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集邮

一篇学术文章在FIP印花委员会官网发表过程中的收获(下)

作者:梁耀华
图102.一件适合展出的印花素材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规则》,一件实用的文件或单据(document or sheet)上必须带有压印的(embossed)、印刷的(imprinted)或贴用的(adhesive)的印花,才是印花展品的有效素材。《规则》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一原则又是基于什么样的理论观点?相信很多印花邮友都想弄清楚这些问题。

2017年第10期《集邮》杂志上发表了我的《FIP印花集邮理念介绍及个人学习体会》一文,我结合自己对《规则》的理解,就“不带印花的实用单据为什么不能参展”谈了一点很肤浅的个人观点。在向Jukka请教时,我再次把自己的看法向他表述道:“印花展品毕竟属于邮展的范畴,因此,不是任何文件或单据都可以在竞赛性邮展的印花展品中展示的(用于集邮者个人收藏或研究者除外)。我的理解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印花素材的范围将会无边无际,也就失去了被纳入邮展范围的意义……也是由于该原因,在通辽2017中华全国印花税票集邮展览中,一部全部由不带印花的单据组成的展品,被作不予评审处理。”

针对“不带印花的实用单据为什么不能参展”的问题,Jukka两次详谈了其中的理论观点。

在第一次谈到时,他说:“适合展出的素材有两个必要条件(requirements):印花展品中的每件素材必须是①财税的(fiscal)、②集邮的(philatelic)。这就形成了一个连贯一致的邮政类别(postal classes),即每件素材都应该是兼具①邮政的(postal)、②集邮的(philatelic)属性。”“并非每件处理税务的单据都是集邮素材。在每个国家都可以找到许多带有税务标记(tax markings)的实用单据(historical papers),比如芬兰带有手写标记的市政税或chuch税收据。有一种解释是,这些素材是财税的,因为它们经过了税收处理;但由于它们没有任何因素去产生集邮属性,所以不符合在印花展品中展示的后一个条件。”

Jukka的核心观点在于:每一件能入集的印花素材,必须具备财税属性(fiscal nature)和集邮属性(philatelic nature)这两个基本条件。其中的财税属性很好理解,但对于一件印花素材来说,其集邮属性具体是指什么?或者说,其集邮属性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规则》中没有明说,Jukka在信中也没有详谈。为此,我在回信中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在邮政集邮领域,一件能够展示的素材必须兼具邮政属性(postal nature)和集邮属性(即便上面不带邮票),这个很好理解。但我不太明白的是:您所说的印花素材,除‘财税属性’之外,‘集邮属性’具体是指什么?您的意思是不是:它上面必须带有压印的、印刷的或贴用的税票(tax stamp)、费用票(fee stamp)或信用票(credit stamp)——以此作为其‘集邮属性’的直观见证?”

Jukka的回答是:“对于‘财税的’一词,我的意思是,一件素材必须是去处理印花税或任何费用或税收的,或它必须要与征收过程(taxing procedure)有清晰的联系。对于‘集邮的’一词,我的意思是,每件素材都必须是‘集邮品’(philatelic collectible)——带有一个压印的、印刷的或贴用的印花(stamp)、印章(imprint)或标志(marking)。但是,财税集邮相对于邮政集邮而言,其‘集邮’与‘非集邮’(nonphilatelic)的界限更难划分。当然,‘非集邮’的实用税单还是很有意思的,只是它们的集邮价值很低。这就是它们为什么不被推荐纳入印花展品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现行《规则》还不允许它们展出。”

也正是基于这些理论观点,Jukka在将图6《不带印花的中国税务单据和其他素材》图集发给其印花委员会的同事们讨论后(因为他对其背景和使用情况还不了解),除明确指出像图7自行车税吊牌和图8车船使用税标牌那样的实用素材是有效素材外(因为上面带有“纳”“税讫”等字样的标志),还进一步阐释道:“关于你资料中第1-5页上的素材(笔者注:均为不带印花的实用税单),建议由中国印花专家和收集者们去仔细核查一下。他们的总体观点是什么?由于上面没有压印的、印刷的或贴用的税票、费用票或信用票,所以我对它们的集邮属性还不清楚。我们必须记住现行《规则》的规定。”“除了具有明确的财税和集邮双重属性的素材之外,如果它们的加入能够真正提升展品的处理和故事,那么在展品中展示一件或少数几件这样的单据还是可以的。否则,使用它们是没有道理的,也没有必要。”“如果整部展品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单据之上,那我建议参展者要非常非常谨慎地去举证和阐释它们的集邮属性。在此过程中,中国印花专家的总体意见如何?这肯定会有很大的帮助。既然这些单据的集邮属性还不清楚,那我要说,参加竞赛性邮展对作者来说是一种风险。”

