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直租,绝无中介费”“主卧直租,租金2000元,无其他费用”……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的网友可能都曾被这些宣传语吸引过。然而,一些网友不知道的是,这些宣传背后也许隐藏着一个黑中介,给你的租房之路带来无尽的麻烦。
黑中介人员敲诈勒索租客被判刑
踹门、撬锁、拆除隔断、毁损租客财物,合同未到期,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威胁租客搬离并索要钱财。2018年5月22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黑中介敲诈勒索租户案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16年5月至11月期间,刘某某、徐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在北京D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负责出租业务的三处小区里,以强行手段占有被害人所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并在上述过程中以言语威胁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钱财。
据了解,D公司从房主处租来房屋打隔断后对外出租。为了强占租客的租金、押金以及索要合同以外的钱款,该公司工作人员会在租客入住后多次于深夜到租客家查房,在租客家里长时间逗留并大声吵嚷。若发现实际入住人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他们即要求租客补交一定费用;在租客入住不久且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他们会以租客扰民、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要求租客搬出房屋;若租客想继续租住,则要在合同外再补交高额费用。
当租客提出异议时,D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会对租客进行威胁、恐吓,并且断水、断电、换锁、强拆隔断,甚至对租客大打出手,以迫使租客搬离所租的房屋且不退房屋剩余租金及押金。当租客搬离后,下一批租客入住时会有相同的遭遇。据其中一名被告人交代,这种方式仅为该公司人员获利的手段之一。
2018年5月22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等四人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起底黑中介六大骗财手段
最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也先后办理了多起黑中介人员涉嫌强迫交易的案件,涉案资金达数十万元。下面是检察官介绍的黑中介六大骗财手段:
手段1:事先承诺不收中介费,签订合同后强索中介费
在马某涉嫌强迫交易一案中,马某带领多名手下盘踞在朝阳区太阳宫附近地区,掌握数十套房源,通过在网站上发布包含“个人直租,房租优惠,绝无中介费”等内容的租房信息吸引租客注意。
马某等人带租客看房时,会承诺无中介费用。但租客与马某等人签订租房合同并付定金、房租后,马某等人便开始以“服务费”为名向租客索要钱款。如果租客不给,马某便纠集多人围堵租客,并以堵门相威胁,还会采取拉电闸、堵锁眼、往屋内丢排泄物等方式恶心租客,更有甚者会殴打租客。最后,租客不堪其扰,只能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
手段2:违规打隔断出租房屋后利用政策“洗房”
为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消除居住安全隐患,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北京市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规范,禁止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对外出租。未料,为达到加快出租房流转速度的目的,部分黑中介利用这一政策进行所谓“洗房”行为。
黑中介刘某与租客小张相约看房后,两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小张现场支付相关费用6330元。一个月后,刘某声称该房屋属于违法隔断房,有关部门将来检查并拆除隔断,强制小张在两天内搬离。刘某口头答应退还相关费用,后却以中介公司财务核算等理由推托,迟迟不退钱。
更有甚者,有黑中介在房屋入住满额后,自己向政府举报房屋有群租行为。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群租房进行清退时,他们“顺势”赶走这一拨租客并侵吞房租。
手段3:带租客看房后,租客在别处租房的,索要“跳单费”
租客小刘在互联网上浏览租房信息后电话联系黑中介工作人员张某,在其带领下看了几处房屋,因房租问题未签合同。后小刘通过其他中介租得了张某曾带他看过的某处房屋。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纠集多人到小刘租住的房屋内对其威胁、恐吓,最终收取“跳单费”3000余元。
手段4:签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向租客索费并逼其搬离
租客小李从一黑中介处承租了一处房屋。从全家入住的第二天起,该黑中介就要求小李交纳取暖费并多次催促。小李以合同中约定其不负责取暖费为由拒绝交付,中介就日夜上门骚扰,直至小李不堪其扰支付了取暖费。随后,中介又索要门禁费100元,并以小李超期三天交费已经违约为由,要求交纳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7400元,小李只好选择搬走。中介口头承诺会退还房租、押金等1万余元,事后却提供错误的营业地址并将小李从通讯录中拉黑。
手段5:以房东收回房为由逼租客搬离,不退租金及押金
租客刘女士从黑中介处租得一套房屋,以“押一付三”的方式交纳了上万元租金。入住一周后,黑中介即通知她房东要将房子收回,她必须搬走。刘女士表示已签订租房合同,中介不能违约。黑中介便趁刘女士不在家时私自将他人的行李搬进房间,并组织多名男性每晚在门外喝酒、高声聊天至深夜。无奈,刘女士只好搬离,最后也没能从黑中介处要回自己所交纳的房租、押金、中介费等。
手段6:租房期满退房时找理由不退押金
小王从黑中介程某处租得一间房屋,交纳了一个月的押金3000余元。后租赁到期,小王不打算续约,联系程某希望要回押金。程某来到小王居住的房屋内,对房屋进行检查,称小王所租房屋内墙上有一个手印,需要重新粉刷,扣1000元。程某在冰箱内看到一根火腿肠,便称该房屋是在回族聚集区内,不允许吃大肉,要对小王罚款。最后,小王无奈地只好放弃索要押金,搬离房屋。
@他说
@网友1:租房最好和房东见面,直租。
@网友2:我唯一的经验就是尽量找大一点儿的中介公司。
微释法法官提醒租房注意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租客,在租赁房屋时要找正规的房屋经纪公司,在网络上查看有关房屋经纪公司的评价后再与该公司进一步接触;尽量选择跟房主本人商谈,仔细查验房产证和房主身份证等证件;切勿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入住人数要求或扰民等标准比较模糊的条款,一定要询问明白;明确租金以及押金的交纳时间、方式,明确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网费以及卫生、物业、维修等费用的承担问题;查明房内物品情况列出清单,如有损坏须详细注明;出现问题时,及时通过物业公司、居委会、派出所等协调解决,同时保留好证据,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相关问题。(摘编自《北京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