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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国标征求意见 仍未对葡萄酒质量分级

作者:文 乃一庆 张文礼
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制定的《葡萄酒》、《饮料通则》等4项食品领域国家标准(报批稿)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葡萄酒》旧标准于2006年发布,距今已经十多年。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编制说明中指出,经过多年来的发展,葡萄酒工业无论在生产规模、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原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葡萄酒生产的需要。

修订后的《葡萄酒》标准初稿曾于2017年征求过一次意见,报批稿相比此前初稿变化不大。如标准规定,原料的潜在酒精度不得低于7.0%vol;发酵过程中允许添加浓缩葡萄汁或白砂糖作为外加糖源以提高酒精度,但外加糖源的最大添加量不应超过产生2.0%vol酒精;以增加甜度为目的的添加物质仅限于浓缩葡萄汁和白砂糖,白砂糖的添加量不应超过产品总质量的10%;冰葡萄酒和贵腐葡萄酒不得外加糖源。

报批稿对葡萄酒的理化要求进行了修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锰含量。新标准取消了锰含量的规定,但对于干浸出物指标并没有修改,仍然维持较高水平。这一指标是体现葡萄酒品质的重要指标,而假酒一般干浸出物含量较低。

与旧标准一样,报批稿按照感官要求将葡萄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此前业界一直呼吁的葡萄酒质量分级还是没有相关规定。对此,中国农业大学葡萄酒科技发展中心有专家表示,感官分级带着一定程度的主观色彩,如果能结合一定的生化指标,特别是与品质和健康密切相关的指标作为基础就会更完善。

该专家还表示,我国应致力于葡萄酒标准体系的建立,而不是简单的产品标准体系建立。标准体系应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安全标准、产品分析方法标准、酿酒工艺技术规范和酿酒葡萄栽培技术规范等。(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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