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启下一轮经济发展潮流的闸门,钥匙在哪里?对处于转型之中、正在重新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中国经济来说,这个问题的确迫待求解,其答案亦亟需实施。
过去,以“摸着石头过河”为特征的实用主义经济思想对中国告别贫困、走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如今也面临走至“深水区”的新挑战,从而难以再像前三十年那样有效应对内外变局。用诺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大师的话来说,现在中国“过河”已过半,对河的彼岸也看得更清楚了。言外之意是,可以制定出更为明晰的改革与发展思路。
的确如斯翁所言。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国,在试图“赶超”发达国家的同时,自身亦面临流行称为“中等收入陷阱”的结构性风险。这是已被拉美、中东的历史所说明的发展经济学难题。而要越过这一日益逼近的重大陷阱,必须果敢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驱逐“魔咒”,取下这柄高悬于中国经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由中国智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课题组撰写的中国展望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发布以来,在国内引起不小反响,至今余波未平。该报告既非有些人眼中关于“国企私有化”的毒药,也难以成为直供中国改革之用的“顶层设计”。社会远远还没有就此形成有效的共识。
其实,对中国中长期的改革与发展而言,这份报告凝聚了诸多的真知灼见。举例而言,其中就有这样的观点:提高投入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强化创新和转向高价值的服务业,使经济增长获得新动力。亦即,通过TFP(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的提高,助力中国避开“中等收入陷阱”。
类似看法,也在不少经济学家的阐述中可见。比如,最近我与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平教授对话,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这个当前中国经济学界热烈讨论的问题,张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产业的结构本身并不重要,关键是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其基本观点是:“调结构”永远都是“机制”重于“结果”。这位来自官方智库的经济学家担忧“调来调去,最后看到的是利益集团越来越强大,结构却越来越扭曲”。
这种担忧决不是多余的。倘若说,过去地方政府看的主要是GDP总量指标,那么,如今却变成了更细的产业指标。表面看,这只是指标模型的变化,背后却是从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转向了政府直接指定产业技术路线。这如何不是危险所在?
试想:GDP有一种综合性因素,导致很多激励上的“政策相容性”。如果把它拆分为七八个所谓产业指标,就意味着彻底走入纯计划经济时代。这就是为什么说,中国的结构变革千万不要再去陷入所谓的产业当中。产业应该怎么发展,难道是由官方指定说要发展多少个重工业、发展多少个光伏产业、发展多少个LED吗?如果一个省份全都搞某个产业,比如LED,然后一好全好,一不好全不好,该是多么可怕。
正因如此,调结构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结构本身,而在于如何强化机制。惟有持续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才能给技术创新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带来有效保障。应当说,制度比人更重要,机制比结果更重要。偏离市场机制的做法不可靠,强行扭成的结果则不可信。或许结构调整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毕竟,并不存在人为设计的最优结构。
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称之为“创新的魔咒”或“创新力迷局”的视角,来说明这个问题--中国为何创新力不足?人们对此可能会强调不同的方面。比如有的说,国人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或有的会讲,国内的科研与企业是“两张皮”;也有人则认为,是由于国家投入资金不足。
真的是投入不足引起的创新乏力么?事实远不是这样。目前,中国R&D经费支出已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三位(2010年);预计到2015年将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科技投入国。问题并不完全出在投入的量多量少,而是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导致这些科研经费的投入与产出比不高,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是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广为公认的重要指标是ESI论文数量及引用率,尤其是中国科研成果在引用率上的落后,足可窥其一斑。
关于中国创新投入的效率问题,经合组织(OECD)的看法是,虽然中国在创新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大部分都浪费了;官方选择的扶持对象和市场脱节,很多成果没有价值,仅仅依靠拨款存在;官僚作风脱离实际指导创新的方向,并带来大量的资助,注定结果不会好到哪去。其结论是,应该放宽对企业的管制。
换言之,来自结构性、体制性的因素,日益制约着这个国度的创造力积累和发挥,阻碍着经济社会“质”的进步(而非“量”的堆砌)。要想避免“创新”流于口号,绝不能寄望于加大经费投入,而是应找到推动创新的动力源在哪里。
我们知道,在一定范围内,“创新”易被强调为技术层面的进步,尤其是在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仅仅突出为自然科学和自然技术何等重要、从而容易忽视社会科学和社会技术同样重要的现实语境下。不过,当人们愈加发现,内生动力对经济良性发展能够起到多大作用,终于意识到:体制、机制、法治的创新与进步,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来说,又是多么的关键。
目前,中国经济虽未到达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但对沉重转型的东方大国而言,“创新驱动”确实是不可忽视的。不仅如此,还需对“创新”的含义进行创新的认识。从这个认知逻辑出发,“创新驱动”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其应有之义,正是体制、机制、法治等制度层面的创新,也就是改革。
如果说,创新是发展的驱动力,那么,改革则是创新的驱动力。二者结合起来,方是“创新驱动”的完整意思。在我看来,倡导“创新驱动”,本身没什么问题,更是势之所趋。其实这和突出“内需”、强调“效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或其他类似提法,都重在落实。而要真正“落实”,就决不是某句口号可以实现的了。
无论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也好,还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也罢,关键是源源不断地进行体制、机制、法治等制度层面的创新和改革,减少管制、打破垄断、放开市场,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社会活力。概言之,经济发展能不能驶向“创新驱动”快车道,其重中之重,在于是否进行以及能否持续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舍此,别无他途。就此意义上说,若想实现“创新驱动”,必须将“改革驱动”进行到底。重启改革议程,凝聚改革共识,显得迫而切之。
在此,有必要将我的基本结论予以明确:惟有改革才能为创新开山辟路、保驾护航,惟有减少管制、打破垄断、放开市场,方可再度激活和释放社会活力。尽管从逻辑上讲,这确实不是什么新鲜的结论,仅仅是常识而已,但常识又何来新鲜的呢?
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如何让常识真正成为经济社会运转的支配性力量?倘若不将此作为努力的方向,对许多问题的认知就会一叶障目,容易受到蒙蔽,继而蒙蔽他人。显然,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