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互联网+,高职学生,电商微创业,培养路径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互联网+背景下高职学生微创业模式探索与实践(2018SCG271);浙江省教育厅(访工项目):以电子商务竞技工作室为依托的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FG2017195)。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作出“促进互联网共享共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指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随后国务院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标志着互联网创业黄金时期的到来。
在“互联网+”时代的带动下,“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背景下,电商微创业已悄然兴起,成为新的创业趋势。与传统的创业模式相比,电商微创业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小投资创业活动,比较适合对学术深造缺乏兴趣的高职学生。
1、电商微创业的概念
微创业是一种自主解决就业问题的创业模式,指的是用微小的成本进行创业,或者在细微的领域进行创业。在互联网+时代下,微创业也可以理解为依托网络平台或其他微平台开展新项目开发等创业活动。微创业模式比较完整的提出最早出现于2011年1月发起的一项“中国互联网微创业计划”,并提出了比较完整“微创业”运营模式和原则。在创新创业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微创业必将成为高职创业教育的新常态。
电商微创业指的是在互联网基础上,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的小规模网络创业活动,是在网络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网络商业模式,主要以淘宝店、微店、微商城、微代购、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为载体开展商业活动,深受大学生创业团队青睐。
2、“互联网+”时代下高职学生电商微创业的必要性
随着网络技术也日益发达,移动终端设备日益凸显,无线网络的广泛使用,逐渐出现学生微店等电商微创业模式。这种创业模式学生只需通过手机、电脑或其他移动终端设备就能进行经营,投资微小、风险可控、管理灵活,是对改变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状况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得到广泛的认可与推广。
1)电商微创业为高职学生就业提供了新途径。电商微创业对创业者的专业和技术要求不高,具有成本低、门槛低、风险低的特征,契合了高职学生的创业需求,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都可以尝试开展创业实践,对高职学生的就业和创业具有积极的作用。
2)电商微创业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学生创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提高他们自身的创新、组织管理、决策、综合协调、人际沟通、团队协作等能力,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摸索和实践,建立自信心,积累创业经验,提高就业能力;最大的诱人之处是:一旦创业成功,便可实现自己的理想,证明自己的价值。
在高职院校内,学生利用各类创新平台开展电商微创业活动,可以带动整个校园的创新创业氛围,使得更多的学生加入到创业大潮中来。电商微创业活动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对小微创业的兴趣,还能为他们提供宝贵的创业“试错”机会,从而使他们在毕业后能够更好地规避创业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
3、高职学生电商微创业能力培养的主要路径
根据《2017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分析数据显示:2016届高职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自主创业比例比2011届增长了2.3倍,2015届持平,为3.9%;2013届高职毕业生3年内自主创业的比例比毕业半年自主创业比例增长了2.4倍,为8%。由此看出,高职毕业生自主创业群体虽然在不断扩大,但其创业比例仍处在较低水平。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高职院校积极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组建创业学院,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教育。电商微创业具有投资小、风险可控、管理灵活等优势,符合现阶段互联网背景下创业发展的方向,越来越多的高职学生首选电商进行初次创业。
3.1 构建电商微创业教育模式体系 3.1.1 打造电商微创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有步骤地开发电商微创业课程体系,强化电商微创业实践教学内容。第一,开设与电商微创业实践有关的课程,比如:新公司的创办与成立、电商软文写作、网上创业与客服等,加强学生对创业知识的认识;第二,举办电商微创业专题讲座、操作培训以及创业经验分享交流会,将微创业的基础知识融入其中,让学生加深对电商微创业的了解;第三,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创业技能竞赛,指导学生开展企业项目运营、电商自主创业实践项目孵化,将基础理论知识、模拟经营、实践操作与创新能力培养贯穿电商微创业课程实践教学全过程,形成“虚实融合”、“赛创一体”、“塔式”渐进训练的创业实践教学环境,引导学生主动实践、自主学习、“深度学习”;第四,举办电商微创业项目案例展示活动,为学生提供项目展示、经验交流、相互合作、协同发展的机会。
3.1.2 建立电商微创业组织,开展第二课程活动
