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远流长的禁奢传统
在西方文明发展史上,对奢侈的批评与限制可谓传统悠久。古罗马时期,限制奢侈行为的专门法令便开始出现,如公元前215年颁布的《奥皮亚法》,恺撒统治时颁布的有关轿子、华服、珍珠使用的法令等。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的查理曼,承继了限制奢侈的罗马传统,于808年颁布法令,禁止所有人买卖价格超过20苏的加衬外套和超过10苏的不加衬外套。
12-13世纪,法国商业发展,城市中的有产者积累了财富,社会中的奢侈现象逐渐增多,限制奢侈的王室法令也随之出台。1294年,针对服装、饮食等领域的奢侈现象,法王菲利普四世颁布法令,加以明确限制。例如,在服装领域,该法令具体规定了大小贵族、教士每年可以拥有的长袍数量:公爵、伯爵、男爵可以有4件,骑士3件,高级教士2件,骑士侍从2件;资产者,无论男女都不得戴灰皮帽或是貂皮帽,金银或是钻石装饰的帽子同样不被允许。1485年,查理八世颁布敕令,禁止贵族以外的人穿着金丝锦缎,违者没收服装并处以罚金。该敕令指出王国中的一些人身着与其等级不符的金丝锦缎之类极其奢华的服装,对国家的公共生活造成了损害,此后只有贵族可以穿着金丝锦缎。
从以上两条禁奢令可以看出,尽管中世纪的法国贵族在服饰、饮食等方面也受到法令的制约,但这一时期禁奢令更多的是针对贵族以外的阶层,尤其是富裕的城市资产者。在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法国,不同等级的身份差异可通过服装、餐具等日用品体现出来,日渐富裕的资产者意图在象征领域打破阶层限制,彰显自己的财富。为了维护等级制,王室以颁布禁奢令来抑制资产阶级地位的上升。
绝对主义、重商主义与禁奢令
细查法国禁奢令的历史,可以发现16、17世纪是此类法令出台数量最多的时期。相较于中世纪,16、17世纪的禁奢法令具有以下特点:法令针对的依旧主要是服饰领域的奢侈现象,具有固化社会等级的用意,如1576年7月亨利三世颁布法令禁止平民女子穿着贵族小姐的服装。但是,更多的法令针对包括贵族在内的所有人。比如,1543年12月3日,弗朗索瓦一世颁布敕令,禁止所有人穿着金银丝锦缎、刺绣和丝绒,并指出穿着这些来自国外的服装是对王国毫无益处的挥霍,只会有助于法国的敌人,因此必须加以禁止,违者没收其服装,并处以一千埃居的罚款。这一敕令在1547年5月19日亨利二世的诏书中被重申。16世纪还出现了禁止在服饰、马车、餐具中使用金银贵金属,禁止进口、使用国外奢侈品的法令:亨利四世于1594年5月10日发布公告,禁止在服装中使用金银;1599年1月,亨利四世又禁止从国外进口金银商品和丝织品。这两项法令的内容,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仍不断以禁令的形式加以重申:1663年6月18日,路易十四下令禁止所有臣民佩戴金银饰物;1667年11月21日又明令“禁止穿着来自外国的织物、丝质花边等”。
16、17世纪法国禁奢法令中出现的这些变化,与此时兴起的绝对主义和重商主义密切相关。随着绝对君主制的发展,不断强化的王权开始利用禁奢令来限制贵族的力量,且更多地着眼于创造全体法国臣民的认同并强化其义务。绝对主义在经济领域的举措体现为重商主义。当时盛行的重商主义理论认为,金银等贵金属的拥有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财富的标准,由贵金属构成的世界财富是一个常量,各国应力图使本国保有更大份额的贵金属。然而,16、17世纪法国流行的奢侈品中很多是国外生产的,尤其是意大利生产的奢侈品,占据了法国市场很大的份额,从而使得法国金银流失国外。因此,以科尔贝为代表的法国重商主义者不断通过颁布禁奢令来禁止外国奢侈品的进口、销售和使用。同时,法国政府还资助创办一些专门生产奢侈品的工场,如戈贝兰、博韦的挂毯工场,圣戈班的玻璃工场,兰斯和阿郎松的花边工场,圣莫尔-雷夫塞的丝绸工场等,生产能和外国奢侈品竞争的产品,以此扭转法国的对外贸易逆差尤其是和意大利的贸易逆差,促进法国经济增长。
启蒙时代的“奢侈之争”
科尔贝等法国重商主义者认为奢侈能使穷人依靠富人的开销过活,并能培养良好的品位,促进艺术的发展。这种观点受到了法国高级教士费奈隆的猛烈抨击。他在1699年出版的《忒勒马科斯历险记》中把奢侈描写为一种全民的腐败,认为在奢侈的支配下,“整个国家将走向毁灭;所有人都过着超出他们等级和收入的生活,一些人出于虚荣炫耀他们的财富;另一些人则出于不应有的羞耻感而掩饰自己的贫穷”。费奈隆对奢侈观念全面、深入的批评,在18世纪法国社会中引发了一场激烈、持久的争论,即著名的“奢侈之争”,其核心问题为奢侈对社会是否有益。
首先反驳费奈隆的是定居英格兰的荷兰哲学家曼德维尔。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对“奢侈能毁损整个国家的财富”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追求奢侈可以刺激消费,从而促进特定产业和商业的发展。《蜜蜂的寓言》一书传入法国后,对主张奢侈有益社会的论者让-弗朗索瓦•梅隆和伏尔泰产生了很大影响。梅隆认为,奢侈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是经济发展中一个自然和必要的阶段,源于政府的富裕和稳定,普通人只有通过极其努力的工作才能享受奢侈,需要从法律上予以制止的,是懒惰而不是奢侈。伏尔泰则主张“奢侈会毁灭穷国,却使伟大的国家变得富有”,奢侈对法国经济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它将富人的荒唐转换为穷人急需的工作机会。
18世纪中叶,以魁奈为首的重农学派思想家则承继了费奈隆的观点,对奢侈加以谴责,认为奢侈对生产投资是一种阻碍,对不从事生产的阶级是一种鼓励。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中,明确指出奢侈必然会造成风尚的解体和趣味的腐化,并对支持奢侈的哲学家们进行了犀利批评:“我知道我们那些富于独特原则的哲学家们,会不顾各世纪的经验,硬说是奢侈造成了国家的昌盛;然而纵令把禁止奢侈的法律的必要性置诸脑后,难道他们能否认善良的风尚对于帝国的存续乃是最根本的事,而奢侈则是与善良的风尚背道而驰的吗?”18世纪的这场奢侈之争延续几十年之久,吸引了众多文人、学者参与讨论,使得奢侈问题一直是法国旧制度后期公共领域的热门话题。
启蒙时代的法国,随着等级秩序的松动与早期消费社会的出现,禁奢令淡出了历史舞台,思想家们有了充分的空间争辩奢侈的利弊,并在思想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旧制度下的奢侈绝非仅是书斋里的论辩题目,同时也是现实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凡尔赛的宫廷贵族生活奢靡,互相攀比,仅服饰一项便开支不菲。贵族们为了穿上华服,不惜债台高筑。宫廷的奢侈之风在旧制度末年引起了广泛的抨击,王室与廷臣都给人以腐化堕落的印象。反奢侈、反贵族的话语相互结合,不断传播,在某种程度上动摇了旧制度统治的根基。可以说,现实政治的演进也为启蒙时代的“奢侈之争”提供了一种答案。
1667年路易十四视察生产挂毯的戈贝兰手工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