愿意主动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背景下,积极探索和建立助学贷款模式,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将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组织优势与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相结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性金融助学贷款模式在全国推广,随后又创新开发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品种,贫困学生可在家门口办理助学贷款,打破了生源地和就学地的隔离,方便了受资助的贫困家庭。2010年,助学贷款还与支付宝合作,借助互联网大平台优势,建立起一套电子化管理系统,方便学生通过网络申请和偿还贷款,并与征信系统、芝麻信用体系、公安部户籍管理系统、教育部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了接口,大大提高了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效率。

共享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模式

共享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模式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后衍生出的新型扶贫模式,是线下资源“线上化”、“效率化”、“普及化”的集中体现。

通过共享模式,让“人人均可享受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成为可能。共享模式的核心在于“去中介化”,在金融扶贫的模式下,共享金融借助技术手段,打破必须从传统金融机构处获得资金和相应的资源的传统模式,直接从资金闲置方获得贷款,与当地生产要素进行结合,创造新的价值。资金供需双方直接通过平台进行对接,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也有效降低了资金的成本。同时,共享平台的资金来自全国各地,不占用当地扶贫资金总量,这也为提高当地扶贫容量提供了可能性。

在实践层面,在智能手机普及的时代大背景下,蚂蚁金服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率先利用大数据和手机APP引导农村地区扶贫对象培养金融意识和理财意识,用“去中介化”的平台模式推动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

共享模式不但降低了贫困人群融资的门槛,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提升了金融扶贫的整体效率,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及再分配,将“输血”变为“造血”,让金融扶贫可以长效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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