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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取存款仍需法院出判决确认

妻子因病亡故,银行中尚有5万元存款,丈夫欲取出存款,却被银行拒绝,丈夫遂诉至法院要求确定继承权。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原告蒋先生继承妻子的5万元存款。

2017年6月,艾女士因病去世。艾女士的丈夫蒋先生在料理完妻子的丧事后,发现艾女士有一张工资银行卡。于是,蒋先生带着妻子的死亡证明、两人的结婚证去银行准备取钱。

出乎蒋先生意料的是,银行审核材料后告诉他,卡中确有5万元存款,但因艾女士还有其他继承人,故不能让其取出卡中的钱,取钱必须先取得法院的判决书,确定蒋先生的继承权。于是,蒋先生作为原告将女儿、岳父作为被告,诉至通州法院。

法院审理发现,艾女士的母亲并未作为案件当事人加入到诉讼中,于是要求将其作为被告加入诉讼中。

蒋先生十分不解,他说艾女士的母亲多年前就已改嫁,且几十年都没有和艾女士联系了,故认为艾女士的母亲没有继承资格。法院向蒋先生解释,艾女士亡故后,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艾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艾女士母亲的情况并不影响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资格。

况且,本案的案由为法定继承纠纷,遗漏艾女士的母亲不符合审理法定继承纠纷的程序。

经法院说明,蒋先生表示理解并主动配合法院找到了艾女士的母亲。

至此,艾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蒋先生、蒋先生的女儿、蒋先生的岳父、艾女士的母亲)都已加入诉讼,且当事人均同意由蒋先生继承艾女士的遗产,最终法院判决蒋先生继承艾女士的5万元银行存款。蒋先生拿着判决书,顺利将5万元从银行取出。

法官提示 继承人如何取出存款

法官提示,其一,继承人可前往公证处申请公证,之后携公证书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银行提取逝者遗产;其二,继承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确认继承人们对逝者遗产的分配方案,然后携生效的法律文件到银行提取逝者遗产。但如果遗漏继承人,那么形成的遗产分配方案有可能因被遗漏继承人的异议而无效。

□6月6日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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