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田祥玉
赖芳玉,台湾东海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台湾律州联合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作家、现代妇女基金会防止家暴代言人。著有《大法官,给个说法!》《家庭暴力在台湾》 《好散,也是一种幸福》等书。
每个人在走进婚姻的最初,都曾承诺与伴侣“只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然而真实的婚姻生活,却总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变故。当离婚成为不得不选择的一个结果时,为何总做不到好聚好散?各种丑态、恶行纷纷上演,爱人变仇人,伤人伤己!怎样分手,才能让彼此轻松、无畏,幸福地踏上下一段旅程?为什么好散是人生最重要的幸福课题?让我们听台湾律师赖芳玉一一道来。
明明深爱过,为何不能好散
作为台湾最顶尖的家事律师,有着22年办案经验的赖芳玉,看过了太多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夫妻,分手时却撕得头破血流。好聚,却不能好散,是很多现代婚姻从浓情走到幻灭时的真实表情。她还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些求婚时越是浪漫感人的婚姻,常常结束时也越狗血和无情。
27岁的茱莉在公司联谊会上,认识了经理助理伟凡。交往一年后,伟凡在跨年这一晚,订了一间视野开阔的餐厅包厢,请来了茱莉的家人和朋友。一朵朵绚丽的烟花点燃了漆黑的天空,仿佛灿烂夏日的桃花林里,被风吹得漫天飞舞的花瓣。烟花还未散尽,男友伟凡在众目睽睽下向茱莉求婚:“你愿意嫁给我吗?”一旁的众人齐声鼓掌,大声起哄:“亲一个!”“嫁给他!”看到如此绚丽美好的场景,泪水一下子漫出了茱莉的眼眶。可她愣在了原地,迟迟无法说“Yes!”
“这么用心思的男人,答应嫁给他又有何不可?但我们真的彼此深入了解吗?我们真的爱彼此到足以承诺牵手一生吗?做出这个决定会不会太草率,太快了?”这是茱莉当时最真实的思想活动。但是,这浪漫场景里的求婚,还有亲友的祝福和心愿,让茱莉突然害怕错过后,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男人。沉默片刻,看着伟凡期待的眼神,她众望所归地点头答应。
可没想到伟凡的变化来得那么突然,始于很多新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拍完婚纱照,女方总会超出原计划多选些照片。一般男人都会为了妻子开心不过多计较,但是伟凡却不。当茱莉多选了照片,他借口公司有事,直接甩脸走人。婚纱照事件过后不久,发现茱莉用自己信用卡的副卡买了张沙发,伟凡大骂:“你以为钓到金龟婿了吗?刷我的卡一点都不心疼吗?你是蛇蝎心肠吗?”茱莉委屈得直哭,伟凡却没有退让,继续骂她:“别装了!结婚聘金66万元(台币)!你去问问现在有人收聘金吗?即便有人收,有收这么高吗?你们有多少亲友,竟敢跟我要200份喜饼?”
冷战两个月后,茱莉稳定心绪,决定和伟凡好聚好散。毕竟当时,两人还未正式领证结婚,所以她觉得,分手应该不会太难太痛。茱莉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请返还赠与物及损害赔偿的清单如下:求婚时的戒指、拍婚纱照的大部分费用(因为茱莉比原计划多选了照片)、沙发钱……这一举动让茱莉寒心。更让她震惊的是,伟凡不仅在公司里散布,还跟茱莉的亲朋说“茱莉是个拜金女,只知道靠男人养活,是个吸血鬼”。一时间,茱莉觉得身边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让她伤心不已。万般无奈,茱莉只好委托赖芳玉打分手官司。
赖芳玉说:“在我处理的诉讼经验中,类似戏剧性的追求模式,往往在日后面对婚姻纷争或挫折时,也会采取较为戏剧性或者说非理性而极端、且擅长使用亲友施压等公审的方式来处理。”看上去这场离婚官司是因金钱纠纷而起,但实际上,浪漫非常的求婚仪式掩盖了伟凡斤斤计较、两人其实对彼此认识不深的真相。懂浪漫的男人固然让人着迷,但是这样戏剧化的性格,在情感和婚姻破裂时,小心“惊喜”变“惊吓”!
