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新疆人文地理

红钱演绎里程碑

作者:武润生
严格意义上来说,自古至今新疆自铸的铜币基本上都可以称为“红钱”,但在清代却是个专有名词。平定准噶尔叛乱,标志着西域又一次真正、完全地被纳入中央政府的管辖范围之内。在纯铜打制的准噶尔普尔的基础上,重铸的象征中央政府主权的红钱走上了历史舞台,从此拉开了新疆钱币逐步由“币制双轨制”走向全疆统一、全国统一的近代化进程。当然,历史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从 1864 年开始,发生了延续 10余年的“同治新疆回乱”,在这期间,南疆割据政权和外国侵略者阿古柏政权各自铸造的钱币,更是特殊时期的历史见证。

“因其俗”的“特区”红钱

“新疆红钱”是对清代在新疆本地用红铜铸造的外圆方孔钱的一个“约定俗成”的称谓。清末新疆建省后,“红钱”成为官方公文中的正式用语,具有了自己特定的含义。

平定准噶尔叛乱后,乾隆帝在新疆设立伊犁将军府,总领天山南北。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当时戍边将军兆惠奏请“或即照回钱体质,一面铸乾隆通宝汉字,一面铸叶尔羌清文及回字”,乾隆帝批准了兆惠奏折,还将所呈钱文的式样“交钱局铸造二百文发往为式”。随即,清廷首先在叶尔羌设立铸钱局,铸行“乾隆通宝”红钱,将新疆所有流通的各种各样的货币统一回收,铸造背后有回文与满文“叶尔羌”字样的“乾隆通宝”。这是新疆地区历史上第一次币制统一,闻名遐迩的“新疆红钱”由此诞生,并开始在南疆地区流通。

由于南疆地区曾长期习用旧普尔钱,本着“利于旧钱的回收、便于新钱的流通,从而保持新收复地区的稳定”的方针,新改铸的红钱在铜质、币值、重量方面均同于旧钱(准噶尔钱币)。用乾隆自己的诗句来说,就是“形犹腾格(指旧普尔)因其俗,宝铸乾隆奉此同。”

红钱最早在南疆地区的铸行,就是清政府把“奉此同”的原则与“因其俗”的灵活性结台起来的一种尝试。

新铸红钱的规定式样为:“轮廓方孔,如制钱式”;而铸“乾隆通宝”四字为汉文,幕(背面)铸地名为满文及回文;每枚重二钱。叶尔羌本身不产铜,是靠销毁旧普尔钱铸的。钱正面汉文“乾隆通宝”,背文穿右是维吾尔文“叶尔羌”,穿左为满文,因当时译音不准,所以将地名铸成了“叶尔奇木”,两年后才改铸为“叶尔羌”。背面铸满文的“叶尔奇木”钱文高隆清晰,钱体厚重,铜度纯净,色泽滋润,极罕见,是为珍品。

乾隆二十六年,再设阿克苏钱局,乾隆三十年时,阿克苏局迁到乌什,立乌什局。

新铸红钱为浇铸而成圆形方孔,铭文为汉、满、维三种文字的中国统一的制钱体系钱币,红钱直径约为24毫米,厚为2毫米,即略大于旧普尔,却比旧普尔薄。与内地制钱相比,红钱“悉系提净红铜而成”,将生铜原料经过土法提炼,不加铅锡,浇铸钱模,即得红钱,所以红钱的含纯铜量一般在百分之九十左右。而内地制钱在铸造时要掺进铅、锡、锌等配料,一般是“铅四铜六”,即铅锡等占百分之四十,原铜占百分之六十,呈黄色,故俗称“黄钱”。红钱初铸时,均为二钱,即制钱一文的重量为一钱二分。在清代前期,红钱与制钱的比价最初为1:10,后变为 1:5,即一枚红钱可换五枚制钱,这种比价关系一直延续至清代末期。

自古以来南疆都是新疆农业经济和商贸较为发达的地区,和北疆广大牧区“以物易物”、货币需求极小的情况不同,南疆的钱币使用有着极其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需求。因此,在货币铸造和使用上,清政府算是“特事特办”了。清政府严格规定,红钱仅限于新疆南八城(库车、阿克苏、焉耆、乌什、英吉沙、莎车、和田)通行,“若过托克逊,则与制钱一例也”。也就是说,一文红钱只能当一文制钱使用了。从存世实物看,清代时新疆先后有叶尔羌、阿克苏、乌什、库车、喀什等五个铸钱局开铸“乾隆通宝”红钱,直径一般在2.4 厘米至2.6 厘米,重 3.6 克至 4.8 克,与内地小平制钱相似,略显厚重。新疆红钱自乾隆朝开始,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到宣统都铸行过乾隆通宝和年号“红钱”,前后约150年的历史。

南疆红钱

南疆红钱万里加锡的北疆制钱

前面讲到红钱南疆八城流通,那么从平定准噶尔叛乱一直到阿古柏入侵前,北疆以及天山南路的吐鲁番等地的钱币又是什么情况呢?

