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濮之战中的这次“请战”发生在著名的“退避三舍”之后。为使后文的论述更加清晰,在此先简单交代城濮之战的历史背景。城濮之战的起
因可追溯到“骊姬之乱”。晋献公独宠骊姬,晋国各公子避难出亡,这其中便有著名的晋文公重耳。重耳出奔楚国时,楚王以礼相待,重耳承诺日后若战场相见必退避三舍以示感激楚王的恩情。后重耳登基,楚国攻打宋国,宋国向晋国求助,晋国参战,最后晋文公率领的诸侯联军与楚国令尹子玉率领的楚军在城濮展开决战,晋军大胜,楚军败绩。战争胜利后,周王室召集天下诸侯会于衡雍,命晋文公为“侯伯”,即诸侯之长。
大战之前,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夏四月戊辰,楚国令尹子玉派出楚国大夫斗勃向晋文公请战。
子玉使斗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
“请”在古汉语中有“请求”的意思;这里的“请战”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派出使者约战,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外交礼节。不过根据《左传》中的记述,以及一些学者对于先秦军礼的研究,请战似并非战争前的必要环节,只在个别战争前才会有这种礼节。虽然《左传》中请战的次数并不算太多,但“请战之辞”作为《左传》外交辞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择却颇具独特性。学术史上对《左传》中外交辞令的研究颇为丰富。学界普遍认为,在请战过程中,通常是双方通过论辩来宣扬己方的正义与对方的非正义,在论证逻辑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模式性。甲方请战,乙方亦有答辞,请战被视为正式战争前的文斗。学术史上虽然有所研究,但主要从《左传》外交辞令的宏观特点切入。本文拟采用微观视角,对《左传》中城濮之战请战辞令这一具体史料进行具体分析。
一 敬词、谦词及委婉庄重的语气
“请战之辞”作为一种特殊的外交辞令,首先具有春秋时期外交辞令的普遍特点。言谈的目的在于“昭礼”,说话的人张口要“慎辞”,要“文而有礼”,即讲求说话的技巧与礼节。当时,外交辞令在不同程度上带有儒雅的意味,这种儒雅,在语言的选用与语气的庄重上有着明显体现。
敬词与谦词的使用是《左传》外交辞令的普遍特点之一,并非请战之辞独有。城濮之战前这段请战之辞在敬词与谦词的运用上也十分考究。晋文公在辞令中自称“寡君”,是诸侯常用的自谦之称。同时,“寡君闻命”也是外交时君王的常用语,表达自己聆听对方的态度,是一种降低自身地位而抬高对方的自谦致辞。在对楚国大夫们的称呼上,则用“二三子”。杜注“二三子”为子玉、子西之属。“二三子”一词在《左传·僖公》中共出现四次,其他三次分别是 “二三子何其戚也”,“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以及“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可见在《左传》的语境中,“二三子”是诸侯对臣子的尊敬之称,同时可以用于称呼本国和外国的大臣。
双方在请战的辞令中,在修辞手法上运用了质问和引用两种方式。“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语气强硬,义正言辞,是晋国陈述己方之义的说法。最后,栾枝引用的“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是借引用其他出处的话语,来表达明天即将开战的客观事实,使整个语境更加委婉庄重。
请战之辞是一种功能性极强的特殊辞令,使用敬词、谦词及一些必要的修辞手法是请战之辞的重要语言特征,在语义论述的逻辑上,请战之辞通常也具有一些固定模式。“请战”是外交当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双方交战在即,关系剑拔弩张。但是越是在这种时候,其言辞越不能激烈,反而表现出一种过度的谦逊,凡是求战的一方,也要尽可能地委婉,表达出“不得不战”的含义。《左传》中其他著名的请战描述如秦晋韩原之战、齐晋鞍之战,这两次战役的请战之辞都运用了“无所逃命”“敢不承命”“君所辱命”来表达战争的被迫性,强调“我不想与您为敌,但事已至此,请您谅解”的含义。语气虽客气,但是所说言辞在义理的论述上却不能相让,要强调己方的合法性。
二 崇德尊礼的春秋义理
前文提到请战之辞及其答辞的表述多委婉庄重,且表达出“不得不战”的态度。如此看来,楚国大夫斗勃代表子玉来发表的请战之辞则是一个特例,直接指出“请与君之士戏”,没有声明战争的理由,也没有委婉地指出“不得不战”的道理。在这般言论的面前,晋国之答辞显然不会再纵容楚国嚣张的气焰,虽然仍然保持着谦逊的语气,但却毫不客气地指出了楚军的“无礼”,以此强调己方的合法性。
