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即: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协调、落实不到位;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国企同等待遇;融资难融资贵、缴费负担重;一些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少数地方政府失信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应对举措,包括: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号入座”,既抓好自身整改,部门还要督促本系统的整改,稳定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良好预期;继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投资环境;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防止以各种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太和智库研究员张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要拉动民间投资,短期内需要采用大幅降低税费的政策,给企业“休养生息”的机会;长期来看则需要制度上的“釜底抽薪”,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