同样,还有一些不能“好散”的婚姻,也是源于一方婚前婚后的巨大反差。越是有钱人,在离婚的时候越计较;越是人前光鲜,人后越是丑陋不堪,为了争夺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而闹得鸡飞狗跳、恩断义绝。
赖芳玉曾代理台湾某名模的离婚案。2004年,名模与台湾有名的富二代结婚。婚前,富二代各种豪礼相送,奢侈追求,两人的婚礼更是盛大奢华,一度成为台湾娱乐圈的佳话。众人艳羡祝福,以为名模从此过上了名门少奶奶的富贵生活。但婚后不到9个月的时间内,富二代先后打了她7次。就连生产前一天还被打,名模的妹妹为了保护她也被打掉牙齿。名模愤然提出离婚。但豪门婚姻却不是想离就能离得了的,名声和面子岂不是荡然无存?于是,名模公然召开记者会提出离婚。没想到富二代那边形势急转,也当着媒体面深刻检讨,要求妻子给机会改正。最后,名模选择了原谅。可一年后,富二代又被媒体曝光劈腿,名模再度提出离婚,富二代再次上演检讨戏码……
2008年,名模第三次提出离婚,这一次她下定决心非离不可,并且为了不让儿子活在家暴阴影下,坚决要带走儿子。但富二代坚决不想离婚,不光因为离婚意味着自己7亿台币的身家要分给名模一半,他更不想让名模带走独生儿子。于是,这场离婚大战,前前后后闹了近10年,期间两人分分合合,互相揭短、争夺孩子监护权,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离婚连续剧,也是让所有人见证了一出好聚不好散的“大戏”。
在赖芳玉看来,金钱、豪门,这些光鲜的元素,并不能等同于幸福婚姻的必备元素。婚前看似大方、一掷千金,真到要分手的时候,却锱铢必较;人前是名门世家,看似温文尔雅,人后却劈腿、家暴,分手时,各种丑态毕露。“好散”,真的是需要好的人品,遇人不淑,“不能好散”,也成了必然。
好散,是人生最重要的一门课程
好散不容易,不好散更伤人伤己。所以,尽管很难,我们还是应该把离婚当成一门学问,把它当做人生中不得不面对的一次挫折坦然接受。而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帮助和提点显然至关重要。
结婚5年、女儿4岁的云芳,在一个阴冷的午后来到了赖芳玉的办公室。两个月前,她发现先生和一个年轻女人有暧昧。那天晚上先生刚好起来上厕所,床边的手机传来短信提示音,她不小心看到内容,里头写得很露骨。问他:“那女人是谁?”他说那是援交广告留言。之后,她发现先生的行踪很诡异。
这样的案例,赖芳玉见过太多。她甚至有一种预感:不想离婚的云芳,会做出很多傻事,反而让已经有问题的婚姻雪上加霜。
果然,云芳搜寻丈夫脸书的好友,关注一条条留言,抽丝剥茧地发现丈夫有了情人,那些被他说成援交广告的短信,都是情人发的;她翻他的公文包,翻出了保险套,跑到他公司大声质问:“我们俩已经很久没有性行为了,你要保险套做什么?”总之,一番闹腾和侦查,云芳确定了先生有不止一个情人的事实。当然那段像侦探一样的生活,也让云芳生不如死。
“你翻拍了那些留言吗?问题是这涉及妨害个人隐私。”赖芳玉提到法律上的担忧。“所以没有用吗?”云芳很低落。“先别管这些,发现留言之后又发生什么事?”律师问云芳。她说,她把翻拍的照片冲洗出来,丢在先生面前跟他摊牌。然后两人发生冲突,他抢了那些照片又把云芳的手机丢到马桶。后来她跌倒,头撞到了浴缸,先生扬长而去,再也没有回家。“他根本不管我和孩子!我又没有错,错的是他,他怎么还可以理直气壮?”云芳泪流满面。
“你的错就在于不想离婚还要大闹天宫,这让你们万一走到离婚那一步时,场面会很难看,会给你的维权增加难度。”看到云芳情绪激动,赖芳玉继续说,“我们可以给你法律上的帮助,但法律上涉及几个程序。首先关于外遇的部分,虽然可以控诉通奸罪及民事上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 (台湾法律里有“通奸罪”),但我认为那些翻拍的照片,除了证据上是不是可以用,以及是不是足够证明通奸的问题外,我们也会涉及妨害秘密罪,法律风险相当大。另外,虽然他抢夺手机及照片的行为,可能涉及抢夺罪或强制罪,但我们也有举证的问题。”