通过支持和鼓励学生建立、参与和电商微创业相关的工作室、社团、协会、兴趣小组等组织,定期开展与电商微创业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可通过下列方式开展电商微创业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学生就业意识,增强创业综合能力,提高实战能力水平。一是组织开展电商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通过电商微创业组织举办电子商务企业模拟经营竞赛、市场营销企业模拟经营竞赛、创业知识竞赛以及孵化创业项目路演等活动,参加全国和省市级创业模拟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电子商务技能、市场营销技能,以赛促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2013年到2017年间,我校学生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3项,国家级市场营销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3项,国家级创业模拟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1项。其中我校学生在2015年5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电子商务技能获得团体一等奖,是全国、浙江省第一批获该奖项院校。我校学生在2014年7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市场营销技能获得团体一等奖,2016年5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市场营销技能获得团体一等奖,是全国第一批获该奖项院校,同时也是浙江省目前唯一获此奖项的院校。二是通过校内外创业导师鼓励和指导学生展开一系列的电微创业实践活,例如指导学生开展企业电商项目代运营、微商、电商自主创业实践项目孵化,在电商创业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我校学生利用电商微创业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学习成果进行校内外创业,目前已经孵化淘宝店铺100余家,产生了许多学生创业企业,有的入住舟山市大学创业园,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取得了客观的市场业绩。以舟山新况味电子商务公司为例,2017年8月中旬筹建淘宝店铺,同年12月5日注册成立公司,并入住舟山市科创园区,截至2017年底,累积销售额达97.3万。
3.2创建电商微创业实践基地
高职院校要积极构建以电商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创业实践基地,主动地开展各类电商微创业实践活动,重点拓展淘宝店、天猫店、微店等互联网创业、同时孵化创业成果。高职院校可与社会行业、电商企业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改善教学条件和基础设施,优化创业环境,创建校内外电商微创业实训基地,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校外创业实践基地既包含实习生就职相关企业,学生经营创业网店等项目来做创业实践训练,也包括学生以微创业项目的形式承接企业的部分工作,帮助学生熟悉企业实际运作模式及工作流程,积累创业经验,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可以成立类似创业学院或创业园等组织,充分发挥创业园区(学院)优势,积极孵化电商微创业项目;也可以引进电商企业进入校园,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校中企”,开展体验式创业,成为学生创业的孵化基地。
3.3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环境
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学校两个层面的指导和扶持。各级政府部门陆续针对高校毕业生制定并出台了包含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的创业扶持政策,高职院校应明确创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制定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制度,从全方位、多角度完善创业教育制度环境。
3.3.1 实施弹性学制
2017年2月,教育部针对近年来大学生的创业浪潮,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规定》调整在校期间自主创业的学生的学业进程,或者单独制定保留学籍休学规定或者明确最长学习年限,对他们实施弹性学制。
3.3.2 建立学分互换制度
《规定》指出新增参加创新创业可以计算学分,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规定》建立学分互换方案或制度,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从制度上保障创新创业教育灵活多样。将学生参与职业技能竞赛、创业项目孵化、自主创业活动或创业实践等项目折算学分,就可以排解学生担忧因创业活动或创业实践而丢分挂科的顾虑,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身创业实践。
3.3.3 制定创业扶持政策
高职学生电商微创业进入门槛比较低,但往往因为缺乏社会经验、人脉不广、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创业失败率普遍较高。高职院校如果能够利用学校的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一个完善的创业环境,那就可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实现成功创业的几率。学校制订相关措施鼓励更多的学生展开电商微创业实践,一是为创业者设立专门的服务组织或机构(比如:创业学院),帮助创业者解析最新创业信息和优惠政策,引导他们进行理性创业;二是为创业团队提供公司注册、减免房租和水电费等优惠措施;三是拓宽高职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高校可以引入校友等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项目融资服务,可以给创业学生提供一定的创业奖学金。
我国现阶段早已进入创业带动就业的时代,电商微创业不仅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大学生创业的一种可选模式。本文通过对高职学生电商微创业能力培养的主要路径进行剖析,认为电商微创业所具有的特征和优势符合互联网背景下创业发展的方向,对双创背景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重新建构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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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伟,硕士,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港贸物流、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