请战时所用辞令的核心在于强调己方战斗的合法性。在春秋时期,战争的合法性要由“礼”来决定。“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君臣有别,各行其是。在《左传》的描述中,楚国令尹子玉在这方面毫无“礼”可言。其失礼之一,在于先前谈判之时,子玉请求晋文公“复卫封曹”,自己即“释宋之围”。此言一出,晋大夫子犯立刻斥其无礼,这等于是向国君提出两个条件,而身为臣子却只做出一个让步,不合君臣之礼。但晋文公仍然答应了子玉无礼的要求,这是因为“定人谓之礼”,晋文公答应子玉能够使得曹、卫、宋三国都免于继续遭受灾祸,是合乎礼义的行为。其失礼之二,在于“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前文在论述城濮之战历史背景的时候,曾提到晋文公念及出奔楚国时楚子以礼相待的恩情,以大战前“退避三舍”报楚子之德。晋军退避,是“楚君之惠,未之敢忘”;但子玉仍令楚军追击,栾枝因此斥责“其敢当君乎”,是说子玉身为臣子,在国君退避时不知退避,而追击并阻挡国君道路,这也是不合礼仪的。子玉的做法,也成为了晋军“不得不”应战以及强调自身行为合法性的说辞:“既然楚国坚持要打仗,我们也只能奉陪到底了。”
分析《左传》对于城濮之战中各个人物的描写,其褒贬倾向十分鲜明。对晋文公,《左传》认为其“能以德攻”,心怀有德,行之有礼;而对子玉,早在他出任令尹之际,就借楚大夫蔿贾之口称其“刚而无礼”,上任必将“败国”。从请战之辞以及整体描写的褒贬,可以看出《左传》“有德者胜、无礼必败”的战争观,这也是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春秋义理。
三 对“戏”字的争论
在词义的运用上,子玉令斗勃请战时的用词,选用了“请与君之士戏”。以“戏”字代替战的含义。“戏”字的词义以及所包含的感情色彩引发了一系列著名学者的讨论。
王引之在《经义述闻》中谈到:“惠氏补注曰,朱国祯曰:戏者。兵也。三军之号。所云戏下是也。若曰以兵相见云耳。林尧叟谓得臣轻用民命。便解作戏弄之戏。夫得臣亦英雄。岂有此失。”又说:“颜师古注曰:戏谓军之旌麾也,音许宜反,亦读曰麾。《汉书》通以戏为麾字。是戏乃旌旗之名,请与君之士旗,文义尚可通乎。”“今案‘戏’,角力也。《晋语》:少室周为赵简子之右,闻牛谈有力,请与之戏;弗胜,致右焉。韦注:戏,角力也。战有胜负,角力亦有胜负,故比战于戏。”
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中称王引之对于“戏”字的解释“近是矣,而未探本也”。钱先生认为,角力者,戏之事,非戏之意也。诸凡竞技能、较长短之事,古今多称曰“戏”。又以其判输赢犹战斗之分胜负也,亦莫不可谓为“战”或“斗”,如“棋战”。盖战与戏每为一事,特所从言之异路尔。危辞耸说,戏亦战也;轻描淡写,战即戏也。当局者“性命相扑”,战也;旁观者“云端里看厮杀”,戏也。《左传·僖公九年》言晋惠公儿时“能斗而不过”,而《国语·晋语》则云:“戏不过所复”,王引之也引此文,证明“戏”正是“斗”。而钱进一步解为:成人视为稚子相与戏,而稚子则方同成人之相与斗也。因此,钱先生认为,挑战、作战而言“戏”,微含视敌易而恃己强之意。子玉请战而曰“请戏”,虽难以自示从容整暇,而自雄轻敌之情亦复隐约言外。
钱先生的这种分析,与《左传》之前描写的子玉傲慢轻敌、自以为是的性格颇有相符之处。楚子在出征前令子玉“无从晋师”,晋师退避后,“楚众欲止,子玉不可”,足可见其性格之固执自大。在请战中,又让斗勃称“戏”,其请战的行为虽然符合礼节,但其请战之辞就不够恭敬了。事实上,《左传》的历史价值虽然得到史学领域的普遍承认,但左氏毕竟非当事之人,何以得知当时之对话的具体样貌?《左传》中的内容,大约是左氏根据当时之材料及风俗,按照他所理解的前因后果与人物性格重新撰写的。此处“戏”之运用的深意虽然学界仍有争论,但从晋楚两国请战外交辞令的运用中,可以看出《左传》的语言风格,是字字有其深意的。子玉之无礼,究竟是史实,还是左氏的史观,在此已经无从得知,但《左传》中史实与史观交融的深邃意境,却值得人们反复玩味。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小知识
晋楚城濮之战
晋楚城濮之战是中国历史上以弱胜强的战例。公元前 636 年 ( 周襄王十六年 ),晋文公重耳即位后,图以霸业。楚的盟国宋背楚从晋。公元前 633年(周襄王十九年),楚成王率陈、蔡等国军队讨伐宋国。晋国就联合宋、秦、齐等国攻打楚的盟国曹、卫。楚军不得不北上伐晋。公元前 632 年,晋楚两军在城濮 ( 今山东鄄城西南 ) 形成对峙局面。战斗开始之前,晋文公因在流亡期间得到过楚成王的帮助,答应以后报答,而这时楚军又来势凶猛,就采取后发制人的策略,命令晋军“退避三舍”。楚军中许多人见晋军后退,不想追击晋军。但楚将子玉骄横不可一世,坚持进攻晋军。此时楚军士气大落。晋军抓住楚军的弱点,首先击败楚军右翼陈蔡国的军队。同时,晋军主力佯装退却,诱惑楚军左翼追击,然后击溃左翼追兵。这样,楚军左、右翼均被打败,中间主力不得不撤退。此次战役扼制了楚国的北进势头,稳定了中原形势,奠定了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的基础,在春秋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