“法律不保护人吗?这还有公平正义吗?”云芳已从悲伤转为愤怒了。当事人类似的抱怨,赖芳玉已经听太多了,于是耐着性子尽量解释:“这案件不是没有法律救济程序,我们可以考虑诉请履行同居、请求家庭生活费或离婚诉讼……”
云芳打断律师的话:“我为什么要离婚,便宜了外面的女人?我目前没有工作,法院会把孩子监护权判给他的。”她的妹妹在一旁补充,云芳千辛万苦找到了“小三儿”,结果却被对方暴打一顿,太可怜了。赖芳玉转换话题,问云芳:“分居期间,先生还有继续支付家用吗?”
云芳说:“这个月他还依惯例把薪水汇到我的账户内。他每个月薪水6万元,都会汇5万元给我当做家用,所以他应该没有多少财产。我有些积蓄,几张保单和定存。”看来,她已经被律师带到理性的现实层面了。
赖芳玉继续说:“你不想离婚没错,但前提是必须先判断先生是否想放弃这段婚姻。”云芳再度崩溃大哭。
“倘若继续留在这段婚姻里,你是否想过未来的日子是什么状况?怎么让那个男人回头?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想回家,但本来就想离开的人怎么回家?法律上没办法强迫他回家。你要继续在一个不对等的扭曲关系里吗?与其这样纠缠,不如好聚好散,分开后,可以开始另一段幸福的生活。”
但云芳依然不想就这样放过那个男人。她这么多年对这个男人和家的付出,凭什么落得个被抛弃的下场?凭什么让那些“小三儿”坐享其成?她压抑不住巨大的愤怒和悲伤,又找到先生的公司大闹,骂他没良心,想离婚甩了她,别想!结果大丢面子的先生气得对她大打出手,最后叫了警察才把两人分开。云芳还尝试在家里割腕自杀,还好被发现得早没出大事。两个人闹到最后,都是筋疲力尽。先生最后对她说,找“小三儿”是他的错,他现在只想结束这段婚姻,不想再被折磨。
云芳又找到赖律师,赖芳玉建议她进行法律和心理双轨制咨询,冷静下来度过创伤期,想清楚到底这段婚姻还能否维持下去。其实云芳自己也清楚,在她去先生公司大闹之后,这个千疮百孔的婚姻再没有可能维持下去了。但她就是不甘心,不想让先生好过,那么轻松地去和“小三儿”享受幸福。但是这种报复心理导致的“不能好散”,对她自己更是一种折磨和伤害。其实,早一点走出伤害,早一点疗伤,才能早一点重新开始。
在赖芳玉法律和心理咨询双轨制的帮助下,云芳最终走出了创伤症候群的折磨,得以和先生平静分手,孩子的抚养权归了她,先生每月支付费用。两年之后,云芳实现了少女时代开服装店的梦想,更重要的是,她和初恋情人重遇。有过婚史但没有小孩的对方,视她的女儿如亲生一般。回首当初那段不堪又惨痛的离婚大战,云芳庆幸,还好早点放手,好散,其实是一种祝福。
好散,是对自己和孩子最好的交待
在离婚这件事上,法律的本意是让夫妻能好聚好散。但是,法律程序、打官司的过程,却又让“好散”变得更难。赖芳玉说,夫妻双方在面对离婚时,不得不把全部精力放在财产和孩子的争夺上。为此他们不得不找出对方更多的过错,策划一系列“碟中谍”事件来。比如有的男人无法相信,两年多来,枕边人竟然把和自己的所有对话都录下来了。比如丈夫竟然不惜一切代价,让妻子净身出户,从此以后露宿街头。没办法,当离婚摆在眼前,为了在法庭上得胜,双方都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财产分割、孩子的监护权上。而这两个争夺要件,注定让离婚不可能和和气气而变成一场战争。
作为律师,赖芳玉能做的是呼吁法律可以改进,让夫妻和平分手,另一方面,她在接受离婚一方的委托时,也尽量协助他(她)做好“好散”这门功课。因为,“好散”除了是对曾经携手步入围城的那段时光的交待,也是为自己的下一段幸福做准备,更是对孩子最好的爱和保护。
22年来,赖芳玉在处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有许多孩子都会说:“我不想见到爸爸(妈妈)了。”但是哪个孩子不爱父母呢?他们说的都不是心里话。父母离婚时变成敌人,攻击、撕咬和诋毁的场景,孩子一一记在心里,他们不得不为了讨好一方而违心地不爱另一方。如果他们真的因为父母离婚而厌弃、诋毁父(母)亲,这难道不是父母最大的悲哀吗?
