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爱情也是。
1
我要讲的故事是关于一只干部颜色的袜子。
干部颜色的袜子,哀艳的苍蓝,尼龙丝质地,弹性很大,可以高高地拉到小腿中间。
滑稽而凄怆的他站在走廊的那一头,长长的走廊里灯光明灭,他露出一个恳切的笑,慢慢坐到椅子里。他坐下前总习惯拉一拉膝头的裤管,像一切动作缓慢、爱惜衣服的中老年人。坐定后,翘起二郎腿,于是在裤管与鞋子之间,露出那一截袜子。
那颜色是非常年龄化的、最老态的蓝。在我的心里,蓝色本是优雅多情的色彩,然而那种蓝,显得窝囊而土气,几近腐朽。他发现我在注意他的脚,便讪讪地笑笑,换成正襟危坐的姿势。
我问他如今状况怎样,他说一切都好。我留了烟,他客气了一会儿还是收了。这是2018年,距离我和他最初的相识,已经31年了。31年前,我还是个5岁的小女孩,他还是个年轻的叔叔,拿着一盒金币巧克力、两瓶酒,露着风华正茂的笑,来我家做客,任由我摘他的眼镜,抠他的纽扣,攀他的肩膀。他给我的好感不只是他的宽厚,还有身上的气息——那是比父亲还要纵容我、宠溺我的卢叔叔气息。
2
1980年代,中国人好像忽然懂得了赶时髦。很多小东西一夜成名,比如女生穿的萝卜裤、海棠红色的蓓蕾牌指甲油、吊带裙子、内扣的齐耳短发。当然,时尚是一个循环不死的莫比乌斯圈,现在,2018年,这一切也变成了流行。那个时候,男人身上最流行的小东西,就是人手一双的干部颜色的袜子,干部颜色,其实还包括军绿、明灰、土黄。那时我们并不鄙夷干部蓝,因为并没有时尚杂志,并没有杂志编辑苦口婆心来教育我们黑皮鞋要配黑袜子。卢叔叔来我家做客,进门换拖鞋时,他的蓝袜子给人莫名的好感。
他总是叫我假小子,不把我当女性,甚至连女孩也不是,我就是个性别模糊的小东西,类似于小猫小狗,当然地位略高于小猫小狗。他送我很多很多红色塑料封皮的会议记录本,那是他们报社的专用记录本,一律64 开,里面是印满黑色条纹的精良纸张。我用它画画,在条纹之间画毛虫或者大象,毛虫与大象就有了不正确的比例,看着很可笑。他赞叹:“假小子画得很好嘛。”他同时也赞我父亲,“老左,你这篇小说写得比较有内涵!”
我父亲是个不得志的作家,而卢叔叔,是我父亲的领导,也是好友。凭这一点,我父母在感激之余又有些压力,在姿态上看,他们摆出的是知恩图报的归顺之心。
卢叔叔常常背着我去市场遛弯儿。有一次,我们在街边看到一群人严严实实地围成一个圈儿,不知在看什么热闹。我硬要他带我钻进人群,他说了大概一百个“借过”,才背着我来到前排。原来里面是个女乞丐,衣衫褴褛,头发肮脏,面前放着一个筐,筐里有一个婴孩。婴孩哇哇地哭了,乞丐不由分说,撩起胸前的衣衫就喂奶。人群无声地骚动了一下,却仍旧保持着原有的阵型,没有人因裸露的女体而避开目光。卢叔叔解开了自己的中山装,对我说:“假小子,去把这衣服给那个女人披上。”
我走过去把衣服披在女乞丐和孩子身上,回头看到他,他奖励地对我笑笑。在人群里,他是那么端正、伟岸,光明正大。
3
袜子的变化,从1990年代开始发展。当我长成一名少女,我有了自己的第一双长筒丝袜。有点长,有点大,我需要吊袜带才能穿好它、使它妥帖。鱼网袜或者只到小腿的英伦风格花袜子是后来的事了,船形的浅口袜子,是为了配合女人气息的浅口鞋……男人的袜子倒是数年来没什么改变,时尚这玩意儿对男人是不公平的,大概从袜子可见一斑。