Jukka上述这些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解答,使我们明白了一件适合展出的印花素材的基本条件——必须兼具财税的和集邮的双重属性,以及印花素材“集邮属性”的明确内涵和清晰的标准——每件印花素材都必须是“集邮品”,即上面必须要带有一个压印的、印刷的或贴用的印花、印章或标志。这实际上也从理论角度解答了在去年通辽全国税票邮展上,评委会为何对那部全部由不带印花的单据组成的展品不予评审的原因。同时也使我明白了一个基本道理:我在《中国印花税缴款书:一组特殊的印花》一文中花大量篇幅去分析和论证,以证明“中国印花税缴款书实际上就是带有印花面值的税政用品”的结论,其实就是在无意识地去论证它们的集邮属性。尽管现在看来,印花税缴款书上已预印了印花(虽然不带面值),所以其集邮属性其实是不需要去论证的,但如果没有这些来自Jukka的权威解答,我又上哪儿去“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呢?而且Jukka还强调了一点:当一件实用单据的集邮属性还不清楚时,则作者必须“要非常谨慎地去举证和阐释”。

3.制定《规则》的最初思路和下一步修订方向

关于现行印花《规则》是按照传统模式去制定的,以及能否用其他模式去组集的话题,在通辽全国税票邮展期间已引起包括评审员在内的我国印花界的热烈讨论。我在《FIP印花集邮理念介绍及个人学习体会》一文中,也传递了Fuller在演讲时的相关看法。

因为我在信中谈到了FIP评审员对《规则》的不同理解,所以Jukka先后两次就此做了详细解答:

“你指出的《规则》问题是对的。在第3.2条中写道:‘如果它们与展品中所述的财税业务直接相关’,则‘法律文件’(legal documents)在被包括和允许之列。《规则》在25年前被拟定和实施时,有一个偏见:所有印花类展品都应该是传统模式的,类似于传统集邮展品那样……据我们现在所知,除了那些‘仅仅’是压印的、印刷的或贴用的印花外,尤其是财税史模式的展品,可能还需要其他的财税素材。这个细节,是现行《规则》需要更新和改变的几个原因之一是把它们所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改变为:传统、财税史(fiscal history)、财税用品。事实上是各种可能的方法(every possible approach)。”

“无论如何,把展品处理成财税史类型去展示,目前已经是最可取的了。通过使用财税集邮素材去编组这样的展品,可涉及到任何国家,其潜力巨大。这里有几个很好的例子可供借鉴,如新加坡Vincent Ong的几部展品。事实上,《规则》允许不同的处理方法,只要使用的是财税集邮素材。我们已看到过一些某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印花用品(revenue stamped paper)展品和‘单一税种’(single-tax)展品,如美国的图片税(Picture Tax)展品。”“在我们委员会内,已讨论过关于将来要修订《规则》的问题。我向他们提出的问题是:对适用素材(suitable material)和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容许的边缘素材(border-line material),应做出更详尽的界定。我们确实必须要更精准地对合格素材做出定义。在此过程中,听取各位国家代表、热心的印花收藏家和参展者们的意见,是很有价值的。修订《规则》应该是一个开放的过程,而不应仅仅只是我们委员会内部的一个流程。”

我想,Jukka对《规则》制定之初的思路、不足以及下一步修订方向的解答,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国内印花界完全可以大胆地放手去按照不同模式编组自己的印花邮集。

