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家商业银行正在积极研究不良债权转股事宜,其中部分国有大行的进展很快,随时可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有知情人士16日表示。他透露,与商业银行跃跃欲试同步的是,多个监管部门正积极研究不良债权转股的方案。其中包括,如何处理与相关法律违背以及平衡债权人、股东、地方政府等多方利益的问题。
对此,尚福林此前在回答两会记者提问时表示,“债转股的事情不像有些媒体报道的那么简单,并不是简单地把银行的债权转为企业的股权。《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企业的股权。也就是说,商业银行不能拿着一般企业的股票。”他解释,我国银行的资金来源是老百姓的存款或者企业存款,存款并不是银行的自有资金,不能拿着存款去直接持有股票。因此,企业债转股需要进行一系列技术上的设计和政策准备才能展开。
所谓债转股,就是把国企欠银行的巨额贷款转换成股权。