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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黑帮”的“流水线”与“保护伞”

作者:《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胡靖国 孙亮全/山西太原报道
据一些“盗墓高手”供述,除了自己“寻墓点穴”,他们还紧盯市场,一旦市场上出了“新货”,就千方百计打听到出货地点,然后暴力“抢占地盘”,安排“盗墓高手”去盗挖

2018年5月27日,山西公安机关在山西博物院举办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展,集中展示了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成功追回的珍贵文物491组(4431件)近日,山西“扫黑第一案”、闻喜侯氏“盗墓黑帮”案相关被告人陆续被审判,其中已有1人一审被判处死缓,8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侯氏“盗墓黑帮”的头目原为上世纪90年代的文物案逃犯,躲过风头之后“招兵买马”,盗贩文物,坐大成为当地的黑恶势力集团。闻喜县一些专门保护文物的民警,在巨额经济利益驱动下,沦落成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当地群众“谈侯色变”

闻喜侯氏“盗墓黑帮”靠盗墓逐渐坐大,还垄断了当地的赌场、毒品等市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闻喜县只要能挣钱的产业,侯家都要插一脚”,当地群众“谈侯色变”。

山西南部地区地下文物丰富,不仅有新石器时代、夏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址,还有汉、唐、宋、清等时期的多处古墓群,侯马市、闻喜县等历史文化重镇均位于此,文保单位众多。

上世纪80年代,“要想富去挖墓,一夜能成万元户”,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刺激下,晋南地区盗掘古墓葬逐渐猖獗。侯马市“侯百万”“郭千万”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大文物犯罪集团一度集聚成势,大肆盗掘古墓葬,盗贩、走私国家文物。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山西省在晋南地区组织开展了一场打击文物犯罪的“南征”专项斗争,涉黑文物犯罪集团成员纷纷落网,侯林山、郭秉霖等多名首犯、主犯被执行死刑。但是,还有一批逃犯漏网,盗墓产业并未在这块土地上真正消失。

当时的十大文物逃犯之一侯金发,正是其中一条漏网之鱼。随后,侯金发与其兄弟、公安部A级逃犯、曾涉嫌倒卖河南三门峡市虢国墓珍贵文物的侯金海再次“招兵买马”,以盗贩文物起家,发展成以侯氏四兄弟为首的公开开设赌场、吸毒贩毒、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盗墓黑帮”的“流水线作业”

自1993年起,侯金发与侯金海等人通过收编、豢养“盗墓高手”,抢占“墓葬地盘”,“流水线作业”,形成了盗贩文物的罪恶链条。

据一些“盗墓高手”供述,除了自己“寻墓点穴”,他们还紧盯市场,一旦市场上出了“新货”,就千方百计打听到出货地点,然后暴力“抢占地盘”,安排“盗墓高手”去盗挖。比如,侯氏“盗墓黑帮”抢夺了中条山下酒务头村的疑似商代墓群后,就将此地霸占,如“做工程一样”吃干榨净。

他们在盗墓手法方面不断“升级”,从原来的洛阳大铲、小铲盗挖,发展成现在的火药炸墓。“高手”依靠一根探杆带出来的土样和手感,就知道底下有没有墓、墓的具体位置。将墓葬找出后,在墓体一侧探杆扎出的小洞中倒满火药,爆炸之后,土向周边涌去,中间出现直径约半米的洞。“清货”人员下去,围着墓葬四边绕一周,清出“货物”,而墓中间的土不动,防止坍塌。“高手”能够做到将墓穴的墙体炸开但不伤墓体。

清出货后,他们一般会在接近洞口的地方做个隔挡,上部用土将盗洞回填,这些分布在村庄、田地下面的墓葬被盗后不易被发现。

据了解,这些盗挖人员多数家庭不富裕,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只是底层苦力,“老板”才是幕后操控者和获益者。犯罪嫌疑人说:“‘清货’时一般下去两个人,一个是‘老板’安排的监工,防止挖墓者私藏货物。清出货后,‘老板’以很低的价格将东西收走,再高价贩卖。”

保护文物的民警竟成“保护伞”

据调查,“盗墓黑帮”的崛起背后都有“保护伞”的踪影。为了保护众多的国家宝藏,闻喜县警方专门成立了文物犯罪侦查大队,但在巨额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保护文物的民警竟沦落成保护犯罪的“工具”。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时任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景益民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在值班巡逻时,有意绕开盗墓地点。两人为他人实施盗掘提供保护,其中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古墓葬14次16处,其他古墓葬1次2处。

在充当“保护伞”的同时,他们还“监守自盗”,自行组织盗墓。景益民网罗了“南征”逃犯、“盗墓专家”李福学团伙将国保单位、东周时期的上郭古城和邱家庄墓群当成“自家后院”,组织盗挖古墓11次13处,将所盗文物贩卖。闻喜县公安局民警张选忠自2005年以来,组织参与盗墓团伙多次盗掘国家、省、县级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造成国家文物大量流失。

本刊记者看到,侯氏专案中警方追缴回来的文物仿若一个“小型博物馆”。数次前往闻喜的考古学家李伯谦看过被盗文物后痛心疾首地说:“有的一个墓的价值就等同于一个国保区啊!”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侯氏“盗墓黑帮”案成为山西“扫黑第一案”。今年2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等16项罪名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他们共同或分别实施犯罪74起,违法行为14起。其中1人被判处死缓,侯金发、侯金海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月,景益民、李福学、李安吉等4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4月,张选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山西省公安厅和省文物局近日公开发布,将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按照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深挖案件和“保护伞”的工作要求,实施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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