4.与国际印花界建立起交流渠道太重要了

从与Jukka的电邮往来中可以明显看出,此前FIP印花委员会几乎完全不了解中国印花集邮的发展情况,而中国印花界也没有主动与国际印花界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为此,我多次向Jukka真诚表达了中国印花界非常希望与印花委员会之间有一些交流、听到来自他们的声音及看法的愿望,并多次主动告知他一些关于中国印花集邮的信息和发展现状。比如他说:“财税史模式的展品,目前还不存在。”我及时告诉他:在中国2011亚洲邮展上,中华台北林茂兴先生获大镀金奖加特别奖的《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印花税票(18531899)》,就是一部带有局部财税史方法的展品;在通辽2017全国税票邮展上,常珉先生获金奖加特别奖的《英国早期印花税史(1891年以前)》,就是一部纯粹意义上的财税史模式展品。

类似这些双向交流真的是太重要了。否则,国内印花界仍将处于“与世隔绝,自拉自唱”的被动局面。下面列举几个我在与Jukka电邮往来中所得到的信息。

①FIP印花委员会很希望收到来自中国印花界的信息和资料

且不说前面所提到Jukka在每次收到我所发去的关于中国印花集邮情况简介后的欣喜和热情鼓励,只看他在信中所说的一段话:“总的来说,我赞同应该更加积极地建设我们的网站。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收到的国家代表们发来的资料。遗憾的是,我们从未听到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信息。我们很希望国家代表们能与委员会之间有更多的沟通,但这往往并不那么容易。”当我提出希望Jukka能携展品来参加中国2019世界邮展时,他欣然表示:“我本人十分希望参加明年的中国2019世界邮展。很高兴能以任何身份参展——作为参展者、参观者、征集员或评审员,因为我还从未去过中国……在此之前,我将携展品《芬兰1865年和1866年发行的轮盘赌印花税票》参加3个国际邮展:冰岛的北欧邮展、爱沙尼亚的波罗的海国家邮展、捷克2018世界邮展。但是,捷克世界邮展的印花类展品的规模似乎两次超额,所以我当然要去挑战了。我的展品是芬兰历史上记录最早的印花,即所谓的‘轮盘赌’或‘大齿轮’印花。”

值得注意的是,与我的文章发表几乎同步,网管Ambrus在FIP印花委员会官网首页主动为大约将在1年半之后才举办的“中国2019”世展开设了一个链接窗口(目前还空着,见图10中橙色框和黄色箭头所指处)。这种改变意味着什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②FIP印花委员会对中国很友好

在今年1月22日的来信中,Jukka还高兴地告诉我:“2只中国大熊猫‘Lumi’(华豹)和‘Pyry’(金宝宝),已于上周安全抵达赫尔辛基ÄHTäRI动物园了!……它们是真正的中国大使!”这是一个明显表示友好的信号。我于是很快复信以回应他的友好,并随函发去一个“‘熊猫’和带‘WWF熊猫LOGO’的邮票”图集与他分享。Jukka在今年3月16日的回信中写道:“芬兰航空公司的航线大部分是到西伯利亚,但也抵达中国东北和韩国。这些地区让我感到很新奇!”

网管Ambrus是一位实在而勤奋的罗马尼亚集邮家。他在来信中为邮箱系统把我几次发去的信和文章给自动屏蔽、放到垃圾箱中而真诚道歉,并介绍说:“从我们开始建这个网站时,我就没有更多的空余时间了。从4年前起我就在做一个大项目,这花掉了我所有的时间。我每天大约要工作13-14小时,非常累……我所从事的项目里有一个私人集邮博物馆,包括由罗马尼亚邮政发行的从最初到现在的所有邮票和集邮素材,该展品将占约800个标准展框……”我回了一封长信,对他的日常辛劳和致力于建集邮博物馆的“大手笔”表示钦佩,并与他分享了在19802007年期间多次举办过中国—罗马尼亚双边邮展的友好交往历史,以及一份1985年在武汉举办的第4届中罗邮展现场照片和相关纪念品图集。Ambrus还希望,有时间的话可以交流我们的业余爱好,包括把我的邮集复印件发给他,听听他的意见和建议。

③FIP印花委员主动向我们提供信息和资料

在今年1月27日的来信中,Jukka告诉我:“我们将在2月初举行‘国家级评审员日’活动,我正在准备一个关于评审印花展品的讲座。在芬兰,目前只有3名印花类评审员……通常是由传统类评审员在其‘自己的’类别之外再去评审印花类。这就是他们在考虑评审印花类时应学会其主要特点的重要性。事实上,每一位评审员都必须知道所有类别的基本知识。因为所有类别都要参加锦标赛,而且评委会全体成员都要投票。”

