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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兄弟为老房反目 人民调解定纷止争

作者:文/耿聪

作者简介

耿聪 现为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镇罗营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长期从事人民调解、矫正帮教、法制宣传等工作。

翻建老房起纷争

2018年3月18日一大早,镇罗营司法所的电话铃响起。“真不好意思,大周末还打扰你们,你们今天能上来一趟吗?我们这儿有一家兄弟四个因为盖房已经吵翻天了。”电话那头传来辖区内A村村书记焦急的声音。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工作人员驱车25公里赶往A村。

2018年,A村得到泥石流搬迁政策支持,在今年翻盖房屋能得到上级的财政补助。所以,今年村内翻建房屋数量剧增。为维护村域和谐,避免翻盖房屋后家庭内部产生矛盾纠纷,村委会规定:凡是要翻盖房屋的,家庭内部一定要明确翻盖房屋的房主;如果家庭内部有争议,村委会不予测量宅基地面积,也不会向申请翻建房屋的村民发放房屋翻建审批表。

在这种政策下,A村的一家兄弟四人因为翻盖房产生了纠纷。争议的房屋为五间老房。1983年的分家单上写明:西边两间半分给四兄弟中的老四,东边两间半房屋在父母去世后也归老四所有。

老四成家后,常年在外打拼,已不打算再回村居住。于是,他想趁着这次有政策支持,将老房转给在本村居住生活的三哥,由三哥申请翻建房屋,这样也能改善老母亲的居住环境。

老四和老三商量之后,约定由老三支付给老四5万元钱,五间老房转到老三名下。由于老母亲还健在,这五间老房中有两间半是老母亲的。于是,老四从5万元中拿出2万元,以老母亲的名义给大哥和二哥一人补偿1万元。

老四的这种分法并没有得到老大和老二的认可。他们认为:分家后,老四结婚入赘到女方家,并且签了一份不再赡养父母的“协议书”;而且,老四也确实有十多年没有在父母身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他们认为老母亲现在居住的那两间半老房已经跟老四没有关系了。

四兄弟分两派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四兄弟现在情绪都比较激动,并且涉及纠纷的钱数较大、时间跨度较长,便建议将矛盾双方分开,进一步了解各方的需求。

村书记先将该房屋的受益人老三、老四叫到村委会。老四掏出了两张纸,一张为1983年的分家单,另一张是结婚时跟女方家人达成的不赡养自己父母的协议。

老四说:“我入赘后确实很少回来照顾父母,但是逢年过节,不管多忙、离家多远,我都会带点儿钱、带点儿吃的来看父母。当年,我年轻,又着急娶媳妇,所以才签的这个协议。但是,这一点儿也没有影响我孝敬我的父母。”

工作人员解释说:“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任意放弃,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这份协议不管是谁签的字,也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在法律上都是无效协议。”

随后,工作人员又请来老大、老二,向他们说明那份不赡养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老人居住的两间半房屋在老人百年后,还是要履行分家单上的约定分给老四。听完此话后,老二说:“您说的这些我们哥俩都知道,我们也承认最后这两间半房屋不出什么意外肯定是要归老四的。但是,现在老四是要把还不完全属于他的房卖给老三,而且打算用万把块钱就把我们打发了,那是不可能的。卖给老三我们哥俩没意见,但是,得给我们这两间半房的市价10万元。如果给不起,没关系,那咱们就按照分家单上的条件来,等我妈百年之后房子都归了老四以后,老四想卖就卖,哪怕白给别人,到时候也没人拦着他。”老大和老二的意见一致。

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老大和老二同意将10万元降为2.5万元。然而,这个价格老四仍不能接受。“不调了,上法院,我给他们一人1万元是看在他们辛辛苦苦养我妈的份儿上。分家单上写得清清楚楚,这房就是我的,上哪儿告我也不怕他们。”

见老四情绪十分激动,工作人员安抚说:“你先冷静一下。到法院没问题,法院受理需要时间、调查需要时间、开庭需要时间、出判决也需要时间,没有个把月你这事绝对完不了。很可能你这边还没出审判结果,那边翻盖房屋的优惠政策就过了,到时候你的房卖不出去,老三翻盖新房的机会也就错过了。到头来你们就等于白折腾了,你们好好想想吧。”

老三和老四商量后表示,老三翻盖房屋最少要15万元。如果让他再掏出5万元来恐怕困难。所以,需要回家商量商量,第二天上午再来村委会继续调解。

工作人员促和解

第二天调解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四兄弟和他们的母亲一起请到村委会。

老四扶着老母亲进来的时候,老二说道:“好家伙,为了得到咱妈的房子,你也不管咱妈身体情况,这就是你说的孝心?”老四反击道:“老二,你也别说这么难听,说来说去你不也是为了几个钱吗?我把咱妈叫过来就是告诉你,这房子不仅是我同意给三哥,咱妈也同意了。给你们补偿,你们还不知足。早知道你这么贪,我当初……”老大不等老四说完,拍案而起,说:“老四,注意你说话的语气,他是你二哥!”老三不阴不阳地说道:“他可真是个好二哥,不是要钱就是阻止我盖房子。”眼看四个儿子剑拔弩张,旁边的老母亲呜呜地哭了起来。

工作人员上前安慰老人,转身冲兄弟四人说道:“你们四个是亲兄弟,为了一套房子,当着自己母亲的面说这么伤人的话。你们就是只想着自己,有谁真正想过你们老母亲的感受吗?”母亲的伤心,瞬间让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了下来。这时,村书记说道:“你们哥四个以前关系那么好,现在这是怎么了啊?老二,这套老房子,你好意思张嘴要10万元?你不知道老三生活困难?还有老四,怎么跟你二哥说话呢?还有你,老三,你在村里,你最清楚,你大哥家里每次做好吃的不都给你送一份?哪年你家地里的活儿少了你二哥的影子?”

工作人员接着道:“咱们先把法律放一放,你们哥儿四个都说说心里话怎么样?”老大略微沉吟一下道:“老四,别怪我跟老二阻止这事,我就问你,你因为房子这事回来一个星期了,看见我跟你二哥,你什么时候叫过一声‘大哥’‘二哥’?你大嫂就说了一句‘先别着急处理,等你大哥回来你们商量商量’,你就跟你大嫂嚷嚷起来了。如果你跟大哥说一句‘大哥我错了,我不该跟大嫂嚷嚷’,我想现在老三已经开始翻建房屋了。”

老大刚说完,老四猛地站起来说:“大哥,二哥,对不起,这事是我错了,今天晚上我摆一桌,亲自给两位哥哥道歉,但是这房子……”老二道:“什么房子不房子,有你这一句‘二哥’,比什么都重要!”

工作人员趁热打铁,促成调解:老三分别给老大、老二补偿2万元,给老四买房钱3万元,母亲以后吃住由老三负责,如遇重大医疗费用由兄弟四人共同承担。

就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化为亲人间的一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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