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十月长篇小说

6月18日 星期六

作者:夏 商

抬腕看表,9点05分,搬家车在弄堂口出现,与约定的时间基本吻合。几乎同时,早班邮递员飞驰过来,停车塞件,飞驰而去——瞥见正将一封信塞进我的信箱,连忙劝阻:“别塞了,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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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羊一丹的回信,邮票图案是一名穿旧式军装的军官。从邮戳看,应该是收到我回信的当天就寄出了。趁着搬家车掉头,拆开淡黄色信封,薄薄一张纸,相比信中字迹,签名是经过精心练习的。这是许多人的嗜好,字一般,签名却龙飞凤舞。因为没涂改,纸张十分干净,文句看似一蹴而就,可我宁愿相信是写完草稿后誊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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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寒暄,大致意思是,如果我不反对,她将在下周来拜访。寻呼机号码128-663391,让我发信息给她确认是否可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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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希望见面,把信塞进裤袋,准备抽空给她回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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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流程略复杂,先将东映小区的家具和生活用品搬到海虹小区,然后去阴阳浦小学拿回鱼竿、书、换洗衣物,以及两只标本工具箱。新住处并不大,那些床橱箱桌没多余面积可放,退给二手商店的话,基本是废品价,刨去运费所剩无几,还是扔在宿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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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打了一天包,一些遗落物借此重见天日,一把梳子,一只不锈钢汤勺,几本卷起来的书,最多的是硬币和角票。书柜底部掏出一团织物,是一条两米多长的丝巾,脏污之前,它是蟹青白,丝绸细腻的质地容易折光——有时呈玫瑰灰色,有时呈藕色——印着墨色的工笔枝叶,点了几粒朱红色花苞。这是入职自然博物馆后,用第一个月工资给苏紫买的礼物,同时给父亲买了两瓶好酒,给祖母买了她最喜欢吃的蜜枣和云片糕,就基本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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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紫很喜欢这条丝巾,她有很多系扎法,用得最多的就是随意绕在脖子上,让尖形下摆垂在腰间,丝绸的沉坠感经过胸前,起伏成曲线,我就把她搂过来,脑袋埋进去。她胸不大,和纤瘦的体形匹配。大四时我第一次看见她乳房,那时我们已相恋半年,有过洗笔江边的牵手,有过电影院的接吻,在校园初秋的树林,我尝试解她胸罩,紧张得掌心出汗,她小小反抗了一下,让我得逞了。含着乳头,淡而无味的香气弥漫在口腔里,感动得要哭。顺着细滑的背部往下,刚触及紧实的臀部,她攥住我的手,阻止了我继续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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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趁下午没课,把她带回了家,当然是有预谋的,她当然也是知道我的预谋。坐在公交车上,突然变得陌生,不敢看对方。下车她碰我手臂:“我还是不去了。”我低着头,顾自往前走,她跟上来,一路上我们避开对方的肢体,而不是像平时那样依偎而行。从进入小区到家门口,是漫长的一百多米,呼吸完全跟不上心跳,乃至于踏上楼梯时,几乎要虚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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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一打开,转身抱住她,一个快要窒息的吻,使我们适应了紧张。她踮起脚尖,轻盈得仿佛用一只胳膊就能捞起,我加快动作,似乎怕她反悔,当她上身裸露,我像一面旗帜将她覆盖。虽然期待接下去的步骤,却发现心里住着一个懦夫,喘息中的静默,终于鼓足勇气探入她裙底,她瞬间僵硬,瞬间瘫软,我们是彼此的童男童女,没有海誓山盟,那一刻,身体的衔接与撞击就是海誓山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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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我不愿过多回眸这段恋情,从初识到略显忸怩的追求,然后落入俗套的卿卿我我,相比那些无疾而终的校园爱情,我们属于为数不多的毕业后仍在一起的情侣,没有因为异地恋或其他原因分道扬镳,直到那一幕夜色中暗度陈仓的画面,让一切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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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老鹰去巴西前召集的冷餐会,放在拐角音乐茶座。很多同学都来了,苏紫没跟我一起,约了卫淑红和钱丽凤前往,我先到一会儿,当三姐妹推门进来时,仿佛重现了当年来校话剧社应聘的那个晚上。白衬衫牛仔裤的卫淑红最先出现,苏紫走在一侧,米色无袖长裙,浅褚色高跟鞋,长丝巾绕在头颈里。殿后的还是钱丽凤,没主见的她始终扮演跟屁虫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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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次活动,拐角音乐茶座调整了布局,软椅和小圆桌被垒在卡座那边,腾出可供二十多人走动的空间。右侧吧台区,两张方桌拼成的长桌上,除了啤酒、红酒和饮料,并排放着七八只不锈钢托盆:水果沙拉、炸鸡翅、小牛排、椒盐虾、煎海鱼、披萨以及各种小蛋糕,宋姐客串主持,说为了操办弟弟的冷餐会,几乎跑遍全城西餐馆,最后选中了大名鼎鼎的优优西餐馆的菜单。台下大叫,好姐姐好姐姐。在起哄声中,她唱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将话筒交给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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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拿啤酒瓶,踏上挑高的歌台:“今天和同学们别过,下次不知何时还能聚这么齐,所以废话少说,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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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灌了自己一杯啤酒,喝得太猛,响嗝令立式话筒传出回声,石膏镂花吊顶似在轻颤,灯影中的发泡壁纸愈加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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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起吉他开始弹唱,嗓子很像那个美国大胡子大叔,缺点是模仿痕迹太重——当然,作为一个串场歌手,越乱真越容易获得喝彩,毕竟台下不是音乐考官,而是听热闹的,只要能摇头摆尾跟着哼唱就行——《卢比,别将爱情带进城》《乡村路带我回家》《她信我》,或许还有一首《赌徒》,都是老鹰肯尼·罗杰斯的名作,也是他的保留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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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室友,这些歌听得耳朵都快长出老茧,大学四年,和他算不上兄弟,也还投契。