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侨时代

美哉《聊斋》

作者:未知
文/ 刘迪生(作者是广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刘迪生小时候看不懂《聊斋》。那“娃娃书”里的“相公”,是童心里的偶像。成人之后,与童年的梦一样,遥远得飘渺无痕了。

我是读建筑学的。毕业后因为人生的机缘,竟然成了舞文弄墨的案牍小吏,后又误打误撞地混进了文场,一不小心,嗬,掉进了“文学”的万丈泥潭。

自古“文无定价”。我在这里一本正经的数黄论黑,会不会“满纸荒唐言”,只是“辛酸泪”呢?

也在这时,我很敬重的一位老师对我鼓励说,你要升华自己的艺术造诣,把《聊斋》读通读透是一要径。并且先后给了我两个版本的《聊斋》。

翻开《聊斋》我就入迷了。红玉、小翠、小谢、莲香、婴宁、宦娘、神女、青凤、娇娜、连琐、黄英、巧娘、阿纤、蕙芳、萧七、菱角、嫦娥、伍伙月、鲁公女、聂小倩……书痴、陆判、乐仲、叶生、贾奉雉、白于玉、黄九郎、司文郎、于去恶……乃至禽侠、义鼠、二班……人物之美,人情之美,人性之美,美不胜收,美不可言,美到极致!蒲松龄,您老人家果然了得!

据说傲骨非凡的郑板桥崇尚徐渭,曾刻一印自称“青藤门下走狗”。我呢?“蒲翁门下走狗”,谨祈他老人家不要以晚生愚笨见弃啊。

一部文学作品的艺术标高,不过是她的美学(情怀)追求罢了,或卑俗或旷达、或清流或污浊,滚滚红尘谁自洁?月也翳影才明媚。那个“五经”取仕、腐儒亢张的年代,“万恶淫为首”,男女不亲授。蒲老先生借孤鬼故事,高扬起爱的大纛,给阴霾千年的东方一抹璀璨的朝霞,美轮美奂,惊心动魄。

于是我想,西方文艺复兴,不就仅仅是人性——爱情故事的赞歌吗?但丁将他的精神恋人贝缇丽彩放在了天堂的至高至上,爱情诗的始祖彼特拉克的《歌集》,也仅仅是为他的劳拉浅唱低吟,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算不得美女,但肯定是那位风流大胡子缱绻属意的女人……蒲翁,我心目中的情圣,他的“贝缇丽彩”,他的“劳拉”,他的“蒙娜丽莎”……千红万紫,群芳竞艳,灿烂星河。

而他老人家对那个时代科举的黑暗、官场的窳堕,兵燹的灾祸,忧愤炽烈,力透纸背,让人抚膺扪胸,久久不能释怀。

窃想,老先生蹉跎文场,久战无功,终身未第,并不是苍天瞎了狗眼,是老先生本不该出现在那个太肮脏、太卑鄙、太龌龊的时空吧。

中国“文以载道”的习传与“学而优则仕”的媾和,文名高卓的大抵都是官场中人,“文章虽好,贱则弗传”啊,“唐宋八大家”自然全都是庙堂显贵。

然而,“文章憎命达”。迥隔千年的杜甫《天未怀李白》诗,窃想用在蒲老先生的身上更为合适。读先生的《自序》,个中况味,真难与人诉啊!

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自鸣天籁,不择好音,有由然矣。松,落落秋萤之火,魑魅争光;逐逐野马之尘,魍魉见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夥。甚者:人非化外,事或奇于断发之乡;睫在眼前,怪有过于飞头之国。遄飞逸兴,狂固难辞;永托旷怀,痴且不讳。展如之人,得勿向我胡卢耶?然五爷衢头,或涉滥听;而三生石上,颇悟前因。放纵之言,有未可概以人废者。松……少羸多病,长命不犹。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每搔头自念,勿亦面壁人果吾前身耶?盖有漏根因,未结人天之果;而随风荡堕,竟成藩溷之花。茫茫六道,何可谓无其理哉!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栏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生于明末,长于清初,偃塞于据说是“康乾盛世”的年代,那一段“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血腥定天下的经历和“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惹来杀身之祸的黑暗年代,先生秉笔而书,《鬼隶》《韩方》《林氏》《鬼哭》《野狗》《张氏妇》……给后人留下的民族之痛和精神慧光,让我们这些没有了辫子的人实在羞惭难堪得紧。