北疆地区自古游牧文化氛围浓厚,当时北疆的厄鲁特、哈萨克、布鲁特等游牧民族基本上都没有使用金属货币的习惯。清政府与他们的贸易交换,是采用实物货币,即“绢马贸易”的形式。因此,在叶尔羌开铸红钱的时候,北疆地区除了驻军和随军商人使用内地带来的制钱外,就地铸行钱币还没有列上伊犁将军府的日程。

乾隆用兵新疆之时,“馈粮千里,转谷百万,师行所至,则有随营商人,奔走其后一切取供于商”,这些商人带来了不少制钱,成为制钱入疆的一个重要媒介。伊犁将军府建立后,在北疆伊犁一线,派出了从关内调来的满、蒙、锡伯、索伦和汉族组成的军队,携带眷属在那里定居,实行“军屯”。“ 军屯”之外,又有“民屯”。北疆军民中,从内地来的人很多,他们惯用制钱,在北疆地区无形中形成了“制钱地带”。鉴于这些原因,加之分区管理的行政制度不同,清政府决定在北疆一律使用制钱。制钱流通的范围,西至伊犁,东至哈密,中间包括迪化(乌鲁木齐)、古城(奇台)、镇西(巴里坤)和天山南路的吐旨番。

全部依靠内地制钱流入的偌大的北疆地区,在“生齿日繁”、经济上逐渐恢复发展的情况下,仅仅依赖内地制钱显然不能顺应发展形势,就地设局铸造制钱的问题便被摆上了议事日程。

在红钱铸行南疆16年后,清廷综合南疆所铸钱文“概用红铜”用料太多,伊犁地区当时并未发现铜矿,“伊犁、乌鲁木齐、巴里坤、哈密等处,直逼内地,此一带地方市用皆系制钱”,必须色样相同才便于“掺杂搭用,以重久远”等多方面情况,决定在北疆地区拟铸行铜六铅四的制钱。但当时伊犁只产黑铅,铸造制钱的白铅与点锡“从无货卖”,从内地购买转运白铅“必须由西安委员远赴湖北汉口搭买递运陕省,转运哈密,又由驿站递解,需用白铅既多,运费又大,所费太重”,而点锡用量极少,从内地采购由“西安遇便搭解”,不需要开销运费。最后,清朝中央政府拿出了“以体质坚硬之红铜,配以柔软之黑铅铸造,微加点锡,轮廓肉好即可适用”新疆制钱方案。

乾隆四十年十月初八,从南疆乌什等地通过夏特古道调拨来新疆红铜,从汉口等地采购点锡,以及伊犁地产黑铅,按照铜七铅三的比例开铸新疆自铸的制钱———“宝伊钱”。与内地制钱相比,宝伊局所铸制钱大多为红钱,内地制钱材质为铜六铅四(白铅),所以呈黄色,而宝伊局所铸为铜七铅三,稍显灰涩,独具红钱风韵。清代宝伊局前后铸钱 91 年,先后铸有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共五个年号的制钱,并铸造了一批当十、当百的大钱。一直到1866年伊犁农民大起义,占领惠远城后才被迫中止。

南疆红钱

南疆红钱

南疆红钱乱世劫难里的见证

1862年以后的新疆是个多事之地。爆发于库车的农民起义点燃了新疆农民大起义,并迅速席卷天山南北。库车毛拉热西丁攫取起义果实,建立以库车为中心的封建宗教割据政权。同时,混乱的局面引来了中亚浩罕国军官阿古柏,并建立伪“哲德莎尔”国。

这一时期,阿古柏政权发行的具有侵略性质的钱币,以及库车政权发行的热西丁汗钱,是新疆清末十余年间混战黑暗岁月的见证。

热西丁模仿秦可汗(清朝皇帝)的钱币制造了热西丁汗钱币。两面文字均为老察合台文。钱币一面刻着“热西丁哈孜”,另一面刻着“库车朝廷打造的钱币”。在短短的三年中,热西丁先后在库车、阿克苏两地,分别利用原有钱局的设备铸造了以他姓氏命名的双面老维文钱。热西丁汗钱币为红铜质,圆形方孔,形制完全同传统样式和清代新疆红钱。

热西丁在库车的铸钱量大且品种多,一般的情况下,此类钱的正面汉译顺读都为“赛伊德·哈孜·热西丁汗”;背面汉译顺读为“京城库车铸造”。此类红钱有大字和小字之分,多可分为 28种版式,钱币文字分有纪年和无纪年,所纪年一为回历 1281 年,一为回历 1283 年。但热西丁在阿克苏铸钱时间很短,所以铸钱不多,品种也很单调,只可分为4 种版式。阿克苏热西丁钱均无纪文纪年,面文译为“赛伊德哈孜热西丁汗”,背文可译为“铸于庄严的城市阿克苏”。

