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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马达的烦恼

作者:文/欧阳峰

楼上住户的噪音,让楼下邻居闹心。多次沟通无果,楼下业主在天花板安装了振动马达,试图反制楼上住户。结果,邻里矛盾进一步升级。马达制造噪音扰邻的问题,最终将如何解决?

楼上住户噪音无休

2016年上半年,程明终于领到了回迁房的钥匙。该房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某小区。程明家有高龄老人,因而受到照顾被安置在一层。翘首以盼终于有了新居,程明打算好好对新房进行装修。

入住新房时,程明看见一层的楼梯间已经堆放了不少杂物。程明原打算把自己的电动车放在这个空间的。如今,楼梯间被其他人占据,程明心有不甘,便上楼找放杂物的主人,让对方将杂物清理出去。

程明轻轻敲开二层住户的门,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探出了身子。程明说明来意,话音刚落,对方即扯开了嗓门,语气不容商量地嚷道:“那是公共的地方,我已经用了,咋的?”程明自知无法与对方沟通,只得无功而返。

岂料,让程明一家闹心的事还在后面。二层邻居住着一家三口和一位老人。每天早晨5时到晚上11时,由于楼房的隔音效果不好,楼上一家或发出因拖桌椅摩擦地板的刺耳声,或传来孩子在地板上奔跑、拍球声,或响起无休止的脚步声。

之前,程明已经领教了楼上男主人的脾气,便让妻子找楼上的女主人沟通,让他们注意发出的声响不要太大。未曾料到,两家女主人一言不合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引来邻居围观。围观的邻居劝说程明一家,“楼上夫妻是摆摊做生意的,起早贪黑不容易,你就多包涵点儿吧”。程明则认为二层邻居家发出的各种声响影响自家人休息是实情,况且对方还独自霸占了楼梯间。

楼上楼下的两家住户由此撕破了脸皮,楼上邻居更加肆无忌惮。一次,程明的妻子一时没忍住,捡来泥块向楼上扔去,以报复楼上的扰民行为,由此爆发了两个家庭拳脚相加的肢体冲突。这阵仗也惊动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上门劝导时,程明才知道楼上的男主人叫张伟。在民警面前,张伟一家当即表态家中尽可能避免过大响动。可是等民警离开后,张伟家的噪音依然如故,程明一家人如坐针毡。

楼下住户出手反击

摊上无法沟通的邻居,程明自认倒霉。于是,他打算在天花板上添加隔音材料,减少噪音。当程明在网上搜索隔音材料时,一个新鲜玩意儿吸引了他的目光———振动马达。这是一款被商家炒作为“镇宅神器”的设备。程明看到评论区有买家留言称,用了振动马达后,能有效对付楼上制造噪音的邻居,楼上邻居再也不吵了,“使用效果‘杠杠’滴”。

看到这些,程明滋生出报复楼上的快意。他立即下了订单,购买了一台振动马达。

三天后,程明收到一台电话座机大小的微型电机。他仔细看了说明书,该电机的功率为150瓦,重3公斤。上次民警调解时,他瞄过楼上张伟家的卧室,心想,如果将马达直接对准张伟的床开个通宵,一定会让张伟彻夜无眠。于是,根据目测定好位置,程明用膨胀螺丝在天花板上固定了马达。

2017年1月3日,劳累了一天的张伟回到家躺在床上。还没到午夜,他就被一阵低沉的噪音吵醒,听上去像是冲击钻在打孔。“谁家这么不自觉,深更半夜搞装修?”张伟疑惑地嘟囔道。他在自家四处寻找噪音的来源,发现声音似乎是从卧室的地板下传来的。

一连数日,楼下传来的震动声通宵达旦,让张伟夫妻彻夜无休,白天做生意时无精打采。不得已,他们来到楼下想去程明家看个究竟,却被程明堵在门外:“你们睡不着觉怪床歪,我家没有任何噪音。”

针对楼下安装马达制造噪音之事,张伟向城管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噪音环境监测,以确认噪声超标。经执法人员到场处理,责令程明立即停止使用马达骚扰邻居,并要求其自行拆除马达。后经社区民警主持调解,2017年1月17日,张伟与程明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其中载明程明自行拆除马达,张伟负责清理楼梯间的杂物,日后不再发出恶意的噪音,并注意管教小孩的日常行为。

双方失信再起波澜

程明、张伟两家订约之后,均没有信守调解协议的承诺,张伟继续在楼梯间摆放杂物,楼板传出的噪音如故。于是,深夜的马达声又频繁启动。

2017年1月下旬,张伟向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拆除程明住处内的振动电机及电动锤子,赔偿张伟后续修复楼板的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等2.8万元,并书面道歉。为证明主张,张伟向法院提交了室内噪声监测超标的原始记录表。3月3日,法官来到现场勘查,看到程明家餐厅和卧室的天花板上各有4枚螺丝钉,但均未见电机,楼板浅表没有裂缝。张伟家卧室东北角地面有一条细长裂缝。4月27日,法官再次现场勘查,程明家餐厅和卧室天花板上钉子的突出部分已被切除。

高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伟要求强制拆除程明在其房产内的振动电机、电动锤子的诉讼请求,因审理期间法院现场勘查时发现程明已拆除,故再判令拆除已实无必要。

张伟要求程明赔偿楼板修复费用1.5万元,但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室内地板的裂纹与程明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张伟又表示不申请鉴定裂纹原因,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此外,程明确认其在2017年1月17日前曾在其居住的房屋顶部安装电机产生噪音,该行为确实会影响张伟的日常生活并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法院酌情支持赔偿。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程明的行为侵害张伟的人身权和人格权,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故张伟要求程明书面赔礼道歉没有法律依据。

2017年8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程明赔偿张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程明对此判决极为不满,当即提出上诉,想着扳回一局。不仅如此,第二天凌晨,张伟再次报警称邻居用电动马达扰民。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伟、程明房屋上下相邻,双方为此形成密切的相邻关系,应当互谅互让,共创和谐邻里。根据法律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程明确认其在2017年1月17日前曾在其居住的房屋顶部安装电机产生噪音,且据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申请环保部门对噪声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是超标,该超标噪声确实损害张伟的身心健康,法院一审酌定程明赔偿张伟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元,并无不当。2017年12月6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程明的上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律眼“镇宅神器”不应成为反制噪音的帮手

使用和买卖噪音器械涉嫌违法。首先,此类设备的功能是制造噪音,即使邻居扰民在先,也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正确处理矛盾,安装噪音器不能成为反制邻居扰民的合法理由。其次,此类设备的生产和流通都没有产品批文和许可证,因此,违规销售、购买此类设备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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