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虽然盛夏即将到来,但对于很多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来说,现在觉得‘寒气袭人’。特别是经历了e租宝、中晋等恶性事件以后,互联网金融正在被快速的污名化。”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5月22日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研讨会”上如是说。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主办、中国产业网承办、善林金融集团协办,以“新金融 新生态 新责任 新未来”为主题,由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40余家主流媒体支持筹办。会议就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研讨会旨在强化媒体责任,研究探讨互联网金融产业、企业现阶段面临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希望通过研讨会为互联网金融业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能够提出一些见解和建议。同时通过媒体的报道向社会客观公正地介绍互联网金融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变化。”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会长莫新元在致辞中说。
研讨会上,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胡英暖宣布,通过研讨、沟通和实践,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将牵头筹建互联网金融媒体联盟。联盟将由行业协会、媒体、专家学者、金融企业联合组成,以加强规范互联网金融新闻媒体报道工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媒体和专家学者搭建一个交流、沟通、培训等合作共赢的平台。
P2P≠互联网金融
曾经红极一时的P2P网络借贷现在成了众矢之的,也让互联网金融整个行业蒙上了一层阴影。日前,点融网勇敢站出来,在《东方早报》和《新京报》头版,以及一二线城市户外与LED大屏、地铁等打出的P2P行业“真的,不跑路”宣言,引发了各界广泛的热议和关注。
“P2P网贷不是互联网金融的主流,只是其中的一个支流。”黄震在研讨会上表示,现在很多人一讲P2P,好像就是代表着全部的互联网金融。根据去年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已经纳入政府监管视野的有多种类型。所以不要简单地把P2P等同于互联网金融,不要把伪P2P等同于P2P,这是两个我们必须要划清的界限和澄清的事实。
《指导意见》显示,互联网金融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
在3月12日的两会记者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曾表示,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包含的业务比较多,有些业务表现很好,而且贡献很大,失败率较高跑路的主要是P2P网贷。
互联网金融的演化
金融信息化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而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则诞生于本世纪初电子商务飞速发展衍生出的互联网支付,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支付宝、汇付天下等。2007年,国内第一个P2P平台拍拍贷成立,随后几年陆续又诞生了其他P2P平台。当时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成长阶段,直到2011年,央行颁发首批支付牌照,宣告了互联网支付的合法地位,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为后来互联网支付的普及应用奠定了基础。
从2012年开始,互联网金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网络小额贷款、以天使汇为代表的股权众筹、以京东为代表的实物众筹,等等,可谓目不暇接,对发展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创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期间,不得不提P2P,这个新业态“野蛮生长”得太快了,特别是近两年,P2P的发展势头异常凶猛,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的300多家发展到2015年底的2600多家,这里面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去年底“e租宝”等事件的爆发,直接将P2P网贷逐渐累积的风险给捅破了。于是,国家开始整顿P2P行业,开始从制度建设层面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对于当前弥漫的“互联网金融失败论”、“互联网金融会被替代”等观点,黄震认为,这些认识和看法是不妥的,这些舆论的产生,是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变革没有认识清楚。
中国互联网金融目前处在什么阶段?黄震认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才刚刚起步,大浪初起,互联网金融是螺旋式发展,过去三年的发展是第一阶段的一个小高潮,现在进入一个小低潮的阶段。未来,进行要素整合之后形成高峰又会经过调整,就是产业的调整,之后再进行产业融合。第三阶段会有更大的发展,产业融合就是互联网金融从单个平台渗透到消费金融,再到产业金融,这个过程也已经看到了一些趋势。
目前互联网金融从观察期进入到了监管期,互联网金融的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所以要告诉公众,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有利于支持创新创业,不忘初衷才能够有更大的发展。
规范是为了更好发展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9日也表示,互联网金融过去发展速度很快,对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风险。互联网金融“首先是金融”。与其他行业不同,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外溢性。如果和互联网加在一起,可能会把金融固有的风险进一步放大,对它们进行规范和清理整顿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5月22日召开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研讨会”上,黄震指出,互联网金融是新技术革命驱动下的金融创新,大家要允许它试错、容错,同时要及时纠错和支持它改错。目前互联网金融从观察期进入到了监管期,互联网金融的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所以要告诉公众,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有利于支持创新创业,不忘初衷才能够有更大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黄震认为,第一,中国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没有金融常识。第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技术创新不足。第三,监管理念、思维和模式还没有能够跟上变革的脚步。对于监管模式,黄震提出了他的“十六个字”法:软法先行(行业软法、地方软法、国际沙盒)、硬法托底、刚柔结合、混合为治。
互联网金融与宏观经济也有关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员高连奎认为,如果宏观经济摆脱不了萧条,企业经营没有改善的话,P2P的春天也迎来不了,即使加强监管也不会迎来春天,因为P2P盈利最终来源于企业,企业的盈利来源于经济周期。如果中国一直是经济萧条的周期,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承担超过10%以上的贷款利率。
P2P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高连奎给出了备案制的解决方案。高连奎解释说,P2P千乱万乱核心就是一点,就是虚假项目的问题。虚假项目问题怎么解决,可以借鉴基金管理的模式,搞产品备案。一个项目或者一个企业如果融资超过100万那就到互联网金融协会去备案或者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备案,只有做好备案问题,大家所批判的虚假项目问题、高利率问题,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了。
“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乱象,违法违规的问题要一棍子打死,要不留情面,要监督彻底。但是对互联网金融不能一棍子打死,还要保护支持,让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人民日报经济社会部原主任、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副会长皮树义说,互联网金融企业既要自律,合法合规,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有良心、有底线,也要他律,有健全的法律、有效的监管、社会的监督,包括媒体舆论的监督。他呼吁,全社会要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互联网金融能否健康发展,企业是至关重要的。善林金融总裁曹国岭认为拥抱监管,内外兼修,加强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是最重要的。其中,社会责任应该上升到企业的战略层面及贯穿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包含不限于公司的公益活动。第二要立足普惠金融,发展产业链金融、消费金融。三是联合业内的相关主管部门,推动行业发展。四是通过脚踏实地的做公益活动来回馈社会。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通过制度建设、有效监管、产业洗牌、企业自律、投资者风险教育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等一系列组合拳,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研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