事实上,我好像也没那种情同手足的同学,有几个要好的,也不厚此薄彼。毕业后,除了少数读研的,都找了正经单位去上班,老鹰一直靠驻唱谋生,属于特例。说起来,我当标本师已有很多人不理解,觉得该搞科研,以后像父亲一样当教授。而老鹰的选择更惊世骇俗,世俗社会就是这样,需要每个人循规蹈矩,容不得一丝秩序的冒犯。我是支持老鹰的,每个人都该有梦想,正如标本师比教授更符合我的愿望,哪怕绝大多数人认为教授更体面,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和我无关。所以,至少在实现自我这件事上,我和老鹰是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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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餐会持续到深夜,偶有同学提前告退,大部队始终在坚守。很多人喝多了,有人摔碎了盆子,有人踉跄跌倒,有人嘤嘤啜泣,有人微醺迷离。长桌上摆满的酒都剩下空瓶,老鹰四仰八叉躺在卡座上,吉他滑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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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中,宋姐擎着高脚酒杯坐在角落——显然,今晚她是多余的人——安静地看着大家胡闹,将现场弄得一片狼藉,她没有生气,脸上是恬静的微笑。偶尔和我目光相对,像在看一个弟弟,而不是情人。反倒是我慌乱躲开,生怕苏紫看出端倪。我酒量不大,也不喜欢过于喧闹的氛围,所以喝得不多,但还是有点犯晕。宋姐今晚穿粉色连衣裙,白皙的手臂和小腿修长纤细,像睡莲般妩媚,我不敢看她,又忍不住偷眼看她,欲望俨如野草暗自生长,情知她裸体并没穿戴整齐时那么有魅力,却压抑不住想占有她的冲动,转而又产生对苏紫的负疚之情,扭头去看苏紫,她一直和钱丽凤卫淑红凑在一起,此刻脸色绯红,已不胜酒力。我起身走过去,对她低声耳语:“少喝点,别醉了。”她哦了一声。我走到门外,一根烟还没抽完,门被打开,听到里屋有人喊:“都愣着干吗,快打电话叫救护车。”一个叫姚文潭的同学被抬了出来,就在刚才,这个腼腆的话剧爱好者,曾演过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白面书生栽倒在地,丧失了意识,我赶忙扔了烟,想参加救护,却不知该做什么。过了六七分钟,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护工将姚文潭搬上担架,只能有一个亲友陪同,宋姐喝得最少,又是音乐茶座主人,便上了车,救护车掉头驶向两公里外的东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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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深夜,已无公交车,除了醉倒的同学,余下十多个同学步行去医院探视。走到半途,我才发现苏紫没在,卫淑红也没在,倒是钱丽凤跟在后面,见我掉头,跟上来,还是那副很没主见的样子:“欧阳,文潭不会有事吧?刚才医生说一只瞳孔已经放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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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严重?我刚才离得远没听清。”我口气也有点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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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个三长两短,可就乐极生悲了。”钱丽凤嘴角一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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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担心,大家连奔带跑像急行军,一刻钟就赶到了医院,宋姐正在收银窗口缴费,一看她沮丧的神情就知道情况不妙,果然她奔过来问:“谁知道姚同学家住哪儿?开颅手术要家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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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知道姚家住址的男同学扭头就跑,宋姐忙叫住他们:“时间就是生命,我去跟医院商量用救护车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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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焦急的等待中,几乎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在后悔,又不知该埋怨谁。每个人都参与了狂欢,等于每个人都是同谋,即便姚文潭苏醒过来,也无法怪罪别人,酒是自己喝的,没人灌他。半小时后,姚文潭父母出现在手术室门外的走廊,姚父脸色惨白,姚母已哭得喉咙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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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开颅手术死在无影灯下的概率很高,所以不但没有人离开,那些醉醺醺的同学也陆续赶来。老鹰大概是凌晨三点到的,又过了一会儿,苏紫和卫淑红也来了。走廊里的气氛压抑到极点,大家都不想说话,我走出大门,蹲在阶梯上抽烟,脚蹲麻了,续了根烟,在医院的群楼间行走,酒已完全醒了,星空看上去如此遥远,却能一下子够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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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自行车棚,听到有人说话,本已走了过去,发现那个男声耳熟,蹑手蹑脚退回去,躲在大铁门后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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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文潭不会有事的,哪那么容易就死了。”