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根源在于不文明养狗造成狗伤人的现象确实存在。这里应该看到,养狗者和不养狗者,对狗的脾气秉性了解恐怕是天差地别,遛狗不拴绳,有的是不文明,有的则是出于传统习惯。要改变这种习惯,靠投毒显然行不通,反而会激化双方的矛盾,造成更大的伤害。真正需要做的,还是推动立法,比如更完善《动物保护法》和《反虐待动物法》。这样的法律,以动物为名,实际上才是界定饲养行为是否文明,并且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惩戒的准则。有了法律,只有合乎规范的饲养行为才能受到保护。
无论人们是否养狗,无论人们对狗伤人现象有怎样的认知,与其把精力放在争论异烟肼上,不如一起来推动立法,冷静明智才是正理。双方都有规则了,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什么能得到保护,什么将受到惩戒,也就一目了然。
□8月12日《法制晚报》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