所以,如果婚姻里有孩子,离婚之前,夫妻俩要为“好散”做更多的准备。孩子判给谁?如果获得监护权的一方再婚,孩子如何面对?如何让孩子跟没获得监护权的一方继续保持亲密关系?单身妈妈有哪些支持系统?是否要为了孩子换工作、换住址?如果没在物质、心理上提前准备好,“好散”根本不可能。
在为“好散”做这些准备时,前夫 (妻)也可以利用他 (她)的资源来协助你。“聪明的人,不会让前任变成仇人,更不会让孩子和父(母)亲变成仇人。”赖芳玉说,很多小孩面临父母离婚时,都会陷入“因为我做的不够好,父母才离婚”的自责里。当孩子问妈妈:“爸爸不爱我了吗?”有的妈妈的回答是:“爸爸爱‘小三儿’,他不要你了!”而即便不这样讲,只要你把前夫当仇人,孩子也会确信“爸爸不爱我了”这个负面信息。
所以,为了孩子的幸福,离异夫妻更应当做到“好散”。很多“好散”的夫妻,在分开后不仅成了朋友,还成了最好的事业伙伴。因为没有谁比他们更了解对方。他们彼此关心和牵挂,各自再婚,自己和孩子依然幸福。与过去相比,他们只是少了婚姻这件事。
“他们这样做的最重要原因,是明白了只有好散,孩子才会在新的家庭里,生活得自在。”赖芳玉说。她的好朋友、台湾演员贾静雯,在婚姻面临困境时,首先想到的都是如何保护孩子而不是自己。而所幸经过沟通协商,她的前夫也认同孩子的幸福是最重要的,所以最终选择了和平分手。
代理了多起名人离婚官司的赖芳玉说,其实名人婚姻的“好散”能起到一种榜样作用,但名人好散却很难。因为媒体和亲朋好友的介入,原本要分开的两个人误会更加深。女明星也是人,也有离婚后的创伤。当这种时候,有人在公众场合问一句:“孩子怎么办?”她一定会情绪崩溃。
赖芳玉说:“我一直希望,在名人离婚这件事上,公众不要参与太多,狗仔也不要跟踪小孩。只有这样,遭遇离婚的明星的伤害才会降到最低,这个社会也才有更多人在面临离婚时选择‘好散’。”赖芳玉很欣慰地看到贾静雯在面对离婚时,做了最好的示范,最终没有让离婚,进入到“抢孩子”的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孩子。好散,是对孩子最好的爱和交待。这从刚刚幸福再嫁,女儿也幸福生活的贾静雯身上就可以看出来。
当我们不得不走到离婚的关头,“好散”是最好的结局。因为,唯有好散,我们才能和过去的自己、伴侣好好道别,才能带着孩子轻松走进下一段人生旅程,也才能让接下来的婚姻不重蹈往日覆辙,从而重新出发,陪伴孩子成长,做最好的自己、过无悔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