老鹰的洋腔洋调很好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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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不能这样喝酒了,太可怕了。”很熟悉的女声,却一下子想不起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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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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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巴西?”女声竟然是苏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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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有黑人灵歌,有拉格泰姆,有很多拉丁音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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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去,不再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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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还是想去美国,你知道,我想成为真正的音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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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没爱过我,只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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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欧阳爱你就可以了,别那么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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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自己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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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咬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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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死你这臭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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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走吧,离开太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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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前一后从自行车棚出来,我全身僵直,想冲上前,但忍住了,就像吞服了某种麻醉痛苦的迷药,我回忆了全部对话,甄别每个字句,在脑子里复述又复述,直到完整地印刻在脑际,用刀锋也无法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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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穿堂风呼啸而过,扬起的尘埃中有树叶和废纸片,一条扭动的白蟒状物忽起忽落,旋入了铁门底部,探身将它捡起,正是苏紫的长丝巾,刚揉成一团塞进裤兜,苏紫已追过来,我躲得更隐蔽一些,从铁门罅隙往外窥探,她崴了脚,啊呀一声蹲下,紧随而来的老鹰扶住她:“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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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我的丝巾被风吹跑了。”苏紫揉着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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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灯瞎火哪儿去找,脚没事就好,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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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欧阳送我的,不知道哪来的妖风,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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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转身往回走,我没再返回手术室门前的走廊,要知道,我和苏紫已开始谈婚论嫁,她的出轨并无任何征兆,我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当我离开医院,漫无目的地走进黑夜时,姚文潭的生命正在圈上休止符,这是天亮后才知道的噩耗。开颅后发现,姚文潭的中枢神经发育存在缺陷,简单来说,属于脑溢血高发人群。这样的病人须恪守有规律的作息,避免情绪巨大波动,切忌烟酒辛辣。遗憾的是,姚文潭生前并不知道自己的隐疾,身边的人也不觉得他有什么异样,现在回想起来,有几次他扶着脑袋说头晕,大家也没往坏处去想,谁没个头疼脑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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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的消息让怨恨暂时搁在一边,接下来的几天,我和同学们协助姚家筹备丧事,大家情绪低落,陷入到人生无常的虚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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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预订了昂贵的国际机票,没来得及参加追悼会,老鹰就飞去了里约热内卢。他率先拿出一千元组织了募捐,是所有同学中捐款最多的。他的远走他乡使复仇缺了一个主角,一度我后悔,为何那晚没冲上去,哪怕扇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我庆幸没那么做,虽然我性格中有易于冲动的成分,虽然还没有详尽的计划,但对待此事,我希望像做一件珍稀动物标本般臻于完美。