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了,会遇到各种前所未有的问题。最令家长们担忧的问题之一,是孩子被同学欺负了怎么办?
知乎上有个名为“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是否该让他勇敢打回去?”的帖子,回复者中竟然有80%支持让孩子打回去。打人不对,家长们当然知道。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我也不想教孩子打人,但孩子总是被欺负,真的没办法了。我现在总是教孩子说,前两次可以忍,第三次要勇敢地打回去。”那么,教孩子“勇敢地打回去”,到底对不对呢?
《道德经》里讲,“勇敢”不如“勇而不敢”
“勇敢”这个词,在今天已经完全是个褒义词了。但在古代,“勇敢”并不是什么值得特别推崇的品质。思辨性极强的先秦经典《道德经》中是这样说的:“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可以参考马云在2010年9月一次演讲中的阐释:“很多人说,这个人好勇敢,我觉得勇而敢者死,勇而不敢者胜,我们勇而不敢。很多时候,我说我有这个勇气,但是最后我不敢,我对规则,对规律,对莫名其妙的力量有尊重,有敬畏。”马云讲的是商场,学校其实也一样。学校有规则、有制度。这些东西,需要被孩子、被家长尊重、敬畏。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了,用拳头直接还击,是一种“勇敢”;放弃用拳头还击,勇于寻求在规则、制度范围内让打人者付出代价、寻回正义的方式,则属于“勇而不敢”。
只是大多数家长似乎意识不到后一种选择也是一种“勇”。支持让孩子打回去的家长,尤其是父亲们,最常见的理由是:“被欺负了不还手就是懦弱的表现,长大了怎么保护自己?必须让别人知道自己不好欺负,从小就学会勇敢地回击。”其实,直接出拳之“勇”只是“血气之勇”;敬畏规则的“不敢之勇”才是“信念之勇”。后者比前者更难养成,在孩子的人生成长道路上也更为重要。
“勇而不敢”的孩子,最后关头是不会惮于出拳打回去的
有很多现实案例可以生动地说明“信念之勇”要比“血气之勇”更重要。2015年发生的洛杉矶罗兰岗市中国留学生校园霸凌案,震惊了相当多的中国家长。按照美国法律,3名对同学施暴的中国留学生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被施暴者则是在忍受了长达一年之久后,才在朋友的帮助下选择了报警。
相信没有任何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获刑的那3名施暴留学生;更没有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忍气吞声一年之久的被施暴者。那究竟该怎样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道格关于攻击的“信息加工模式理论”说得特别明白,儿童在接触一个特定的社会刺激后,会产生一系列心理过程。当孩子的攻击行为获得大人认同时,孩子首先会把攻击的行为模式作为一种好的经验,存入记忆信息库;尔后,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景,孩子就会把信息和他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对照和比较,将攻击他人评估为一种自我效能。这也就是为什么“孩子的小手”会逐渐变成“失控的拳头”。
那么,面对欺负时,孩子到底应该学会什么呢?首先,告诉孩子被人欺负的时候,对方的做法是错误的!可以采取大喊的方式警告对方自己不可被侵犯。在孩子心中建立是非观,就是在培植“勇”的底气。其次,如果遇到对方不依不饶、自己有人身危险的时候,学会迅速离开,或寻求周边大人的帮助。让孩子明白“勇”不在一时,而是需要等待合适、安全的时机。最后,和孩子站在一起,告诉他们遭遇欺负一定令人不愉快,接纳孩子会有的愤怒、委屈等情绪。冷静地告诉孩子,遭遇不公时要敢于说出来,敢于利用规则保护自己,让施暴者受到规则的裁判处罚。有家长说,不想让孩子用告诉老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感觉像是打“小报告”。这是一种错误的家庭教育观念,也是国内校园教育严重缺失的一环。寻求秩序规则维护者的帮助,正是一种应该从小培养的能力。
当然了,肯定也有家长会认为:寻求规则正义,操作很复杂,达成难度大,且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现实原因,规则、制度也未必能够生效……这种情况下,教孩子“勇而不敢”,没什么效果,那不就吃亏了吗?这种担忧,其实大可不必,拥有了“信念之勇”的孩子,在最后无可奈何的关头,也必然是不惮于直接出拳的。倒是家长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们让孩子接受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他用“打回去”的方式在底层丛林社会称王称霸,而是希望他步入更高阶的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