1999年的时候,卢叔叔去庐山一处宾馆闭关搞创作,为期一年。我一直很好奇,写稿子难道不是需要在自己家的书房里?难道不是像林夕那样在一个最小最闭塞的房间?而非要去一所宾馆,非要一堆人一起住进这宾馆才能开写?后来我明白有一种情况叫身不由己,有一种待遇叫不得不去。临行前,他来我家和我爸喝酒。不知道为什么我那天特别别扭,大概是心里舍不得他走,又不愿意讲出来。我坐在他旁边,想着要有一整年都见不到他,心里就很怨恨。那天他喝醉了,拍拍我的背,训我:“脸拉这么长,真是好看得来!”他老家在湖南,喝醉时说话会带上戏腔。
我气鼓鼓地跑到院子里,他跟出来。我哭了,他把脸凑近我,带着温柔的笑意,这笑意却是一个人类看一只小兽的笑。他把我当小孩那样哄一气,没什么效果,只是劝我快点回屋。我主动拉住他的手,有那么一秒,我们都没讲话。院子里一棵高达三层楼的柿子树,还有柿子冻在枝头,夜晚投下沉沉的阴影。雪后的院子,我们呼吸喷出的白雾都凝结在一起,我感觉到自己在发抖,必须承认,当时的我,在那一秒里是想过吻这回事的。他会吻我吗?当然不。他放开了我的手,说赶快回屋吧,别冻着了,小家伙。
4
他走后我考上了大学,冬天的时候我和同学小中一起去逛街买鞋。我看中了商场里一双浅口羊皮靴子,圆圆的鞋头,半高跟儿,鞋边秀气地镶着一圈小毛皮。小中说,天气这么冷,你穿这样的鞋会把脚冻掉,还是买厚棉鞋吧。小中他懂什么!我要买这双漂亮的靴子,我要在见卢叔叔的时候穿这双靴子。后来折中的办法是在小中的建议下我又买了厚厚的羊毛袜子。这双袜子穿在脚上,单薄的羊皮靴子也有点温暖的感觉了。
那天他的火车说是傍晚6点到达,我4点就打扮好,5点就出发。刚下过雪,路上又冷又滑,风很大,我和小中在出站口站了一个小时,广播却通报火车晚点。我又冷又饿,小中就把他的厚棉鞋给我穿。我嫌弃地不肯伸脚,小中脸色不好看,我心里却又快乐又焦急。火车站外有很多手推车小食摊,韭菜馅饼的香味飘过来,我狠狠地吞口水。小中买回来两个馅饼,可是我一口也没吃,宁可饿死也不吃,我可比女烈士女英雄坚贞多了——吃馅饼,还是韭菜馅的?吃完了满嘴韭菜味牙齿上没准还沾着菜青,这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简直是不可忍受的失礼,我是要见他的啊!
这个时候火车到站了,我推推还在大嚼馅饼的小中,让他跟上。然后,在人山人海中,我看到他了。他清瘦了很多,因而显出老态,我忽然心酸难抑,抛开小中跑到前面去叫了一声“卢叔叔”,叫完我就不知道再接着说什么好了。他笑了,还是老语气:“哟,假小子长大啦,留起长头发了,嗯,像个闺女样了!”
他还是一副对孩子的口气,不当真的、纵容的、开玩笑的。他并不能明白在那天的风雪里我等待的是什么,他即使明白也不会说自己明白。我把他带到我家里,父母已经准备好晚餐,见他回来都很高兴,大家在暖洋洋的房间里吃饭,听他讲一年来的见闻和感受。他讲到有趣的地方,就转头看着我,或者拍拍我的头。可这时我忽然发现他的袜子破了——他这样一个40岁未婚的老单身汉,就算身居要职,可没有女人,袜子破了这种小事还是搞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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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是个挺土气的人,一直穿着那种上不得台面的袜子。我大学旁边有家小店,卖各种棉袜。我曾挑过几双给他,并且要他穿运动鞋。他惊愕地说:“叔叔怎么可能穿成这样,又不是小年轻。”他的倔强使他变老,或者说,他老了才变得倔强。然而有一个周末他却听话地穿成了很运动的样子,他问我:“这样许阿姨会不会笑我哟?”