阿古柏建立伪政权后,于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 年、回历 1291 年)在喀什噶尔设造币厂,按照中亚地区伊斯兰货币体系,参照浩罕汗国钱币式样,铸造发行了伪“哲德沙尔”汗国货币。钱币系用手工打压制成,正背面均为文字,不用人像或动物图案,周围边缘饰以伊斯兰风格花纹,回历纪年分散在察合台文字母之间,或在正面、或在背面、或一部分在正面一部分在背面,另有两面均无纪年。钱币文字内容及图饰风格基本一致,唯因书体及纪年的不同而有版别上的差别。

阿古柏铸造的钱币有金币、银币、铜币三种。金币称作“Tila”,汉译“铁剌”,直径 20~21 毫米,重约 3.7~3.8 克。正面为“Sultan Abdul AzizHan(Khan)”,汉译“苏丹阿不都艾则孜汗”;背面为“Zarb Daris-Sahanati Kashgar 1291”,汉译“铸于都城喀什噶尔,回历 1291 年”。“苏丹阿不都艾则孜汗”,是当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的名字,阿古柏因奉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为其宗主国,故自认为是其附庸。

银币称作“Tanga”,汉译“天罡”,直径 12~15毫米,重约 1.7 克。正面为“Abdul Aziz Han (Khan)”,汉译“阿不都艾则孜汗”;背面为“Zarb KashgarLatif,1291”,汉译“喀什噶尔精铸,回历1291 年”。“天罡”银币发现还有有回历纪年 1295年即公历 1878 年的一种,为阿古柏之子伯克胡里所铸,数量甚少。

铜币称作“Pul”,汉译“普尔”,直径 14毫米左右,重约3.3克,厚2毫米,红铜质。正面为“Abdul Aziz Han(Khan)”,汉译“阿不都艾则孜汗”;背面为“Zarb Kashgar”,汉译“喀什噶尔铸造”。

热西丁汗钱

阿古柏银币

清代新疆省造饷银金币红钱“统一全疆”

清政府打败阿古柏后,在收复新疆的过程中,先后在南疆重开了库车(光绪四年)、阿克苏(光绪四年)及喀什噶尔(光绪十四年)铸钱局,广铸红钱及光绪天罡银币,用以收缴阿古柏钱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前那种比值不同、流通范围不同的红钱与制钱并行的“双轨制”,不利于行政统一与商品交流,不符合客观形势的发展,所以虽然“双轨制”已被破坏无余,但已经没有恢复的必要了。新疆省第一任巡抚刘锦棠根据新疆铜料来源有限的实际困难,于建省之初即提出广铸红钱以统一钱法的请求,得到了清廷的批准。

此后,新疆广大地区,除伊犁因特殊情况仍用制钱外,其他地区,无论天山南北,均一律使用红钱。于是,过去仅限于南疆八城使用的红钱一跃成为天山南北统一的钱币,“双轨制”转为单一的红钱制。

光绪四年(1878 年)3 月 18 日,驻兵库车的张曜在库车开炉铸钱,以关内“乾隆通宝”制钱为样钱。至光绪十一年(1885 年),库车铸造的红钱,每枚重一钱三分,钱背面均以关边月圈为记,先后采用版式七种。同时,当地因使用阿古柏天罡已久,为顺其俗,仿制“足银五分”天罡,正面维吾尔文,汉译为“优质银,足钱”,背面维吾尔文,汉译“五分”,系光绪三至四年在库车铸造,但未标铸造地名。光绪六年,张曜又奉命就地监督铸造银币,银币每枚重一钱,直径 22.5 毫米,厚 0.5 毫米,形式外圆内方,正面有“足银壹钱”四个汉字,背面维吾尔文,穿上是“一钱”,穿下是“银子”。由于亏赔大,至光绪七年停铸。

清代的新疆货币是整个新疆货币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清末新疆建省后,新疆经济在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刺激和内地各省影响下,出现了一些近代化的趋势。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开始,新疆进行了机铸金币、机铸银币、机铸红钱和机铸红钱与机铸铜元的生产。

机铸金币始于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年),“在迪有其缺陷,但是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近代新疆经化城外水磨沟机器局督匠铸造”。金币分钱、两两种。正面汉文“饷金×钱”或“饷银×两”四字,外圈空白无图文;背面是蟠龙纹,四周有维文。机铸金币工艺精美,大小均匀整齐,开铸4个月,共用黄金5 001两。

新疆机铸银币大概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开局,至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止。从现存实物看,有新疆饷银机铸币五钱、四钱、二钱、一钱四种银圆,再加上1908年以后所铸“饷银×钱一两”,共有五种。

最早的机铸铜元是“光绪元宝”,为l907—1908年迪化水磨沟银元局试铸。重9 g ~10.1g,直径28mm。正面内圈上首有汉文“光绪元宝”四字,币中心有小花朵,外圈上首有汉文“新省”两字,中间左右侧各有一朵小花,下半部有汉文“市银一分五厘”,背面为盘龙纹。“光绪元宝”与“宣统元宝”是新疆前期的铸品。

随后,新疆纸币开始出现。晚清的新疆货币,无论铜币、银币、金币以及纸币都反映着近代化的趋势。新疆货币在这期间经历了资本主义技术上的变革以及全国范围内货币统一化进程。

(本文图片由江海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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