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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荒谬的光照彻大地

作者:◉朱成玉
阿尔贝·加缪

1955年1月,加缪在出版公司办公室的阳台上莫尔索因为杀人被捕,又不愿按照法官的意思向上帝忏悔,于是案子拖了十一个月。他逐渐习惯了监狱的生活,时间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最后,法庭判处莫尔索死刑。

莫尔索拒绝向神父忏悔,他觉得二十岁死和七十岁死没有什么区别。别人的死活也好,母亲的慈爱也好,对他都没有什么意义,有一股气息会把生活的岁月吹得一干二净。临刑前莫尔索闪过愿意重新开始生活的念头,但他仍然觉得现在也是幸福的,想到受刑时会有很多人来看、来咒骂他,他感到自己并不孤单。

这是一个充满黑色意味的故事,我看到荒谬的光横穿而过,在这束光面前,人是那么渺小而无奈。多少人在这尘世,遭受着命运的戏耍与摆布。

这是加缪的小说《局外人》的梗概。其实,在他所有的小说里,都跳跃着一只叫“荒谬”的小兽。西西弗、卡利古拉、梅里埃……无不如此。

文字里的人物是荒谬的,生活中的加缪也是荒谬的。

他是与文学沙龙、文学名人、荣誉、勋章保持距离的“局外人”,但他的思考却深入现代社会的腹地。

《杰米拉的风》中有这样一句话:“我距离世界越远,我就越害怕死亡,因为我关心活着的人的命运,而不是静观永世长存的天空。”按照萨特的说法,加缪的哲学是“肉感”的,充满了对尘世的眷恋和对生命的爱。但是这种对实在之物和亲近之情的爱并不是盲目的,前提是对生命无常、命运荒诞的觉醒。正如加缪自己所说:“若没有生活之绝望,就不会有对生活之爱。”加缪永远置身于苦难、阴影、死亡之中,而正是因为有了前者,与之相反的幸福、阳光、生命才更显珍贵。“光活着是不够的,还应该知道为何而活。”

加缪十个月大时父亲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负伤身亡,他“从来没有与这位素不相识的父亲哪怕是从理论上接近过”,这让他一辈子都有一种解不开的父亲情结。外祖母粗暴、傲慢、专横,对孩子非常严厉,有时甚至用牛筋鞭子抽打他们,一点也不善良。温柔的母亲却不知道怎么疼爱孩子,结果也是麻木不仁,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被打。“家”在加缪的眼里成了“一个贫穷、肮脏、令人厌恶的地方”,在那里,“苦难代替了团结”。

成年后,他依旧没有摆脱荒谬的命运。结发妻子西莫娜曾是阿尔及尔城追求者最多的姑娘,但由于有痛经的毛病,从十四岁开始,她就注射吗啡,结果慢慢上瘾。为了获得需要的毒品,她常常去勾引年轻的医生。加缪以为结婚后能帮她戒除毒瘾,可她恶习不改,继续吸毒,服饰、行为也非常荒诞,被加缪的朋友说成是“从《恶之花》中走出来的女人”。加缪烦恼不安,西莫娜对他也越来越冷淡,最后二人关系恶化,无法挽回。很难说加缪与西莫娜的生活对他日后的创作是否产生过什么影响,在他当时与后来的作品中,他都竭力避免塑造与西莫娜相似的人物。可婚姻失败对他的人生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一再承受着失败婚姻带来的伤痛和孤独的冲击。从此,他那种异乎寻常的傲慢、过分的敏感和“非洲人脾气”暴露无遗,他成了一头“有非凡勇气和傲慢灵魂的斗牛”。为了弥合西莫娜对他造成的伤害,他拒绝与一切女性保持持久专一的关系,成了一个勾引女性同时蔑视女性的“唐璜”。很久以后,他才找到那个“具有灵魂,能与之交流,一起散步”的终身伴侣——聪明漂亮的奥兰姑娘弗朗辛。

加缪曾说:“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死在路上更蠢的了。”命运之神偏偏跟他开了个玩笑,让他死于车祸。1960年1月4日,他坐在米歇尔·伽里马的汽车上,由于下雨路滑,汽车撞在路边的树上,加缪被抛向后窗,脑袋穿过玻璃,颅骨破裂,脖子折断,当场死亡。

哲学家们一本正经、严肃认真地规范着世界的秩序,却常常有荒谬的光乘隙而入,搅乱夜晚与白昼,给人世造成久久无法愈合的裂痕。

荒谬,是命运最诡异的笑。有两个人,敢于去揭发它、撕破它——让·保罗·萨特和阿尔贝·加缪。显然,后者更加勇敢,并且亲力亲为,犹如为成群的食客抢先品尝菜肴,一一试毒。

加缪曾经说过,所有伟大的事迹和伟大的思想都有荒谬的开头。他的结尾也是如此。荒谬的光照彻大地,从头到脚,照彻他的一生。

(木佳欣摘自《散文》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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