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调和油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的家庭常备品,但是由于国标长期缺位,多数调和油在标签标识上并未标注各种食用油的比例,其中不乏大品牌。国家卫健委表示,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本次修订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并鼓励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国标中还涉及食用油比例的标示方式,“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或其他类似表意相同的标示方式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a .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20g/100g);b.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c.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
业内表示,随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用油(GB2716—2018)》从,调和油配比不明的情况也将终结。(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