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如愿的“制式枪”
旧中国军队的一大问题是“万国造”,即士兵武器无法自给,而进口武器又制式各异,无法通用,严重影响战斗力。1931年,日本关东军发动“9·18事变”,侵占中国东三省,南京国民政府被迫寻求加强军备。1932年,国民政府召开全国制式武器会议,决定以德国1924年式毛瑟步枪及其使用的7.92×57毫米尖头弹为原型进行仿制,并以该枪作为今后中国军队的制式装备。配套的7.92毫米子弹可同时适用于轻机枪和重机枪,以便减轻后勤负担。1934年,国民政府先向德国毛瑟公司订购1万支原装枪,随后得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由巩县兵工厂负责生产。1935年10月10日,巩县兵工厂开始试产,因造于“民国二十四年”,初定名为“二四式步枪”,并在生产的样枪机匣上刻上“二四式”的汉字字样。
该枪全重约4千克(不含刺刀),全长1 100毫米,其中枪管长度为600毫米,可以兼作步枪及骑枪两用。它采用旋转后拉式手动枪机,上弹方式为5发内置弹仓,供弹具为桥夹。枪膛膛线为右旋4条,膛线缠度240毫米,枪口初速810米/秒,瞄准基线长503.5毫米,表尺射程2 000米。该枪还拥有HY1935式刺刀,以此代替中国军人以前常背的笨重大刀。就在“二四式”步枪试生产过程中,蒋介石曾来到巩县兵工厂视察,并对“二四式”提出改进意见。蒋认为“二四式”步枪的枪长是根据欧洲人身体设计的,而中国士兵比欧洲士兵身高矮一些,建议将枪托略微缩短、刺刀加长。为表示对蒋尊重,国民政府在1935年8月以蒋的名字给新枪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枪匣上的刻印也改为“中正式”三字。
1935年10月10日,“中正式”步枪正式开始量产。1937年,国民党兵工署参照德国工业准则,制定《“中正式”步枪应用材料之规范》,统一规定了枪件名称、材料名称、各部件的化学成份及机械性能。然而“中正式”的生产却一波三折,抗战全面爆发后,巩县兵工厂奉命内迁湖南长沙,后来又迁到烟溪设厂。1938年底,刚恢复生产的步枪厂又被日军飞机炸成废墟,最不幸的是,“中正式”步枪的图纸都被烧掉,无法继续生产,全厂停工。到这时为止,巩县兵工厂总共才生产了约12万支“中正式”步枪,此外,广东第1兵工厂(后改名为兵工署第41厂)在此期间也生产了2万余支“中正式”步枪。
随后几年里,中国工业集体内迁大西南,重庆、昆明等城市也出现了生产“中正式”步枪的兵工厂。1939—1940年,日本陆军航空队和海军航空队对重庆实施大轰炸,使“中正式”的生产一度大受影响,许多机器设备不得不搬入地下厂房。“中正式”步枪的制造时断时续,由于造枪材料短缺和工艺控制不过关,该枪产量始终上不去。直到1943年,国民党兵工署总算完成“中正式”步枪的工艺图纸、制造模具和检测标准的规范化,能够安排下属第1、21、41厂同步生产。至1945年9月抗战胜利,三个厂总共生产了大约20万支“中正式”。据档案记载,“中正式”步枪从1935年到抗战结束时总产量应在40万支左右。可想而知,这个数量远远满足不了中国军队的装备所需,况且由于各家兵工厂水平不同,所产“中正式”的质量也是千差万别,有些质地上乘,有些则非常粗糙,因此没能成为名副其实的抗战“制式枪”。
匹敌日本“三八式”
“中正式”步枪最初主要装备国民党中央军的调整师,也就是许多媒体所称的“德械师”。从严格意义上讲,“德械师”仅仅是戴着进口的德国M35钢盔、按照德国顾问建议编组、接收德国顾问系统训练与指导的部队,武器装备则以国产仿制品为主,只有少量火炮直接进口自德国,所以一些学者将其称为“德式师”更为贴切。
“中正式”步枪首次参战是在1937年淞沪会战中。由于该枪使用的7.92× 57毫米尖头弹比老式“汉阳造”步枪所用的圆头弹轻,枪口初速超过210米/秒,加之弹头呈流线形,空气阻力小,弹道特性好,不易受横风影响,因此“中正式”步枪的射程和精度都明显超过“汉阳造”。例如该枪说明书标注的有效射程为600米,但实际有效射程可达1 000米。而且“中正式”步枪的尖头弹阻力小、存速高,因此杀伤威力很大,打到人体躯干部不死也是重伤。相比之下,日军的“三八式”步枪在常见的200~600米距离上的杀伤威力逊于“中正式”甚多。此外,“中正式”的桥夹供弹具极大地提升了战术灵活性,可以保持较高的持续火力。
经过淞沪会战以及此后抗战中的无数次实战,“中正式”步枪证明了自己具有操作简单、结实耐用、火力强大、战术机动性好(这主要得益于其短枪管)等诸多优点,是一款很先进的步枪。据档案记载,1940年,一位名叫童治叶(Tung Chih Yeh)的中国军士曾用“中正式”步枪击毙了100多名日本士兵。而日军通过历次会战也发现自己的“三八式”步枪在不少方面落后于“中正式”,于是在吸取实战教训的基础上研制了短枪管的“九九式”步枪,并将口径从“三八式”的6.5毫米增大到7.7毫米,但其使用的7.7×58毫米尖头弹在弹道性能和杀伤威力上仍然比不上“中正式”的7.92×57毫米尖头弹。
不过,“中正式”步枪并非完美无缺,它的缺点一是拉动枪机较费力,加上在持续射击时,枪匣与枪机因受热膨胀而紧贴在一起,枪机就更难拉动;二是射击精度不如日军“三八式”;三是枪身较短,即使装上很长的刺刀(刺刀全长约575毫米,仅刀身部分就长达428毫米),但仍比加装刺刀的“三八式”短一截,因此在白刃战中比较吃亏。
到1944年,随着美国援助的军火陆续到位,首先是中国驻印军开始放弃“中正式”步枪,用上美国的M1903春田步枪和汤普森冲锋枪等先进武器。不过就总体来说,直到抗战结束,“中正式”步枪都算国民党军一线部队的主要装备,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一定的贡献。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对全国兵工厂进行重新整合,只留下位于重庆的第21兵工厂生产“中正式”步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蒋介石名字命名的“中正式”步枪在内战中被解放军广泛使用,1950年朝鲜战争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还拿着这种步枪同“联合国军”作战。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正式”步枪仍继续在中国民兵部队中广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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