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生命。可以说,电视纪录片就是创作者以纪录片语言为工具,用事实讲述真实的一个过程。以符号学的理论来分析,电视语言是分为纪实语言(真实)和文艺语言(虚构)的,电视纪录片所采用的是纪实语言,其真实性和纪实效果就取决于电视纪实语言。我们都知道,电视纪实语言包括了画面语言、有声语言、文字语言、音乐与音响语言、造型语言等。
在探讨电视纪录片的纪实效果之前,有必要先设定一个标准,即以真实性—客观世界的绝对真实为标准。在这个前提之下,可以把创作者在纪录片面对观众之前所做的一系列创作行为称为真实反映,把受众对纪录片的理解称为真实感受。其中,真实性是对客观事实而言,真实反映是对作品的纪实语言而言,真实感受是对观众的体验而言。从这个角度出发,当电视纪录片创作者试图用纪实语言真实地还原现实世界的时候,电视纪录片的纪实效果则取决于真实反映与真实感受之间的完美融合,取决于受众的心理感受,而不是创作者自身的感受。
一、真实反映—纪实语言操作与现实的还原
每一名纪录片创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得到大家的认可,而在创作这部作品之前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记录和还原生活,我们可以称这样的纪实和还原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真实反映。任何一部艺术作品都来源于生活,是作者基于对生活的理解和再创造,纪实的过程也是观察的过程,更是创造的过程。纪实必须在符合生活逻辑条件下不断提高思维层次,创作者通过一定的手段,使作品要达到一定的审美层次和艺术水准,具有一定的思想性,以表达对被创作对象的理解,用富有含义的镜头语言引起受众的体验与思考。电视纪录片是一种艺术形式类型,而纪实作为电视纪录片的一种常见方法和手段,用来保持表达层和内容层的一致,以达到再现事物发展的真实效果。有学者认为,真实性与逼真感是存在很大差别的。钟大年在《再论纪实不是真实》一书中讲到“真实是内容层面事物内涵意义的属性,确切地说,应该叫做‘真实性’;而表达层面的行为表象,是客观现实的模拟形态,确切地说,应该叫做‘逼真感’,它与‘真实’的命题无关。”不可否认,电视纪录片独特的纪实语言体系所表现的逼真感是真实性的前提,但二者没有直接因果联系。纪实只是实现逼真感的一种方式手段,与真实并不发生直接联系。
作为创作者,纪实是手段不是目的,纪实是为了在受众面前还原一个真实的状态,以达到真实反映的目的。但纪实仅仅只是电视纪录片所使用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其本质是电视纪录片所拥有的纪实语言体系,而这种语言体系在置于电视纪录片的视野中进行思量后,会发现有这样几个特性:首先,这种纪实语言是展示影像的中介环节。虽然视觉性语言的本性是客观记录,但它不能将影视虚构作品中的语言随意带入自己的体系。它时时处处要避免主观性因素过多地干扰纪实作品的外貌与实质。电视纪实的过程中,创作主体的主观意识是尽可能地复现现实,但电视的基本手法,决定了纪实过程中充满创作主体的个性化选择。无论是通过构图、角度还是运动、景别,每一次选择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改变,物质现实经过电视镜头的记录,必然损耗也增加着电视时空的形式和内容。所以说,纪实的过程,绝不是复制现实的过程。其次,是“造型”问题,也就是电视纪实语言中所需用到的各种基本拍摄技巧。造型的既定地位决定了电视纪实的基础,电视的语言是具象形态,场景、灯光、色彩、音效等等元素都能够作为独立的表意因素,没有造型,电视纪实无法完成任何一步。但作为纪实,真实性和逼真性是立身之本,所以电视纪实语言对“造型”的运用一定要减少形式对实体的负面影响。最后,是关于叙事的问题。纪实语言是以画面思维为基础的。电视纪录片的叙事,受制于时间限制,也只能采用蒙太奇的方式。由此,叙事对电视纪实语言的镜头和画面提出了要求,即对事件发生的顺序、对意义的连接等方面都必须遵守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无论是逻辑的还是视觉规律的。
二、真实感受—在作品中的定位与接受
当创作者在完成一部作品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个问题,即作品的真实感。那什么是真实感呢?真实感从来都不是一种形而上的概念,更不是一种强制性的灌输。受众心理学认为,真实感其实是观众的一种心理体验。从这个角度来看,电视纪录片的纪实过程实际上就是利用视听语言针对观众而进行的一个再结构过程。一般来说,一部纪录片从创作开始到与观众见面,受制于客观现实、编导、摄影镜头、观众这四个因素。有学者认为,对纪录片的本体研究,不能孤立地去对待,应该把它放在一个从创作者到接受者的双向交流的关系中去建立一个立体的结构。可以这样说,对受众环节的研究,是研究电视纪录片的一大突破,从这个角度更能清晰分析纪实与真实两者之间的关系。一部优秀的电视纪录片,从来都不是简单的记录,而是作者通过一定的电视技巧,对简单记录的再创作,使作品充满逻辑性与艺术美。不仅仅是为观众传达信息,还要有丰富的内涵与情感。由于电视画面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决定了画面的确切含义来自于画面的接受主体—观众。就一部纪录片的真实感而言,占据主动和重要位置的还是观众。可以说,对于一部纪录片的真实感的评价,在于对观众的定位,在于观众的接受程度。因为我们这里所说的真实,实际上就是真实感,是一个具有更多主观性的概念,判断一部作品真实的主体还是人,还是观众。这个“真实”会因人的生活视野、阅历等因素而发生转变,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视野状态下,对真实的判断也会不一样。站在观众的角度去体验,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纪实的内容与客观现实相符,甚至与观众的想象相符就构成了真实。
三、真实反映与真实感受的融合—创造美的形式与表达
一部优秀的纪录片在内容、形式、结构、多形态语言、表达等方面也许不一定是最完美的,但有两点可以肯定,就是观众的认可程度一定很高,一定是有着比较好的纪实效果。
在科技手段日新月异的今天,以技术平台为支撑的电视,作为一门“技术性的艺术”,其艺术表现力从来都是与电视制作技术和制作工艺息息相关的,无论电视艺术以何种外在形式存在,以何种内在语言结构演变,都是伴随着技术的革新而变化的,但是,其本质和核心内涵是不会改变的。电视纪录片就是通过纪实语言的操作,以纪实语言为工具,使原本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变为对影像审美价值的确认,从而使影像增添了表达审美意义的功能。
电视纪录片是用事实讲述真实的一个过程,是对现实生活的记录,如何获得现实影像画面的最佳复制效果,取得令人满意的逼真感,达到满意的纪实效果,不仅要在纪实语言的画面感上有独特的风格,同时在其内涵本质上更要符合生活的逻辑。更为重要的一点,不能忽视观众的认同感,因为这种纪实美感和纪实效果取决于观众的心理感受,需要创作者使用纪实语言,将作品带入观众的视野,唤醒观众的记忆,获得观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电视纪录片最佳的“真实”接受度,或者是说最佳纪实效果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反映与真实感受的完美融合之上的,是建立在观众的接受程度与纪录片纪实语言形式这两方面的适度错位与融合之上的。可以说,从纪录片问世以来,在纪录片史上大量的不同风格的各种优秀作品的出现,都与有这种适度错位与融合是分不开的,也正是这样,才有了观众对优秀纪录片不断要求的过程,才有了创作者针对观众不断创新的发展过程,从而实现了观众对纪录片审美心理结构以及纪实效果认可度的发展和变化,并使它不断得到更新和超越。
(作者单位:武警海南总队电视新闻工作站/责编: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