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全称Intellectual Property,译为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享受法律赋予的对于自己智力劳动成果的认可和肯定的权利。目前的IP概念在国内集中于文学财产,并以此衍生到电影、漫画、游戏等产业。尽管此种IP概念的缩写是中国人原创,但将知名作品进行影视化这种商业方式却早已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如近年来风靡全球的美国超级英雄电影就大多改编于漫威公司、DC公司曾连载数十年的漫画作品。而在国内,随着一系列如《甄 传》、《琅琊榜》等由网络小说改编而成的电视剧走红荧屏,IP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讨论主题。在当前越来越多的电视剧以网络小说为原本来进行拍摄的当下,我们要从多个角度分析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和现状,以完善和提升电视剧创作的质量,促进中国电视剧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资本推动IP概念发展
IP并非当代所独有的概念,无论是数百年间传统戏曲对三国、水浒等文本的演绎,还是上个世纪美国迪斯尼公司对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童话的动画化,这些依托知名故事而进行二次创作的作品,都能被认为是“IP”概念的“前辈”。当前,观众不断增强的文化需求、无数资本的投入,使我国影视市场呈现一种火热的浮躁。投资方在选择商品进行投资时,首先考虑的不是作品本身优秀与否,而是该作品是否能获得市场欢迎,能否保证自己的投资获得收益。而点击量巨大的热门网络小说、曾热播过的电视剧这些名牌“IP”作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经历过选拔的胜利者,相较于其他原创剧本,有着稳固而众多的受众,并因此获得了资本的热宠。
但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引发了各大视频网站、影业公司围绕热门IP几近白热化的争夺。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2015年至2016年,计划开拍或已播出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超过3 0部。据华谊兄弟CEO王中磊透露,当前网络文学排行榜前100位的作品早被抢购一空,甚至某位知名网络小说作家的最新作品尚处于构思阶段还未动笔,便已被闻风而至的开发商花巨资购买了改编版权。对热门IP的狂热抢购也导致IP剧本价格的疯狂上涨。短短一年时间,热门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的版权价格如火箭般蹿升十几倍乃至数十倍,使购买IP的资金占影片开发预算比例越来越大,从而挤占了其他方面的制作费用,剧作的质量越发得不到保证,加大了IP转化和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二、受众市场广大,剧外因素决定传播路径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年轻观众,其审美趣味、收视习惯发生了巨大改变,而网络小说的兴盛则是反映这种变化趋势的鲜明写照。网络小说,与传统文学的创作方式大相径庭,虽然其创意、题材、设定由作者掌控,但却不是由作者一个人闭门造车,而是一个边上传网站,边与读者沟通的过程,书中人物、情节、写法、风格,许多是来自读者的建议或者启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群体性质的创意共享式创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自然也就符合大多数年轻人的价值观和审美倾向。很多从小说改编而来的热门IP在小说连载时就早已拥有众多粉丝群,为电视剧的收视率打下了稳定基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研的数据,网络文学用户有79.2%的人愿意观看由网络文学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用“使用与满足”理论来分析,热门IP被改编成影视剧,网友的参与需求得到了满足,形成了新的收视期待。
另一方面,电视剧投资方为了提高关注度、获取高额利润,放弃了电视剧本身最看重的故事情节、思想内涵,片面将高颜值、高人气的主演明星作为电视剧的宣传重点,从而吸引这些明星的粉丝成为该剧收视基本盘。《如懿传》尚未拍摄,便将女主角扮演者周迅作为该剧的首要卖点大肆宣传,甚至放出传言将邀请多位国内一线男星担任男主角,尽管此类信息多是空穴来风,但却在网络社交媒体中掀起一波波的讨论热潮。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对《如懿传》的宣传,不如说是一种营销的手段。若任由此种现象发展,必然会导致观众对于电视剧出现理解偏差,只看重电视剧的参演演员,而不关心电视剧的主题和追求呼吁的理念,这对电视剧本身并无益处。
三、流水线型改编方式制约创作高度
在IP时代以前,电视剧剧本都是编剧经过长期的编写,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才能完成的作品。但是在IP时代,编剧的身份从“创作者”变为“改编者”,使剧本创作沦为流水线型产品制作。缺乏对现实题材的描述、内容缺乏创新性,这些成为限制IP改编电视剧发展的瓶颈。SMG影视剧中心主任王磊卿于上海电视剧制播年会上阐述了关于IP电视剧的几种俗套类型,如“外貌协会、卖萌卖腐系列、霸道总裁玛丽苏系列、虚幻玄幻特效系列、名牌网红仇富型、家庭婚姻伦理剧”等等。纵观目前所有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几乎都是这几种类型中的某一种或者几种的集合。
客观来说,尽管网络小说与传统文学相比整体仍显稚嫩,难登大雅之堂,但其中的佼佼者在情节设置、人物塑造等方面有很多独创新颖之处深受读者欢迎。但电视剧对小说的改编,往往降低了原著在小说粉丝心中的期待,剧情的完整性也得不到保障。于爱奇艺播出、改编自网络作家常书欣同名小说的网剧《原罪》,第一季播出后好评如潮,近4万豆瓣网友给出了8.3的高分,认为其“保留了原著的原始风貌”;但随后播出的第二季,却因编剧对原著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编,使整个剧情线索的逻辑出现了漏洞,从而引发了原著粉丝乃至作者的不满,口碑迅速下滑,在网络上也不复第一季播出时的讨论热度。无独有偶,热播剧《芈月传》的原作者甚至因为版权问题与电视剧编剧产生了法律纠纷;经典盗墓题材小说《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也因不满导演陆川对其作品的改编,一纸诉状将其诉至公堂。
网络小说家与专业编剧因出发点不同,对于IP自身的认识也有偏差。正如以上所谈,尽管热门网络小说具有很强的故事性、很完整的完成度,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将其生搬硬套进影视拍摄中,而需要按照戏剧结构进行完整的改编。这是摆在IP电视剧面前最直接的问题,即如何将一个经典IP转换为一个成功的影视剧本。要做好这一点并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推给编剧,而是涉及到整个影视工业前期的各个环节的变动。
IP概念以其迅速的变现模式以及可观的发展前景被业内热捧,有人认为将畅销的文字小说转化成动态的影视作品,丰富了我国影视创作的题材来源;但是反对者则认为这种现象若不加控制地肆意发展下去,对整个影视行业的提升有极大的负面作用。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由IP概念所引发的争议和改变必将持续发酵,这也是我国影视市场在自我修正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现象。
(作者沈永亮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牛博鸶单位: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责编:倪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