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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疹反复发作,祸首可能是阳光

作者:⊙余燕红
不是都说晒太阳对身体好吗?但有人却不能晒太阳,像日光性皮炎、多性光化性皮炎、慢性光化性皮炎等皮肤病患者都不宜晒太阳的。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书记朱慧兰教授表示,尤其是慢性光化性皮炎,目前公众对此知晓率仍不高,常常误以为是普通的湿疹或荨麻疹,没有做好防晒或避光工作,导致皮肤问题久治不愈。

有些人“见不得光”

50多岁的黄伯平日喜欢爬山挖草药,他患有“湿疹”多年,每次用了药就有好转,没多久又反复发作。他近日到医院仔细检查才发现,原来他的皮肤瘙痒红肿根本不是普通的湿疹,而是慢性光化性皮炎,罪魁祸首竟然是阳光。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医务科主任医师黄茂芳介绍,该病在广东、云贵高原等地区,由于强烈紫外线长期照射,引发皮肤光变态反应。是一种以湿疹样皮炎为表现,但存在明显的光敏感性的皮肤病,病因复杂,迁延难愈。

“主要好发于中年男性,特别是户外活动较多的人群。”黄茂芳说,“如果患者感受到出门日晒后,甚至在室内有玻璃的地方,头面颈部、手背和手臂的‘湿疹’明显发作或者加重时,应该怀疑是否患有慢性光化性皮炎。”

做“光生物学诊断”才能确诊

要确诊是不是慢性光化性皮炎,患者应该向医生提供详细的病情变化、可能接触或者服用的致敏物质、特别嗜好或者习惯,帮助医生进行临床诊断。但确诊需要进行“光生物学诊断”,如光试验、光斑贴试验、斑贴试验以及血液检查和病理活检。

朱慧兰介绍,光试验和光斑贴试验是帮助诊治光敏性皮肤病的必需检查手段。光试验主要是观察皮肤对不同波段紫外线的红斑反应来确定光敏感性,光斑贴/斑贴试验是通过在皮肤贴敷变应原观察皮肤在光照前后的红斑反应。两者都是在身体上试验,受到个人体质和用药的影响,一般建议疾病稳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前后应该避免暴晒,检查前应该停用抗炎抗过敏药物,受试部位在检查期间(3天左右)避免洗浴和摩擦。

日常用药也可能是诱因

黄茂芳提醒,很多中老年患者可能同时合并其他内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骨关节病等,可能需要服用多种西药和中药。这类患者需要特别注意是否使用了光敏性的药物,可能是一些慢性光化性皮炎的病因。临床上往往这些患者身上发痒,医生当湿疹来治,反反复复治不好,原因可能就在药物上。常见的光敏性药物,包括四环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等抗生素,灰黄霉素、噻嗪类利尿剂,镇静药中的异丙嗪、氯丙嗪,抗组胺药物如扑尔敏、苯海拉明等,降糖药如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止痛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

黄茂芳建议,患者出现皮肤问题时要告知主诊医师是否合并其他系统疾病以及用药情况,帮助医师给您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治疗重点是避光防晒

黄茂芳介绍,严格的避光防晒是治疗慢性光化性皮炎最重要的一步。此外,根据病情严重程度,选择合适的口服和外用药物治疗,病情严重迁延的患者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光脱敏性光疗”。

如何做到避光防晒呢?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激光理疗科副主任医师龚业青介绍,尽可能避免接触包含过敏原及光敏物质的用品和药物;注意食用食物的种类和时间,食用光敏的食物后注意避光;尽可能避免在上午10点至下午4点日光强烈时间外出;外出时涂抹宽谱遮光剂,尽可能选择避光物,如穿长袖衣服,戴宽边帽子和手套、口罩。

饮食要避免光敏性食物

龚业青称,慢性光化性皮炎属于“皮炎湿疹”这一大类的疾病,急性发作期间不建议食用太刺激的食品,如辛辣食品、酒类等。

日常饮食时,光敏性食物吃后避免晒太阳。光敏性蔬果有灰菜、紫云英、雪菜、莴苣、茴香、苋莱、荠菜、芹菜、萝卜叶、菠菜、荞麦、香菜、红花草、油菜、芥菜、无花果、柑橘、柠檬、芒果、菠萝等;东南沿海较常食用的泥螺也具有光敏性,其他一些甲壳类的海鲜也可能具有光敏性;中草药中的白芷、竺黄、荆芥、防风、沙参等也是光敏性物质。龚业青提醒:“光敏性食物是否一定需要严格戒口因人而异,建议具体咨询您的主诊医师”。

红斑狼疮病人也不能晒太阳

龚业青称,因红斑狼疮患者中有40%的人对阳光过敏。被强烈阳光暴晒后,患者的面部或手及其他暴露部位可出现红斑,而原有红斑皮损的患者暴晒后则使皮损加重,严重者会引起疾病的复发。

所以,红斑狼疮病人应避免在户外的阳光直晒下活动。如必须在阳光下活动时,一定要戴上遮阳帽或打遮阳伞,穿长袖上衣和长裤,以免被阳光中的紫外线照射皮肤,加重病情或使疾病复发。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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