面对苏紫时,我伪装成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火山爆发前的平静是可怕的,连我自己都感到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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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图厘清一切的来龙去脉,老鹰勾引苏紫,难道是察觉了我和宋姐的私情?我一向谨慎,相信没露出蛛丝马迹。退而言之,即便露馅,表姐的私生活又何须他来清算。况且,苏紫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当初追的可是卫淑红。让我黯然神伤的是,对话中能听出苏紫是喜欢他的,如果一个漂亮姑娘投怀送抱,即便不是喜欢的类型,男人也不会拒绝。每想到此,对苏紫的怨恨就无法遏制,情知和老鹰无果,却甘愿飞蛾扑火,只是将我预留为婚姻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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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柜底部突然出现的长丝巾令我手足无措,我以为它已遗落在金堡岛,或回航的海面上。总之,没理由还在房间里。我看着它,像看着一个附在丝巾上的鬼魂。慢慢地,耳朵里涌来了水声,不是潺潺之溪,而是澎湃的浪涛,苏紫绝望的呼喊由此及彼,消失在白蒙蒙的水雾里。昏厥之前,我抓过一只枕头,把脑袋埋进去,缓解耳朵里的炸裂。等这一波幻听过去,脑子虽然晕眩,却可以确认,这一次,我终于撕碎了它,若不是焚烧会产生腥臭,必将其燃成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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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口逼仄,余地有限,搬家车进退几次,才将车尾倒了进来。没搬多久,钱阿姨来了,是我通知她来拿钥匙的。她又念叨了几遍儿子复员的事,对催促我搬家表示歉意。我怕她又提苏紫,就把钥匙塞她手里:“麻烦钱阿姨给我照看一下,我去买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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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我帮你看着。”钱阿姨总是乐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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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小丽花店旁那家不具名杂货店买了包烟,点燃一根刚要抽,看见宋姐站在拐角音乐茶座门口,和一男一女说话,只要一侧脸,目光就和我相对,我低头离开,须知,之所以这么快决定搬家,一个因素就是想结束这段关系。我一直怀疑,苏紫是否知道我和宋姐的事,若知道,出轨反而符合逻辑。若不知,同是背叛,五十步笑百步,也是现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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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在新的感情开始前,我希望和过往做一个切割,不是出于道德,而是在意识深处,我有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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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进小区时,好像听到宋姐叫我,我没回头核实,这当然不够坦荡,即便再不相见,也可以有一个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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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弄堂,和钱阿姨闲聊,不知怎么她把话题扯到了最近的菜价,说青菜都吃不起了。我跟着她的情绪抨击了几句政府,她却帮政府说起话来,将责任推给了天气:“可能是这些日子雨水多,菜都给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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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笑:“待会儿我就跟车走了,屋子怕来不及打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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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阿姨摆摆手:“不用打扫,马上准备装修了,给儿子当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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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有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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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呢,先装修好再说,你也帮他留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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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阿姨朝弄堂口走去,宋姐站在那儿,应该来了一会儿,我忙将目光避开,她也装作没看见我,转过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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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车驶出小区,我坐在驾驶室,用余光去看拐角音乐茶座,铁门紧闭。想起第一次看到那个穿一袭素色旗袍白色高跟鞋的小邓丽君,心里突然一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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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收到焦小蕻发来的信息:家搬好了没有?我想把扁豆寄存在你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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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用电话站给她回了信息,告诉她已搬好,扁豆随时可以拿过来。同时给羊一丹回了一条:下周你抵达后,我们再确定在哪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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