于是,我们不难看到,《聊斋》的美,其实是先生的操守之大美,人格之大美,情怀之大美。

《聊斋志异》中,人与妖互为相映,人被妖魔化,妖也充满着人的温情。“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与无奈之语,却也道出了人性复杂及其难以说清道明的本性。在这些志奇故事中,女性经常以妖狐面目出现,且都有着令人汗颜震动的魅力。而人,则在官场、钱财、美色、声名之中挣扎沉沦,相比之下,妖狐鬼怪倒显得比人更加自由、洒脱、真性情。蒲松龄的确是这样写人写鬼的,写人的冷漠与官的贪婪时,“牙齿馋馋”“白骨如山”“贪暴不仁”“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痂之癖,举世一辙。”然写鬼狐时,则是“款款多情”,“多使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俗”,从而显得“和易可亲,忘为异类”。世人皆怕鬼怪,每拿此类唬吓自己和他人,然而蒲松龄却另辟蹊径,人与鬼的位置反转,狐妖鬼怪怕人,可见人性中恶之力量的可怖、世俗世情的不近人情。远观人却不实写人,站在一个看似虚幻的角度,用一种无法印证的存在来讲叙自己的故事,既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猜测胡评,也起到了双重的表达效果。

思想家与文学家对于生活,总表现出更深一层的敏感与思虑。对于生活,当下的人或许觉得不尽人意,但日复一日的重复让他们不断地做出妥协与退让,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不堪,而这些麻木对待生活的姿态,则会让残暴者更无情。长期游走于市井之中的蒲松龄,对于当时的生活,想必有着更深一层的见解与焦虑。这种焦虑是自身的,也是社会的。首先,他也同封建社会中的读书人一样,想要一日为官,实现自己的家国抱负,但同时,失意也更让他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的无情。如何消解这样的痛苦?是沦为庸常地忍受还是奋起反抗?蒲松龄用了一种更加隐秘却又深刻的方法:退回自己的书斋,为自己找一片安息抚慰的栖息地,轮转于民间,在生活中寻找自抒机枢的出口。《聊斋志异》这样的文章,它当然不是写给当时的统治阶层所看,更为主流知识分子所鄙夷排斥,蒲松龄是写给人看的,普通的人,有血有肉的人,正在忍受痛苦、遭受磨难的人,正在恣意妄为、任意沉沦的人,正在冷眼旁观、日愈麻木的人……失望的人从中看到了美好,迷茫中的人或将看到方向,暴戾乖违的人从中应感受到恐惧与害怕。人性中最终沉积下来的,应是真、善与美。这些人尽皆知的“真理”,需要有人不断地激醒日渐麻木的神经,《聊斋志异》显示出了作者对于人性的一份至情的真诚,一种对人尊重的人文关怀。

对《聊斋》的评论,前人之述备矣:郭沫若赞其“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更称其“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我,真不敢轻率置喙,只能算是一个骨灰级的粉丝吧。

新文化运动的“书”“话”同体,其意义应该可与秦的“三同”(书同文、车同轨、衡同一)并列。如果说“文字”可以“游戏”的话,以我的古典文学阅读经历,窃以为蒲翁的笔下,中国古文的文字魅力,被老先生穷尽汉学的博大精深和写意的生花妙笔,巨擘抟沙般地“玩”到了最高境界。崩洪裂岸、一泻千里般的“檄文”“对仗”与“异史氏曰”,琅琅上口,如诗如赋,让人读来两股战战,拍案惊叹。而叙事白描文字的简洁与典雅,准确与凝练,厚重与张力……古典小说的文学语言,在这里可谓字字珠玑,满齿芳华。

“视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来,亦不去。固请之,乃梯而过”。这是《婴宁》里写青年书生冯相如与狐鬼之女婴宁初见时的叙述,二十来字,言、情毕集。

小说的“流派”,也不过是一种表达方式的文字嬉戏吧。空凌于“流派”之上的,便是作家个人的超达情韵与文字功力了。蒲翁的文学成就,我们今天怎么评价都不会过分。

《聊斋》,实在太美了。美哉《聊斋》!我很赞同我的老师朋友陈道阔先生的观点:《聊斋志异》,是中国文学的巅峰之作。

 

美哉《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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