许阿姨是他的女朋友,四十几岁才交往起来的女朋友,有一张终日画着口红的大嘴,三句话不离钱,毫不夸张地说,姓许的就是一个仓俗的小市民。
她给他买的那件毛衣是商场清仓时候一百元一件抢的,他还傻乎乎地说:挺好,很合身。我心中不悦。第二次见面,他穿回他的旧衣服,她则穿着一百元的那件——哦,敢情一百元的毛衣,她还要换着穿,真是会过日子!然而他不在乎,因为他喜欢她,或者是,他并不喜欢她,但他年纪大了,对爱情这回事根本不会再心存什么想法,所以对她格外满意。
越小气的人越喜欢送东西。老许喜欢送东西,还喜欢当着人的面送。他们一起来我家做客,她送他袜子。廉价的袜子有廉价的气质,让人又绝望又愤怒,但他乐呵呵收了。那一刻我忽然发现他原来是一个老人了,一个老了的男人,可能从来没有爱过,也从来没有发现被人爱过,就这样怀着一颗原始的天真的老心,慢慢变得更老,更老。
而小中穿耐克运动鞋,黑色棉袜非常干净,后来才知道他是囤了两打袜子在家里,穿脏了便去干洗店一起洗。四十八只袜子,同样颜色不分左右,齐齐晾在阳光里,你想想那是什么样的阵势?
小中笑着说:“如果有一天你累了,我还是会在这里等你。”文艺青年真的是互相吸引,小中说话就是一股张腔胡调。
是小中揭穿了我本打算连自己也瞒过的事实。是的,我爱他,爱这个与我隔着好几条代沟的老人。我爱得很苦也很快乐,很自得其乐也很肝肠寸断,不过可笑的是,他根本就不知道。
我想起童年时他领我挤进人堆,然后脱下中山装让我给女乞丐披上。他露着一个光明的笑,奖励般地看着我,那是他喜欢和愿意留给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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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永远不会给我任何回应,越老越不可能了。他若是答应了我,他也就功力尽废,他不会舍得的,他舍不得那个光明磊落的自己。
他还是穿干部颜色的袜子,和老许举办了简单的婚礼。他穿西装再配上老许给他买的蓝色袜子真的很难看,不过没人会去注意那微小的细节。他本身并不难看,甚至是英俊的,实在是非常英俊的。为了结婚而染了头发,把他已经白了的头发染得很黑很假,但仍是英俊的。
他跟老许喝完交杯酒,走到我的桌前拍拍我的肩膀,假小子,来,给叔叔敬杯酒。
婚礼过后他就和老许去旅游了,我留在这城市里,偶尔路过他们的房子。窗帘紧闭,也许很多人会误会里面住着整天不出门在玩命过婚假的小夫妻。小中在我身边,亦亲亦友地跟随,那天的烈日下我哭得很大声,绝望的狼狈被小中看在眼里,他替我一一掩埋,眼泪像大血点滴在干燥的夏日街面,再慢慢蒸发掉。后来我和小中去吃韭菜馅饼。
他旅行回来后,我和小中一同去拜访他,带了他喜欢的烟,一件好毛衣,以及我的结婚请柬。我说:我要结婚了。他点点头,眼睛里满是笑意,但那笑非常疏远,非常长辈,非常老练,非常虚假。他一下子就变成了我不认识的人,或者,不是他变了,是我终于长大了。
我知道他是喜欢过我的。
黄碧云说:她便向他拿一双家常袜子作纪念。
文艺青年总喜欢引用鼻祖的话语完结自己的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