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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河南滑县村民的集体土地

西小庄村村民彩德凤站在围栏外遥望自己的土地据中国之声报道,央广记者在河南滑县调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发现,介入到这一民事纠纷当中的企业,居然是滑县政府的“官办企业”。2015年以来,滑县林业局不但作为出资人设立了多家经营性企业,且包括财政局、文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内的领导干部,都在这些企业中兼任董事或监事职务。介入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企业,是滑县林业局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滑县文森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文森公司”)。

8月9日,滑县县委、县政府发布通报:已成立由纪委监察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河南滑县政府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深入彻底调查,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村土地纠纷,政府企业解决?

南都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滑县林业局下属的“文投公司”在滑县西小庄村250亩地的土地纠纷中介入颇深。

南都记者在国家工商信息系统中查询看到,“文森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地址在滑县城关镇滑县林场,法定代表人刘传丰,显示唯一的股东是滑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文投公司”),是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在西小庄村民提供的诸多材料中,南都记者看到一份“城关镇西小庄葡萄园文投公司承包”的会议记录,西小庄村刘永学、柴国民、柴云龙、柴国强、贺向平等几名党员参会,会议时间显示为2018年1月2日,地点是在滑县城关镇政府。这次会议,由时任滑县城关镇纪委书记胡朝亮主持。

2018年1月2日,城关镇纪委书记胡朝亮主持召开西小庄村党员会议,讨论“文投公司”承包250亩葡萄园土地。

胡朝亮在会议中说,西小庄葡萄园纠纷自2013年9月发生以来,历时已有4年多,通过法院起诉或政府调解,是解决矛盾的正确办法,但西小庄村个别人思想出现偏差,出现了强行收麦、强行分地的违法现象,公安机关也做出了处理,各级政府也在积极想办法处理调解,县主要领导想通过“文投公司”承包来解决纠纷,承包价格可以另行协商,现征求党员意见。

最后形成的会议记录有3页纸,胡朝亮与村里的党员对自己讲过的话均按了手印,并在最后写上“同意”两字、签名画押。然而,曾任西小庄村委会主任、现为村民代表的刘连忠对南都记者说,“是逼着签的,不签字,党员就撤职。”

文森公司欲“委托代管”的西小庄葡萄园是块什么地呢?该块土地约250亩,在2003年5月,安阳市华联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与时任西小庄村主任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就是这份合同,引来了村民无尽的烦恼与多场官司。

法院两判前租赁合同无效

南都记者在西小庄村民提供的一份判决书中看到,2003年5月21日,时任西小庄村主任刘连忠(又名刘中义)与华联畜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甲方是西小庄村委会,乙方是华联畜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甲方同意将村东南土地250亩租赁给乙方,租赁期20年,即200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土地租赁费为每年每亩120元,共计3万元。每年6月底以前交清当年租赁费。”

合同签订后,华联畜牧开发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柴永安随即拿到250亩地,并在里面全都栽上了葡萄。此后十余年,村民因一直没有拿到柴永安的土地承包费,遂于2013年秋天向柴永安讨要250亩土地,并在2014年底把该公司告上法庭。

2016年6月1日,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指出,西小庄村委会在签订涉案合同前既未召开村民大会,也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判决2003年5月21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依法自始无效。

但在一审判决下来之前,2016年春天,柴永安之子柴杉让人在其中60亩田地里播种了玉米。一审宣判后,柴杉上诉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米秋收后,同年10月,柴杉又让人在这60亩土地上播种了小麦。2016年11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03年5月签的《土地租赁合同》最终被判为无效合同。由此,250亩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恢复到了无效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

村民大会分地后,收麦起争端

转眼到了春节,距离终审判决过去了两个多月。西小庄村在2017年2月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按照村民意愿,把要回来的全部土地分给了村里50多户村民。

南都记者在村民大会会议记录上看到,“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分华联农牧有限公司所侵占的土地是合法的,于法于情的,分地是一致同意的”。53户参会的村民都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字,盖了村委会印章。

随后,村民在葡萄园的荒地上种了花生、玉米、西瓜等作物。对于已经存在小麦的60亩地,村民对各家分到的两垅地也开始施肥、浇灌、打药管理。村民还新栽了枣树。2017年5月28日下午,村民叫了村边路旁的收割机,到田地里收割60亩的小麦。

麦子收割过了半年。2017年11月16日,罗海良、张田海突然被公安带走,并以涉嫌聚众哄抢罪被刑事拘留。12月19日,村民徐要德同样以涉嫌聚众哄抢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他们家属相继收到《逮捕通知书》,告知家属他们被羁押在滑县看守所。警方称2017年5月底收割的60亩小麦不该属于村民,是他们带头哄抢。

对于土地重新承包给“文投公司”,刘连忠对南都记者说,镇政府曾让西小庄村群众代表去开会,群众代表不同意再次承包土地。刘连忠说,村民不同意签字,政府的人到村里挨家挨户要求签字。

对于西小庄村250亩土地问题,城关镇纪委书记胡朝亮向记者解释,250亩土地所有权属于西小庄村委会,有争议的是土地使用权。他认为,虽然法院判决《土地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土地使用权再分配需要和镇政府商议解决,或再走法律途径。

胡朝亮的这一观点,在一些人看来,是对“合同无效”判决书的曲解。

胡朝亮说,为解决西小庄村民与华联农牧公司人员不断发生的冲突,通过政府做工作,引入和双方都无关联的第三方公司管理土地,于是就介入了具有政府背景的“文森公司”。

2018年6月以来,有施工人员开着挖掘机多次到西小庄村,要把村里250亩土地用栅栏围起来。这遭到村民强烈阻拦,每次都有村民被拘留。据村民统计,截至2018年7月底,在250亩葡萄园土地纠纷中,有25户村民中的34人被抓,共达52人次。

2018年8月6日上午9点,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城关镇西小庄村罗海良、徐要德涉嫌聚众哄抢罪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罗海良、徐要德构成聚众哄抢罪,建议量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罗海良、徐要德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两人不构成聚众哄抢罪。

罗海良的代理律师赵荔对南都记者分析,村民打赢了官司,判决书确认了承包合同无效,召开村民大会把土地分到了各户,村民对各自分到的土地进行了浇地、施肥、除草、打药等生产管理,到收获季节时顺理成章地收割庄稼,村民收割的小麦不是“他人财物”,罗海良等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罗海良、徐要德作了最后陈述,称两人都称不构成犯罪,希望法院公正判决。

□8月10日《南方都市报》吴铭 唐孜孜 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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