当我告诉Jukka,我打算把这段时间以来他所谈到的观点和信息整理成文章发表(同时也告诉他了文章的初步构思框架),供中国印花界了解和学习时,他欣然答应并提出,在文章发表之前能否先翻译成英文文本发给他看一下,“我在准备2月份的讲座时,脑海里已有很多想法。该讲座理当以印花类展品的评审问题为主。也许看了你的文稿之后,我还可以为你加进一些更多的想法。”我当然求之不得,并请他在讲座结束之后,方便时能否把他的课件发给我学习,并翻译成中文与中国印花界分享。Jukka读了我文章的英文文本后,认为很详尽、很有意思,并在就个别措辞提出小建议之后说:“我确信你的文章对中国读者来说是有益的,希望它能有助于提高贵国印花集邮者的集藏水平,并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印花集邮的迷人天地。当文章发表后,我会很高兴能收到刊有此文的该期杂志——虽然我看不懂任何中文。”图11

图12针对评审印花展品的讲座课件,Jukka回信说,他的课件是芬兰文的,等翻译成英文之后再发给我。“我觉得没有理由不把这类信息分享给所有感兴趣的人。有一些芬兰印花的内容(可能对于外国人会有点陌生),但我希望并相信,这丝毫不影响外国集藏者们的理解。”他还主动将他负责整理、长达28页的“The Results of Multi-Frame Exhibits in FIP Revenue Class 19882016”(FIP邮展印花类多框展品成绩表,图11)发给我(注:“多框”是指5或8框),“中国集邮者可能也会对它感兴趣,因为所有中国印花展品都已包括在内了。”图12为中国的印花展品。

5.一个好的前言页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如前所述,针对Jukka所说“财税史模式的展品,目前还不存在”,我及时告诉他,中国有两部印花展品就是以财税史模式编组的。我知道,Jukka没有参观过亚洲国际邮展和中国的全国邮展,所以他不知道这些情况。为了让他留下较深刻的印象,我又把林茂兴先生和常珉先生的印花类展品前言页发给他,并征求他的意见。

此时,Jukka正要踏上去日本的旅途,为了不耽搁时间,他主动把两份邮集前言页和我发去的本文的英文版打印出来,一同带上了飞机。回到赫尔辛基后,Jukka在第一时间给我发来两封信,以一名印花类展品的作者和FIP评审员的经验,对两份邮集前言页谈了具体看法:“我很高兴能有幸收到并思考这两份前言页。我们知道,没有谁的前言页是100%准备好了的,但可以不断修改和提高。希望这些短评能有助于作者向前推进。当然,我也很有兴趣在哪天能看到这两部展品!请以热烈的问候,将这些意见转达给两位作者。”

在这次回信中,Jukka还专门就邮集的前言页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提出了建议——

“有一个广泛的共识,一个新式的(modern)前言页应该包含以下信息:

“(1)目的(purpose):展品的目的是什么?我会建议作者将此目的放到前言文字的最开头部分。我还建议把展品的处理方法与目的结合起来一起阐释,因为它是目的的一部分。

“(2)范围(scope):展品的领域(area)/范围是什么?其界限又是什么?若未包括所有的重要目的,那我建议在前言页中应写明那些未展示的部分,以及作者为什么要选择剔除它们;若所有目的都展示出来了,那作者也要明确提到这一点,以使观众和评审员明白。

“(3)结构(structure):展品的结构是什么?(笔者注:结构主要通过纲要来体现)

“(4)个人研究(personal research):有个人的研究吗?如果有,作者有何新发现?展品中在何处展示这样的研究?如果作者有任何新研究或新发现,我建议应加上一句相关的话,以提示观众和评审员。

“(5)参考文献的使用情况(literature used)。

“此外,以下细节也很有价值:“

(6)如果展品中标示了珍罕素材,作者应指出关于珍罕素材的介绍是出自哪一本专著/一篇文章/一份列表?

“(7)有的作者喜欢列出一个最优秀/最稀有素材的清单,这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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