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夏某诉龙某离婚纠纷案说起。夏某与龙某于201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龙某某,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夏某于同年9月提起离婚诉讼。
2013年11月,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法院判决准予夏某与龙某离婚,婚生女龙某某由夏某抚养,龙某自2013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龙某某年满18周岁时止。
判决生效后,龙某却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2018年6月,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某自2013年12月份以来应付的抚养费共计32400元。该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龙某联系,龙某以人在外地、生活困难等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7月31日,执行法官将龙某拘传至法院,龙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
7月31日,雨山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龙某司法拘留10日。
□8月2日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